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法⼈分为营利法⼈、⾮营利法⼈和特别法⼈三种。法⼈由法定代表⼈代为履⾏职权。⽽法定代表⼈有权代法⼈从事民事法律活动,那么民法典中法⼈代表民事活动,什么⼈来承担法律后果?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中法⼈代表民事活动,谁来承担法律后果
法定代表⼈以法⼈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承受。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条【法定代表⼈的定义及⾏为的法律后果】依照法律或者法⼈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为法⼈的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以法⼈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承受。
法⼈章程或者法⼈权⼒机构对法定代表⼈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
第六⼗⼆条【法定代表⼈职务侵权⾏为的责任承担】法定代表⼈因执⾏职务造成他⼈损害的,由法⼈承担民事责任。
法⼈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追偿。
⼆、法定代表⼈的权利有哪些
法定代表⼈的权利:
企业法定代表⼈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使职权、履⾏义务,代表企业法⼈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产经营和管理全⾯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企业法定代表⼈可以委托他⼈代⾏职责。
企业法定代表⼈在委托他⼈代⾏职责时,应有书⾯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代⾏。
企业法⼈的法定代表⼈是代表企业⾏使职权的签字⼈。
法定代表⼈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签署的⽂件是代表企业法⼈的法律⽂书。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代表法⼈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为法⼈的法定代表⼈。法定代表⼈以法⼈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承受。如果法定代表⼈有过错的,法⼈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追偿。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店铺进⾏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