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工程设计依据

防雷工程的设计依据

      根据GB50343-200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第五章:防雷设计;GB50057信号浪涌保护器2010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六章:防雷击电磁脉冲;第四节,第6.4.16.4.12LPZ1区对电涌保护器(SPD)的要求及YD/T5098-2001《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工程设计规范》第五部分:SPD的选择;第5.3条:信号防雷器线用SPD;第5.5条:计算机、控制终端、监控系统的网络数据线用SPD的要求,参照IEC61643-3《低压系统的电涌保排器》第3部分《在电信系统中SPD的应用》和IEC61644-11997《通信系统用SPD》标准要求,对于通信线路的防护,需对设备进线缆线使用8/20靤波形、通流容量5KA的信号电涌保护器将数千伏的线路感应雷击过电压限制到设备允许值。
实施措施
1、电源防雷器及信号防雷器线路的布线系统屏蔽及其良好接地屏蔽是利用各种金属屏蔽体来阻挡和衰减加在电子设备上之电磁干扰或过电压能量。具体可分为建筑物屏蔽、设备屏蔽和各种线缆(包括管道)之屏蔽。建筑物之屏蔽可利用建筑物钢筋、金属构架、金属门属、地板等均相互连接在一起,形成一个法拉第笼,并与地网有可靠之电气连接,形成初级屏蔽
网。设备之屏蔽应在对电子设备耐过电压水平调查之基础上,按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划分之雷电防护区(LPZ)施行多级屏蔽。屏蔽之效果首先取决于初级屏蔽网之衰减程度,其次取决于屏蔽层对于射电磁波之反射损耗和吸收损耗程度。对入户之金属管道、通信线路和电力线缆要在入户前进行屏蔽(使用屏蔽线缆或穿金属管)接地产品处理。建议此布线屏蔽措施最好安装红外对射系统布线时进行套管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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