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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21.08.14
施行日期
2021.08.14
文号
遵府办发〔2021〕11号
主题类别
发展规划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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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
  《遵义市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4日
遵义市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新型工业化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倍增行动奋力实现工业大突破的意见》(黔党发〔2021〕10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黔府办发〔2021〕6号)及《中共遵义市委??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推进工业倍增行动率先实现工业大突破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党发〔2021〕17号)要求,结合全市各开发区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精准把握开发区建设发展中的难点、痛点问题,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利用五年时间,有力有序解决开发区运营机制不顺畅、产业布局不科学、土地利用率不高、优质项目落地率低等问题,推动全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现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产业集聚效应和竞争力大幅提高,融合示范取得实效,开拓创新能力增强,主要经济指标倍增,对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凸显的发展目标。
  (二)主要指标
  到2025年,全市开发区工业总产值实现5500亿元,期间年均增长20%以上;工业投资累计突破3600亿元;规模工业企业数达到1300户以上;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的比重均达到90%以上;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工业用地产出强度分别达到500万元/亩、300万元/亩以上,标准厂房使用率达90%以上。建成2000亿级开发区1个(贵州仁怀经济开发区),1000亿级开发区1个(贵州苟江经济开发区),500亿级开发区2个(遵义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贵州习水经济开发区),100亿级开发区7个(贵州赤水经济开发区、遵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州正安经济开发区、贵州湄潭经济开发区、贵州新蒲经济开发区、贵州娄山关经济开发区、遵义市务正道煤电铝循环经济工业园区),50亿级开发区5个(遵义综合保税
区、贵州绥阳经济开发区、贵州凤冈经济开发区、贵州余庆经济开发区、道真上玉工业园区)。贵州仁怀经济开发区(仁怀名酒工业园区)、贵州苟江经济开发区(贵州和平经济开发区)。遵义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别新增50亿级项目5个以上,各省级开发区分别新增20亿级项目5个以上,道真上玉工业园区、遵义市务正道煤电铝循环经济工业园区、遵义综保区分别新增10亿级项目5个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明确开发区功能定位。坚持开发区以发展工业为主,突出生产功能属性,与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衔接,科学合理做好产业规划。在规划编制(修编)时,重点围绕开发区工业发展,科学合理规划必要的生产生活所需配套设施建设,防止开发区规划范围内民用建筑不合理过度增加。除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用地外,原则上开发区工业用地应占建设用地70%左右。引导企业向开发区集中,产业向开发区集聚,除对资源、环境、地质等条件有特殊要求外,原则上新办工业企业均集中到开发区。严格控制在开发区外安排新增工业用地,确需安排的重大工业项目,须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及产业发展规划进行科学论证。引导符合条件的存量工业企业进入开发区,科学有序推进存量企业实施“退城进园、异地技改”。(责任
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国资委,各县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提升开发区基础设施水平。坚持适度超前、务实管用原则,高标准整体规划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有机衔接,实现一体化布局和联动发展。全面提升开发区电力、燃气、供水、通信、道路、消防、防汛、治污、环卫等配套服务水平,解决基础设施配套“最后一公里”和“通而不稳”问题。将为企业服务的公共信息、技术、物流等服务平台和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统一纳入整体规划建设。鼓励开发区集中建设非生产性配套设施,提高基础设施共享程度和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大数据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防办、遵义供电局,各县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优化公共配套服务功能。支持开发区配套建设与产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加快完善物流产业基础设施。加快建设一批企业技术中心,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优先申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引导开发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创新创业基地、产学研基地,促进技术成果在开发区转化应用。鼓励开发区
设立科技创新发展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完善融资、咨询、培训、场所等创新服务。(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各县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培育打造首位产业。实施开发区首位产业培育提升行动,各开发区原则上主攻1个首位产业,可培育2至3个潜力产业。集中人才、政策、资金、土地等要素打造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实力强的优势产业集。聚焦首位产业,重点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促进龙头企业和中小企业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壮大产业集,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挂牌上市。(责任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各县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五)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和开发区领导干部带头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对以往出台的招商引资政策进行清理及修订完善。明晰享受条件、适用范围、优惠幅度、兑现流程、执行期限等内容,要实现利益与责任对等。签订的协议或合同要明确项目亩均投资强度、单位面积产值、容积率及建设进度等具体控制性指标。加强项目落地推进的后续服务、跟踪问效和督查考核,提高项目履约率、入园率、开工率和投产率,形成谋划一
批、签约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的项目建设格局。(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各县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六)提升开发区产出效益。坚持以“亩产论英雄”,推进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升开发区工业用地产出效益和质量。加大土地收储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探索完善工业低效用地退出机制,严格实施“两年一评价”。在符合规划且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对企业提高现有工业用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严格控制工业用地改作他用。依据确定的亩均产出强度约束性指标,各开发区分类制定亩均投入产出标准、亩均税收、亩均工业产值、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等指标体系,提高土地利用率和投入产出率。(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县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七)提升标准厂房使用效率。开展闲置标准厂房和“僵尸企业”清理工作,对于产出效率低、“租大用小”的标准厂房予以腾退。引导中小微企业入驻标准厂房,提升厂房适用性及利用率,原则上各级不新下达标准厂房建设任务,由开发区结合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项目需求,合理规划、有序适度建设标准厂房。支持企业实施“零增地”技术改造,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购买土地、自行建造厂房。(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县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八)强化资源要素配置。坚持用地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工业项目用地使用计划指标应保尽保。加强开发区水、电、热、气等保障,加快天然气管道“县县通”项目建设,完善开发区内部天然气管网布局,支持开发区内企业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鼓励电力高耗能园区建设增量配电网,切实降低工业用能成本。加强政银企互动合作,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工业企业和项目的资金投入。建立完善“园区搭平台、企业用人才、政府供服务”机制,帮助企业完善引人、用人、留人机制,支持开发区围绕主导产业加强职工技能培训,依托第三方技能认定机构开展人才技能认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金融办、市水务局、遵义供电局,各县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九)深化“放管服”改革。鼓励和支持县级政府依法委托开发区办理行政审批、许可事项,严防“一头审批、一头备案”等“明放暗不放”的现象。依法精简投资项目准入手续,简化审批程序,推行集中审批、容缺审批、告知承诺制等管理方式。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统一审批流程、信息数据平台、审批管理体系及监管方式。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为开发区企业投资经营提供“保姆式”“一站式”及“互联网+政务服务”,逐步推行“施工图联合图审”“竣工测验合一”,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推进“网上办、掌上办”。推进企
业高频事项进园区,力争实现“办事不出园”。(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大数据局,各县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十)提升市场化运营发展能力。健全完善开发区“管委会+运营公司”模式,开发区运营公司要坚持实体化运行、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立足于做大做强,增强融资能力、偿债能力和再发展能力,有效利用和盘活开发区各类资产。开发区运营公司由开发区管委会直接管理,负责开发区管委会决策执行、开发区资产经营管理、投融资,并参与实体经济经营,开发区运营公司不参与地方政府融资。强化开发区运营公司风险管控,防范化解债务、安全、环境、廉政等各类风险。在有条件的开发区探索试点开发区财政独立核算机制,在现行财政管理体制框架下探索建立财政收入分享机制。(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各县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遵义市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1)。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比照成立本级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议事协调机构,解决开发区建设和发展中困难和问题,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督查调度。建立开发区建设发展调度督查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开发区建设发展工作进行调度,并定期不定期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须于每年3月底、6月底、9月底、12月底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其中,6月底报送当年半年工作推进情况,12月底报送当年全年工作总结;2021年只需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1:12:5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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