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2.11.20
【字 号】津建质安[2012]1086号
【施行日期】2012.11.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正文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报
(津建质安〔2012〕1086号)
滨海新区建交局、海河教育园、各区(县)建委,各区(县)监管支队:
  按照《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津建质安〔2012〕961号)要求,10月8日至23日,各区(县)建委、建交局和企业对辖区内在建工程进行了全数自查自纠。10月24日至29日,市建设交通委组成10个检查组,对16个区县和海河教育园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检查情况
  各区(县)建委(建交局)共检查项目1185项,建筑面积3903.06万平米。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693份,责令暂停施工通知书167分,提出整改意见1700余条。
  市建设交通委检查组共督查工程86项,建筑面积715万平米。其中,社会保障性住房21项、建筑节能项目39项、公建和其他项目26项。累计检查3248点,总符合率83.96%,建筑市场行为检查319点,符合率94.04%;安全文明施工检查1651点,符合率85.58%;工程质量检查1278点,符合率79.34%。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27份,提出意见453条,下达责
令暂停施工通知书32份,提出意见160条。
  检查结果表明,各受检区县建筑市场基本稳定有序,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总体受控,没有发现重大结构质量安全隐患,使用功能基本满足要求,工程整体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
  二、存在问题
  通过检查,也发现部分项目存在质量安全意识淡薄,责任落实不到位,需要进一步规范企业行为,逐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一)市场行为方面主要问题
  参建单位不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存在先开工后办理施工手续现象;中标项目经理不在现场指导施工,中标总监理工程师不在现场履行监理职责;项目管理人员配备不足;个别项目专业、劳务分包单位不具备承揽工程资质;外地进津企业未办理进津备案手续等。
  (二)质量方面主要问题
  不严格执行施工图变更审批程序;钢筋进场复试报告内容缺项,不按规定检验钢筋最大力
下总伸长率;钢筋调直机不进行拉伸功能评估,且调直后的钢筋未进行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钢筋采取焊接、机械连接工艺施工前,不进行工艺试验检验;钢筋直螺纹连接安装不到位;柱墙主筋间距不符合设计要求;柱墙钢筋连接报告不按照实际施工部位划分检验批次;混凝土几何尺寸控制不严,蜂窝、麻面、露浆、夹渣现象普遍存在;混凝土同条件试块不同条件养护;现浇混凝土结构缺陷不作记录,对缺陷随意处理;楼梯施工缝随意留置。
  (三)建筑节能方面主要问题
  个别项目未编制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幕墙工程无专项施工方案和专家论证;建筑节能材料进场验收把关不严;建筑节能材料复试报告滞后;外墙保温板粘贴用锚栓未做系统传热系数检测;中空玻璃未做遮阳系数及可见光透射比检测;外窗进场无性能检测报告;保温板粘贴面积不符合方案及规范要求。
  (四)安全方面主要问题
  安全备案滞后;特工种无上岗证;安全防护不到位;现场电缆敷设混乱,施工用电私拉乱
接;脚手架拉结点设置不足,剪刀撑未随架体同步搭设;模板支撑与外脚手架体混搭;建筑机械管理责任不到位,以租代管的现象较严重;起重机械设备安全装置缺失;危险源辨识和条件验收制度落实不到位,且不向主管部门备案;消防器械配备不足;建筑物内设置仓库存放物资。
  (五)存在较多问题的项目
  1.西青疾病控制中心项目。建设单位:西青区卫生局;施工单位:天津一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天津市华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计量器具没有计量检定证书;砌筑材料进场把关不严,没有材质证明资料;卫生间砌筑工程未设置构造柱;现场搅拌砂浆及混凝土,且无称重计量;现场使用淘汰的物料提升机,且无安全门、防护棚;塔吊没有日常养护、检查记录;部门机具防护措施不合格;电缆私拉乱接,部分施工机具无开关箱;塔吊回转半径下钢筋加工区和宿舍无防砸措施;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外脚手架立杆变形,缺少拉结点;现场消防设施配备不足;宿舍使用强电。
  2.秀波园10号楼工程。建设单位:天津东房安居建设责任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河东房屋建筑工程公司;监理单位:天津市金屋监理公司。
  存在问题:楼梯板厚度不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标养试块不符合要求;钢筋隐蔽验收不符合要求;四口临边防护不严;配电箱架设高度不符合要求;悬挑架体搭设与方案不符;特工种无上岗证;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无消防水源;电梯井道内平网防护不符合要求。
  3.天津市旅游育才职业技术学院改扩建工程。建设单位:天津市旅游育才职业技术学院;施工单位: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天津建工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结构加固变更和节能材料变更未履行变更手续;幕墙未进行图纸审查;总监和总监代表未在现场履行监理责任;节能施工无专项施工方案;超高脚手架搭设无专家论证;首层脚手架未封闭,人员随意出入;装修工程使用非标电箱和点钨灯;无消防通道,灭火器过期,且配备不足。
  4.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老城区初中工程。建设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管理委员会教育局;施工单位:天津三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天津图南监理公司。
  存在问题:钢筋进场复试报告内容缺项,未按规范检验钢筋最大力下总伸长率;钢筋机械连接工程开始前,未对每批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钢筋直螺纹连接不按实际工序划分检验批;现场施工用电分配箱接线不规范;二级箱安全防护罩损坏,且供电系统不符合TN-S保护系统;钢筋加工区二级箱不满足三项五线制要求;现场存在开关箱一闸多机现象。
  5.中铁二十二局大厦工程。建设单位: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天津开发区泰达国际咨询监理公司。
  存在问题:电渣压力焊工艺评定资料不齐全;梁主筋直螺纹安装不到位;框架梁端头箍筋间距不符合设计要求;同条件试块不同条件养护;钢筋加工区部分设备电缆拖地、露天作业,无防雨防砸措施;施工照明灯具无开关箱,电源线无防护;现场高压线无防拆防护;模板支撑无专项方案;模板支撑与外脚手架连接;马道搭设在外防护架内,且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塔吊螺丝松动;高空作业人员无防护措施;消防设施配备不足。
  在此,对上述项目的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各有关单位要立即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并要牢固树立无隐患作业的观念,不要就事论事,要引以为鉴,举一反三,对各自涉及的施工项目的所有栋号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消除各类质量安全隐患。同时,各区县建委要加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执法力度,加密巡查频次,对不严格履行质量安全责任、违反法律、法规的要严肃查处。市质安监管总队将对责任不落实、质量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依法进行严惩。
  201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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