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票和各国议员选举制度的一点浅见和认识

难调酸甜苦辣咸
——关于配票和各国议员选举制度的一点浅见和认识
在台湾的立法委员选举中,经常会提到配票这一个词语,其实配票是存在于复数选区单记不可让渡投票制中一种选举技巧。但是自从台湾改用单一选区两票制的制度之后,配票就不存在了,但是在地方的议员选举中却仍然被运用
所谓的复数选区单记不可让渡投票制,就是是一个大选区中应选5人,而各政党总共提名10人,那么就在这10人中取得票数最高的5人当选,所有的10个人的票数将分别归于其各自的政党,成为比例代表制中政党得票。而往往政党为了席次最大化就会把自己所掌握的票数平均的分配给所有本党的候选人,以图保证全部当选。
举个例子来说,这一个选区内应选10名议员总共选民20万人,也就是说每个候选人只要拿到2万票就可以笃定当选,而ABC三个政党总共提名12人,其中A政党提名5人他能掌握到的选民仅为8万人,B政党提名4人,能掌握的选民为8万人,C党提名3人,能掌握的选民为4万人。而如果A党其中一个被提名人形象好知名度高,如果他一个人拿下4万票,就很有可能导致同党的两人落选,如果还有一个人能拿下3万票就很有可能会有三人落选。这个时候A政党如果进行平均配票每一个候选人就会得到1.6几万票,如果B党全部当选,C党有一人拿下3万票或是两万票,那么A党就能“全垒打”,成为获得席次最多的政党,
而且排挤掉了C党的2个人。反之如果C党同样进行配票,放弃其中一人,将4万票分配给另外两人,那么A党仍能保住4席,但也被排挤掉了一个人。
配票虽然效果不错,但是也有很严格的条件:
1两组或以上的组别存在极其紧密的盟友关系,使得相关势力是以两组合计所得最大议席数目,而非个别组别取得最高票数为目的.
2相关势力存在一批相当忠诚的支持者(铁票),在需要时可无条件听从指示投票向某一组别. ,也就是能够精确的掌握到自己所拥有的选民人数。
3在选举过程中可掌握精准度甚高的民意调查.
配票可以说是也个非常复杂的选举技巧,弄得好可以皆大欢喜,弄不好就会全军覆没。配票的方法更是五花八门。以台湾选举为例,若政党欲配票给四位候选人,可能要求选民以出生日为准,春、夏、秋、冬分别投与不同人选,以求平均分配。而最为善于配票的就是民进党,民进党就是靠选举起家的,个个都是选举能手,其中尤其以沈富雄最为擅长。1995年立法委员选举,台北市南选区民进党提名4人,沈富雄支持率很高,于是为了帮助本党同志,他创出四季红的配票模式让北市南区4席立委全数顺利当上,简单来说就是用身份证最后一位数字来编号一号的投一号,二号投二号,三号投三号,
这样一个一个的分,最后民进党四席全上,全都低空掠过。还排挤掉泛蓝的席次,从此沈富雄的四季红名声大噪。
也有囊括选票非常高的人,其他候选人还是能当选,那就是大名鼎鼎的赵少康。他在台北县一人能拿下24万票的高票,同选区的候选人仍能以几千票的低票当选,不过这恐怕就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而国民党在2001年立法委员选举中大败就是吃了配票的亏,例如在台南县民进党公开配票以身份证最后一位模式配票,结果全部低空掠过以24万票轻取5席。而国民党被排挤掉了4席,以21万票只拿到了区区2席而已,配票的威力可见一般。从上面的例子,复数选区单记不可让渡投票制选举的结果往往会和真实的民意支持度相差甚远,并且会使某些极端的人士当选,为政局带来不确定性。所以后来经过修宪,台湾地区已经实现单一选区两票制了。
下面我就对于各个议会选举制度说一说我的一点看法和认识
而在各个国家的体制中议会都是非常重要的部门,议会具有法案审议、质询政务、罢免弹劾总统总理的职权,而议员的选举制度也不尽相同。总的来说有以下几种地区代表制,这种制度就是所有议员都从地方选出,一般来说选区的划分很细,其代表有英国下议院、韩国、法国国民议会,但也有定额地区代表制如美国参议院,就是50个州每州2名。这种制度的缺点就是比较忽视民众对于政党的选择赢者全拿,无法体现少数选民的意向。不过美国除外因为美国就那两个党。
比例代表制,最典型的就是1993年前的意大利,按照政党得票来分配席位。由于意大利政党林立,参选党派众多,通常在议会中获得席位的政党就有10个左右。根据党派所得选票分配议席原则,议会选举常常难以产生一个多数党,地位薄弱的主要执政党只有联合其他小党组阁。这样的政府十分不稳定,很容易内阁就会因为内部矛盾而倒台,所以这种制度现在基本上没有国家在实行。而意大利自从实行了这种制度,政府更迭有如走马观花,最后不得不改为区域代表制和比例代表制并立行的选举制度。前几年的普罗迪政府不是比例代表制选举产生,而他的任期为2006年5月17日至2008年5月8日,就这样还被评价为比较长寿的政府,你就可以知道以前的历届意大利政府有多么短命了
复数选区单记不可让渡投票制前面我们已经介绍过了,取代他的就是单一选区两票制,一票选区域后选人,一票投政党,这样可以说是把地方代表制和比例代表制融合在了一起,比较能反映民意,也可以防止极端候选人当选。但是由于政党票的门槛过高和地方选区席次的单一性,小党纷纷被排挤很容易造成两党制,代表性的就是2008年台湾的立法委员选举,小党在政党票和地方席次全军覆没,只剩下国民两党。还有日本的众议院也是实行此制度,由原来的复数选区单记不可让渡投票制改为单一选区两票制,尤其以小泉纯一郎2004年的“邮电改革选举”,解散众议院重新选举,并对在野党派出大量“刺客”,结果在野党在地区代表席位方面大败。自民党和公明党大获全胜拿下超过2/3席次,这次选举至今仍为日本政治观察家所津津乐道。
可以说单一选区两票制对于小党极为不利,所以在2005年任务型国代表决修宪案的时候,亲民党、台
联党、新党纷纷极力反对,甚至打破意识形态隔阂结成联盟,但是在国民党和民进党的强力主导下,胳膊终究拗不过大腿。再加上怕被冠上“反改革”的帽子。最后不得不同意,事后小党们纷纷委屈,认为是国民两党的“大分赃”,要把小党全都干掉啦,事实证明确实如此。
于是有人在修宪的时候提出应当采取采取德国联邦议会实行的联立制,这种制度虽然也有地区代表选举,但是更偏向于比例代表值。具体来说各政党总当选名额,应选名额依各政党在第二张投政党名单的得票比率分配,扣除该党在小举区已得议席,其差额再由政党比例代表名额中补足。打个比方:应选议员名额为100席,其中地方席次60名,政党比例名额40席,有甲乙丙三个党。甲党在地方区域代表中获得30席,政党票得票率为45%,按照联立制政党票决定总当选名额的办法,甲党获得的总席次为45席,扣除地方区域已当选的30席,他的政党比例代表就可以当选15席。以此类推,乙党区域代表只得到18席,政党得票率为44%,那么他的政党代表就可以当选26席。丙党在区域中当选12席,其政党得票为11%,那么他就多当选1席,而这一席也可以保留。从这种办法来看,是最能体现民意的,也能照顾到小党的生存,避免了民意支持度和政党席位极大落差的的弊病,但是会造成没有任何一个党派过半,必须成立联合政府,2004年德国大选,执政的社会民主党就遇到此种困境,没有任何一个党过半。而且会造成当选席次高于应选席次的局面。
按照这样来换算2008年的立法委员选举,国民党总的当选席次应为政党票的58%乘以113席应为66席,再去掉已当选的61席区域立委,不分区当选为5席。以此类推民进党应为47席减去区域13席,不
分区当选34席,再加上无党籍和亲民党共计5席118席,高于应选的113席的总席次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联立制是在五种制度中比较适合选举的制度,虽然会造成当选席次高于应选席次的局面,也能做真实的的反映出民意的选择。另外台湾所实行的单一选区两票制中5%的政党选票也是比较高的了,小党很难跨过,区域又选不过国民党和民进党,你就知道为什么小党们会说是国民两党的“大分赃”,要把小党全都干掉。
德国的联邦议会,虽然采取联立制,同时也规定了5%的政党票门槛或者是区域当选三席才能分配政党席位的条件,但是由于区域代表席位较多,比较照顾小党,小党还是能获得一定席次。所以笔者认为在台湾地区的立法委员区域立委大幅减少的情况下,应当降低5%的政党选票门槛,让小党可以获得生存空间和发言权,而不是被两大党独霸议事舞台,这样才能让台湾地区的政党政治良性的发展。还有半年2012年的立法委员就要选举了,谁胜谁败,小党还有没有再起的可能,到底国民两党谁会过半,到时候我们自然能一见分晓。
PS:这是本人对于台湾地区立法委员选举制度和世界上的议会选举制度的总结和一点拙见,虽然有一点跑题,但是还是把写了下来。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如果鄙人的拙见有任何错误和疏失之处,望各位朋友不吝赐教指出,鄙人不胜感激。
天岳散人撰于知行堂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6:35:4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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