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好古生物化石认真开展登记鉴定——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杨士海...

保护古生物化石认真开展登记鉴定——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杨士海答记者问
作者:暂无
来源:《资源导刊》 2016年第9期
    ◎ 本刊特约记者  高长岭
    南阳地区出土大量恐龙蛋化石,近年洛阳地区又发现大批恐龙化石,这些古生物化石的发现都震动了世界。在河南省地质博物馆,许多参观的小朋友对古生物标本如数家珍,许多读者都接触过古生物化石。
    我省古生物化石到底有多少?8月初,我省正式启动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全面登记工作,也许您就拥有这些珍贵的“地球历史宝贝”,或许您能够和它们一起被记载入河南古生物化石资料史册。由于这是我省首次开展古生物化石登记工作,大家对此项工作还比较陌生,记者近日专程采访了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杨士海,他详细回答了古生物化石登记方面的各种问题。
    什么是古生物化石?为什么要登记?谁来登记?
    问:什么是古生物化石?
    答:古生物化石,是指地质历史时期形成并赋存于地层中的动物和植物的实体化石及其遗迹化石。古猿、古人类化石以及与人类活动有关的第四纪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保护依照国家文物保护的规定执行。
    问:什么是重点古生物化石?
    答:重点古生物化石就是重点保护的古生物化石的简称。根据《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80号)规定,按照在古生物进化以及生物分类上的重要程度,将古生物化石划分为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和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重点古生物化石是指:1.已经命名的古生物化石属种的模式标本;2.保存完整或者较完整的古脊椎动物实体化石;3.大型的或者集中分布的高等植物化石、无脊椎动物化石,以及古脊椎动物的蛋、足迹等遗迹化石;4.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重点保护的古生物化石。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又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本次工作登记的对象就是重点保护的古生物化石,一般保护的不在登记之列。
    问:为何要对重点古生物化石进行登记?由谁来负责登记?
    答:开展此项工作是贯彻落实《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80号)和《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7号)的一项重要任务,旨在建立全省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档案和数据库,初步掌握全省重点化石的数量、种类、收藏状况和分布情况,进一步加强重点化石的保护管
理。
    本次登记工作由古生物化石主管部门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开展,由省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承担具体任务。
    问:文物部门收藏的化石是否登记?
    答:2003年,国家文物局会同国土资源部就加强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和分工(文物办发﹝2003﹞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三定’方案和《古生物化石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考虑到古猿、古人类化石与人类起源及其相关文化有密切联系,经双方议定,古猿、古人类化石及其与人类活动有关的第四纪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保护、管理由国家文物局负责,其他古生物化石的保护、管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各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也要相应明确职责,互相配合,积极开展工作,共同做好古生物化石的保护管理工作。”
    这就是说,古猿、古人类化石及其与人类活动有关的第四纪古脊椎动物化石由文物部门管理保护,其他古生物化石由国土资源部负责保护,也要进行登记。
    计划年底完成登记。
    问:此次全省重点古生物化石登记的目标是什么?什么时候完成?
    答:按国家相关标准和文件对重点古生物化石登记工作的要求,计划到2016年底,完成省内鉴定、登记工作,规范我省重点化石的收藏管理,建立全省重点化石档案数据库,并为建立全国档案数据库提供支持。
    问:哪些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登记?如何申请?
    答:登记对象为全省具有化石藏品或展品的各类博物馆(院)、陈列馆、考古所、文管所、地勘单位、高校等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以及其他单位、个人收藏的重点保护的古生物化石。简而言之,我省境内的无论任何部门,有此类化石的均在登记之列。
    属于本次登记范围的单位或个人可以根据本报刊登的,在所属行政辖区负责人处申请报名,登记相关信息。省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在9月份以后安排赴各辖区现场鉴定,符合登记条件的填写详细登记信息,进入国家统一的古生物化石档案数据库。
    问:此次登记活动何时开始,何时结束?
    答:本次工作的鉴定登记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申报登记和摸底筛选阶段,2016年7~8月。
    具有化石藏品或展品的各类博物馆、博物院、陈列室等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及个人申报登记,登记办公室摸底排查,筛选出本次需要进行登记的对象。
    第二阶段:组织鉴定阶段,2016年9~10月。
    各市登记办公室,省化石专家办组织专家组对各市申请登记对象所收藏的重点化石进行集中现场鉴定,对符合重点古生物化石标准的出具鉴定意见。
    第三阶段:化石登记阶段,2016年10~11月。
    收藏单位及个人持专家鉴定意见,填报“收藏单位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登记表”及“收藏单位基本信息表”;其他单位和个人持古生物化石鉴定证书,填报“其他单位和个人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登记表”。
    免费鉴定,出具权威部门证书。
    问:本次鉴定登记收费吗?证书是谁家颁发的?
    答:本次登记工作的开展省财政拨付了专项经费,所有鉴定登记均免费进行。经专家鉴定符合重点古生物化石标准的,发放由国家古生物专家委员会颁发的“化石鉴定证书”。
    问:本次登记是否会改变化石的权属?
    答:本次登记不涉及化石所有权的变更,省国土厅组织专家免费鉴定,并为收藏者出具全国统一的“化石鉴定证书”。具有该证书的重点古生物化石方可进行收藏、展示、交流。
    问:古生物化石能流通吗?
    答:国有收藏单位不得将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转让、交换、赠与给非国有收藏单位或者个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转让、交换、赠与、质押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收藏单位之间转让、交换、赠与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应当经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
    问:古生物化石允许买卖吗?
    答:《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将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捐赠给符合条件的收藏单位收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买卖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买卖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应当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进行。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问:古生物化石发现和保护的状况如何?
    答:河南省古生物化石资源丰富,是我国古生物化石种类齐全、数量众多、世界影响力大的省份之一,是名副其实的古生物化石资源大省。多年来,省厅一直高度重视古生物化石的研究、保护与科普工作,近年来取得了丰硕成果。
    一是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保护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古生物化石保护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随着《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的颁布,古生物化石保护的职责更加明晰,为加强保护管理,一些古生物化石重要产地成立了化石管理局或保护站,有专职或兼职管理与执法队伍,配备专项设施,积极开展了打击古生物化石盗挖与走私活动,建立了建设工程的古生物化石保护监管制度,使古生物地质遗迹保护逐步走向法制的轨道。
    二是古生物化石研究和保护工作纳入地质遗迹保护长期规划和重点支持项目。我省自2006年以来,在每年一度的省财政地质环境专项中均安排资金,先后开展了全省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资源调查评价、全省古脊椎动物(恐龙、古象)勘查发掘、全省古生物化石保护规划研究、豫西南恐龙动物研究,汝阳白垩纪恐龙动物、栾川动物、济源动物发掘与研究等项目,基本摸清了我省古生物化石资源家底,初步建立了全省重要古生物化石名录和数据库,走在了国内同行的前列。同时,积极申请国家财政资金,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开展了南阳恐龙蛋化石、汝阳恐龙化石、济源动物等古生物
化石地质遗迹保护工程,建设了两个古生物主题地质公园——汝阳恐龙动物国家地质公园和禹州华夏植物省级地质公园。
    三是古生物科研团队成长迅速,国际学术交流活跃,古生物科研成果丰硕。我省现已培育形成以河南省地质博物馆为主的古脊椎动物发掘与研究团队,以河南省国土资源科研院、地质调查院为主的地质遗迹保护研究团队,以河南理工大学为主的遗迹化石及古生态环境研究团队,建立了两个省部级古生物重点实验室平台,与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英国、德国等国家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承办和参与多期国际与国内学术交流会议。
    四是加大古生物化石科普力度,提高了公众对古生物化石的保护意识。古生物化石目前已成为地质博物馆主要科普展品,通过宣传古生物化石的珍贵价值,宣传保护古生物化石的重大意义,提高社会公众珍惜地球、保护化石资源的意识。
    五是成立我省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为保护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专业性强,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是做好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的重要保障。为此,我省去年成立了省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为开展古生物化石基础性调查研究和化石保护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22:19:3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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