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住建发[2011]128号)长沙市工程建设文明施工通用标准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长住建发[2011]128
关于印发《长沙市工程建设文明施工
通用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创建文明城市、创新社会管理,促进文明施工,维护城市环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制定了《长沙市工程建设文明施工通用标准》,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包括新城区和各类开发区)实施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此标准自2011年5月10日起施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长沙市工程建设文明施工通用标准》
二〇一一年五月一日 
抄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园林局、市电业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长沙市工程建设文明施工
通  用  标  准
表一
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序号
项目
检  查  标  准
1
施工围挡
1、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封闭的彩钢板或砌块硬质围挡;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保证施工作业人员和周边行人的安全;中心城区、主城区范围及主干道两侧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其他城区路段不低于1.8米。
2、施工围挡不得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确需占用的(盲道严禁占用),必须取得行政许可,并按行政许可规定的范围、时限严格执行。
3、在软土地基上、深基坑影响范围内、城市主干道、流动人员较密集地区以及高度超过2米的围挡应选用彩钢板。
4、采用砌块砌筑围挡时,内外侧及压顶均须抹灰,并统一刷白涂料。
5、采用彩钢板围挡时,必须砌筑300mm高底座,底座伸出围挡外不少于200mm,内外粉刷平整,外面统一涂刷反光黄黑相间警示带;埋置立柱,设置定型边框,彩钢板厚度不小于1mm,围挡板颜统一为蓝,围挡板面要平整,围挡板块间的接头要水平一致,围挡板上端保持水平,围挡面必须与水平面垂直。
6、围挡(墙)上除书写宣传质量安全和企业文化的标语外,不得作其他广告,应保持围挡整洁、美观。
7、围挡以外不准堆放建筑材料、施工机具和建筑垃圾;主城区内建筑工地负责围挡以外5米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围挡外临近围挡周边,未硬化的场地应采用种植灌木、草皮等进行绿化。
8、安排专人负责围挡的保洁、维护,确保围挡设施整洁、美观。
9、主要出入口设置五牌一图。
2
扬尘控制
渣土管理
1、工地车辆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洗车平台要求长12米、宽4米以上,平台内安放8米以上的铁架槽,平台标高必须低于出口路面50公分;洗车平台要有完善的排水沟,建有沉淀池,泥水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平台两侧要接通自来水管道,并各修建一个1立方米以上的储水池作为洗车水源,平台两侧要有充足的照明设备,并配备2—4台高压洗车机或水泵。洗车平台必须保持到工程竣工之时,如果压坏要及时修复。
2、工程车辆(渣土运输车、建筑材料运输车、预拌商品混凝土运输车等车辆)进出工地必须清洗,洗车时要保证车辆车身洁净,车轮不带泥,出口路面见本。
2
扬尘控制
渣土管理
3、运输渣土、砂石、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应当使用规定的专用运输车辆;运输其它建筑施工材料的,应当使用正规车辆。渣土、砂石装载的最高面,必须低于车厢板上边缘10cm,不得沿途撒漏。运输预拌商品混凝土的车辆,其出料口要加装防泄漏装置。
4、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采用混凝土、沥青等材料进行硬化,材料堆码、加工场地必须采用混凝土、砂浆等进行硬化。
5、中心城区、主城区内成片开发的建筑工地,施工单位进场后先进行围挡、临建设施、道路、给排水、场内硬化绿化等基础设施施工,基础设施未达到标准的,不得进行土方开挖等施工活动。
6、中心城区、主城区内分期开发的建筑工地,应分期围挡,暂不施工的场地,应采用绿的密目式安全网或者遮阳网进行覆盖,或采用灌木、草皮等进行绿化。
7、中心城区、主城区内成片开发的建筑工地,没有进行硬化的其他场地,必须采取固化、覆盖、绿化等措施,不得有裸露土体:已开挖的基坑边坡土体应采用喷浆或使用绿的密目式安全网或者遮阳网进行覆盖;不需利用的场地,应采用绿的密目式安全网或者遮阳网进行覆盖,或采用灌木、草皮等进行绿化。
8、土方施工时应分层分区有序开挖,并采取洒水、喷淋等降尘措施,土方施工停止时,作业场地应进行平整、压实,并采取覆盖措施。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应当停止土方开挖,并做好覆盖工作。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现场搅拌砂浆时应有喷淋降尘措施。
9、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当日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使用绿的密目式安全网或者遮阳网覆盖等防尘措施。
10、在建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防护,不得漏挂,不留缺口,当安全网污损时要及时进行更换;脚手架钢管刷黄油漆。
11、建筑物内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12、施工现场应建立清扫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工完场清,并定期洒水或喷淋。
3
现场管理
1、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及时向设计、施工等单位提供《拟建工程项目周边环境调查表》及相关资料,及时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进行地下管线情况交底,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标明各类地下管线的类型、埋深、位置、尺寸。
2、制订地下管线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对道路地下管线的保护,施工中不得破坏地下管线,不得影响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各类管线、设施的安全。
3
现场管理
3、编制文明施工方案并严格实施,明确文明施工管理责任人。
4、进出口设置大门和门卫,建立门卫制度,从业人员统一着装,凭卡进出。
5、场地四周设置排水沟,场地不得有积水,污水经沉淀处理后排放到指定市政管网。
6、场内材料分类存放,堆码整齐,标识清楚。
7、在建建筑物及外脚手架上悬挂的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宣传标语必须稳固美观,不准悬挂其他广告、条幅。
8、施工现场应建立建筑业从业人员信息智能管理系统和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
9、工程竣工后至验收前应当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并对因施工损坏的周边公共设施、绿化及时进行修复。
10、主城区内成片开发的建设项目,由多个施工单位承建的,应采用围挡将施工区域分开,明确文明施工责任区。
4
临建设施
1、施工现场应设置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开水房、文体活动室、农民工学校、密闭式垃圾站及盥洗设施等临时设施。
2、施工现场的临建设施应选址合理,并符合安全、消防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临建设施必须有经审批的设计图纸和搭设方案,临建设施使用前应经相关单位验收合格。严禁在尚未竣工的建(构)筑物内设置办公、宿舍、食堂、售楼部。
3、施工现场的生活区、办公区与作业区应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没有条件分开设置的,应采用隔离闸栏将生活区、办公区与作业区隔离开。
4、采用轻钢结构标准型拼装的临建设施,搭建高度不超过2层。
5、宿舍应通风良好、照明充足,冬夏季应配置取暖降温设施。
6、长度超过30m的宿舍楼两端均应设置楼梯,以满足消防要求。
7、宿舍内保证有必要的生活空间,宿舍内净高不得小于2.4m,走路宽度不得小于0.9m,每间宿舍内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两层,严禁使用通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个人物品应摆放整齐;宿舍内应定期打扫卫生,保持清洁。
8、食堂应尽量使用油、气、电等清洁燃料,减少环境污染。
9、食堂必须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炊事人员要有《健康证》,并穿白工作服,戴白工作帽。
10、食堂应吊顶,地面应贴防滑地面砖,内墙1.8米高应贴白瓷砖,其他墙面应刷白。
11、食堂应设置专用储藏室,生食和熟食必须分开放置,并应有防鼠、防蝇、防虫、防潮等措施。
4
临建设施
12、农民工学校教室面积不得小于40平方米,教室内必须配置课桌椅、黑板、电视机、DVD等必需教学器具。
13、厕所大小应根据作业人员的数量设置。高层建筑施工超过8层后,每隔4层应设置临时厕所。厕所应设专人负责清扫、消毒,化粪池应及时清掏。
14、厕所应吊顶,地面贴防滑地面砖,内墙1.8米高应贴白瓷砖,其他墙面应刷白,洗手池贴面砖,墙上设镜子。
15、生活区应设置开水炉或饮水保温桶,施工区应配备流动保温水桶。
5
噪声控制
1、严格控制施工噪声,施工现场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3~12524)制定降噪措施。
2、在禁止时间内停止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夜间施工(晚上22:00至次日6:00)须经环保部门批准。经批准夜间作业的,必须公告附近居民,并采取措施降低噪声排放,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干扰。
表二
市政道路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市政隔离栏
序号
项目
检  查  标  准
1
交通组织
1、根据施工现场周边的交通状况,编制交通组织方案,报公安交警、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妥善解决施工范围内周边单位车辆分流问题。
2、施工单位在对施工现场封闭时,应当预留或者开辟设有明显指示和警示标志的临时通道,保证周边居民出行方便、安全。
3、施工不得占用人行道、绿化带、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特殊情况确需占用的(盲道严禁占用),必须取得行政许可,并按行政许可规定的范围、时限严格执行。
2
施工围挡
1、采用蓝冲压定型钢板围挡,钢板厚度不小于1mm,中心城区、主城区范围内及主干道两侧施工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其他城区内的施工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围挡应坚固、稳定,保证施工作业人员和周边行人的安全。
2、围挡基础应夯实平整,砌筑300mm高底座,底座伸出围挡外不少于20cm,内外粉刷平整,外面统一涂刷反光黄黑相间警示带。
3、中心城区、主城区、主干道施工围挡应埋置立柱,设置定型边框;其他城区内的施工围挡,可使用支撑杆件搭设围挡,但应保证支撑稳定、可靠,支撑杆应设置在围挡内侧,其高度和宽度不能超过围挡板的高度和宽度。
4、围挡板面平整,围挡板上端保持水平,围挡面与水平面垂直。
5、围挡顶部设置与金属板绝缘隔离的低压警示灯。
6、围挡上除书写宣传安全、交通疏解提示和少量企业文化的标语外,不得书写其他方面的内容,要求标语文字、图案的彩与围挡的彩反差不能太大。
7、围挡外不得堆放渣土、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围挡外邻近围挡周边未硬化的场地应种植灌木、草皮等进行绿化,并保持清洁卫生。
8、应安排专人负责围挡的保洁、维护工作,确保围挡设施整洁、美观。
9、工地主要出入口应设置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3
扬尘控制
渣土管理
1、工地车辆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洗车平台要求长12米、宽4米以上,平台内安放8米以上的铁架槽,平台标高必须低于出口路面50公分;洗车平台要有完善的排水沟,建有沉淀池,泥水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平台两侧要接通自来水管道,并各修建一个1立方米以上的储水池作为洗车水源,平台两侧要有充足的照明设备,并配备2—4台高压洗车机或水泵。洗车平台必须保持到工程竣工之时,如果压坏要及时修复。
3
扬尘控制
渣土管理
2、工程车辆(渣土运输车、建筑材料运输车、预拌商品混凝土运输车等车辆)进出工地必须清洗,洗车时要保证车辆车身洁净,车轮不带泥,出口路面见本。
3、运输渣土、砂石、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应当使用规定的专用运输车辆;运输其它建设施工材料的,应当使用正规车辆。渣土、砂石装载的最高面,必须低于车厢板上边缘10cm,不得沿途撒漏。运输预拌商品混凝土的车辆,其出料口要加装防泄漏装置。
4、土方施工时应分层分区有序开挖,并采取洒水、喷淋等降尘措施。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应当停止施工,并做好覆盖工作。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现场搅拌砂浆时应有喷淋降尘措施。
5、土方施工停止时,作业场地应进行平整、压实,并采取覆盖措施。
6、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当日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并进行覆盖;施工现场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采取覆盖措施的,覆盖物应使用绿的密目式安全网或者遮阳网。
7、施工现场应建立清扫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工完场清。
4
现场管理
1、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及时向设计、施工等单位提供《拟建工程项目周边环境调查表》及相关资料,及时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进行地下管线情况交底,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标明各类地下管线的类型、埋深、位置、尺寸。
2、制订地下管线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对道路地下管线的保护,施工中不得破坏地下管线,不得影响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各类管线、设施的安全。
3、编制文明施工方案并严格实施,明确文明施工管理责任人。
4、中心城区、主城区、主干道工地主要进出口须设置大门,其他城区内的施工工地应设置门楼,建立门卫制度,从业人员统一着装,凭卡进出。
5、施工现场应合理设置排水系统和沉淀池,污水、废水必须经沉淀处理符合排放要求后排放,不能直接流入城市道路。
6、施工场地内材料应分类堆码整齐;施工垃圾、渣土等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采取覆盖措施。
7、施工现场应按规定建立建筑业从业人员信息智能管理系统和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
8、工程竣工后至验收前应当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并对因施工损坏的周边公共设施、绿化及时进行恢复。
5
临建设施
1、施工现场的临建设施应选址合理,并符合安全、消防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临建设施必须有经审批的设计图纸和搭设方案,临建设施使用前应经相关单位验收合格。
2、施工现场的生活区、办公区与作业区应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没有条件分开设置的,应采用隔离闸将生活区、办公区与作业区隔离开。
3、采用轻钢结构标准型拼装的临建设施,搭建高度不超过2层。
4、宿舍应通风良好、照明充足,冬夏季应配置取暖降温设施。
5、长度超过30m的宿舍楼两端均应设置楼梯,且满足消防要求。
6、宿舍内保证有必要的生活空间,宿舍内净高不得小于2.4m,走路道宽度不得小于0.9m,每间宿舍内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两层,严禁使用通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个人物品应摆放整齐,保持卫生整洁。
7、宿舍内应定期打扫卫生,保持清洁。
8、食堂应尽量使用油、气、电等清洁燃料,减少环境污染。
9、食堂必须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并穿白工作服,戴白工作帽。
10、食堂应设置专用储藏室,生食和熟食必须分开放置,并应有防鼠、防蝇、防虫、防潮等措施。
11、农民工学校教室面积不得小于40平方米,教室内必须配置课桌椅、黑板、电视机、DVD等必需教学器具。
12、应根据作业人员的数量设置水冲式厕所,墙面应抹灰刷白,蹲位墙面贴白釉面砖,并安排专人负责清扫、消毒,化粪池应及时清掏。
13、生活区应设置开水炉或饮水保温桶,施工区应配备流动保温水桶。
6
噪声控制
1、严格控制施工噪声,施工现场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 12523~12524)制定降噪措施。
2、在禁止时间内停止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夜间施工(晚上22:00至次日6:00)须经环保部门批准。经批准夜间作业的,必须公告附近居民,并采取措施降低噪声排放,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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