发明人委托代理申请专利时,应向专利代理人提交一份交底说明书,以便于代理人了解发明人的技术方案,写出一份合格的专利申请文件。《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说明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技术领域:写明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所属的技术领域;
(2)背景技术:写明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有可能的,并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
(3)发明内容: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并对照现有技术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4)附图说明:说明书有附图的,对各幅附图做简略说明;
(5)具体实施方式:详细写明申请人认为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优选方式;必要时,举例说明;有附图的,对照附图。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的方式和顺序撰写说明书,并在说明书每一部分前面写明标题,除非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性质用其他方式或者顺序撰写能节约说明书的篇幅并使他人能够准确理解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二、专利的种类
在我国专利有三种类型: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与发明的不同之处在于:第一,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第二,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只要有一些技术改进就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只要涉及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没计,就可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三、说明:关于专利相关知识也可登录v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网站。
附1: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撰写实例
附2:说明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