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罪青岛“黑老大”《财经》2012年第8期

Rule of Law 市场与法治弈,民意如何经过塑造后间倾斜,应是下一步改革的
的博弈,民意如何经过塑造后升华为国家意志,立法权力如何
向民间倾斜,应是下一步改革的方向博弈刑诉重罪青岛“黑老大”
引起青岛警界大地震的聂磊涉黑案,迎来一审死刑的重罪判决,
而充当其保护伞的国家工作人员亦将一一被另案处理
□ 本刊记者 谭翊飞/文
2012年3月20日,在山东省青岛
市胶州市法院的法庭内,备受关注的聂磊涉黑团伙主案32名犯罪嫌疑人由青岛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作为主犯,现年45岁的聂磊被指犯有十宗罪。  宣读366页的判决书耗去近一天时间。临近尾声,当法官宣判“死刑”时,聂磊眼圈红了。随后法官询问对判决有什么意见,聂磊回答:“判得重了吧?”  一审法院认定,十多年来,聂磊及其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40余起,致2人死亡、1人重伤、13人轻伤、8人轻微伤,非法买卖支1支,非法持有支13支。  离开法庭时,情绪已平复的聂磊和其代理律师打了个招呼。他并未当庭提出上诉,这有待与代理律师商量后决定。  此前2010年9月,青岛市警方高调宣布,一举破获了以聂磊为首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并抓获了该集团成员130余人。但其时,该团伙并未被彻底摧毁,除青岛市一名特警副大队长王晓青因阻碍追捕被抓获外,涉黑集团的其他保护伞安然无恙,甚至核心涉黑成员仍有多人在逃。  一年之后,2011年9月29日,在青岛市公安局开会之时,市北区公安分局局长于国铭、李沧区公安分局局长冯越欣突然被采取强制措施,此后一批处级官员相继落马,引起了青岛及全国警界的高度关注。    3五个基层法院迎来宣判。“3·27”事件  南区香港中路,楼高38总会不足百米。  安部2010年6月23日发布的B 令上。通缉令称,2010年3工多人,并损坏物品若干。以5开悬赏三个月后,聂磊落网。  年还获得“青岛市优秀政协
2002年,李岩就涉足
1
29日,《半岛都市报》配图刊
“孙先生身中8刀后昏迷不
年,陈鹏曾当选青岛
市场与法治Rule of Law
“3·27”事件发生后,警方的侦破工作一度进展缓慢。检方起诉书称,任昊将此事报告给聂磊,聂磊出资给任昊等人,供其逃跑、藏匿。但事实上,任昊等人并未逃跑,反而继续在聂磊的指使下实施暴力犯罪。
2010年5月5日下午,任昊等人来到青岛市郧阳路“天地一家”酒店打砸。他们一伙人携带铁锤、铁管,控制了酒店保安,对酒店玻璃门、窗户、花瓶等物品进行砸毁。此后,6月23日,公安部发布B级通缉令,核心成员钟东、钟方、钟伟和吕传波等人闻风潜逃,至今仍未归案。聂磊本人则于9月1日落网。
袭警案由来
聂磊被抓获后,曾在民间流传的青岛多起恶性案件,在司法材料中得到证实,如“数十人持搜查顺峰酒店”“开打伤警察”,等等。
2006年7月25日,位于青岛市市南区嘉义路16号的台湾花园居民小区,发生一起袭击警察的案。台湾花园周围有多家疗养院,南边咫尺即近海滩,地段极佳。该别墅小区是由山东省地产开发集团青岛公司负责开发,新艺城夜总会经营场所即从该公司租用。据开发公司资产处一位处长介绍,这个房子之前系由个人承租。
判决书记载,当天晚上9时许,驾车出入台湾花园的聂磊涉黑集团成员安俊宇、王健与小区保安发生争执,继而厮打。路经此处的民警王衍生上前劝架。在安俊宇与王衍生厮打时,王健持朝王衍生的腿部连开数。同样,王衍生被认定为轻伤。
一位曾经与安俊宇接触的人士告诉《财经》记者,他对外自称是聂磊集团的外联部长,还吹嘘自己开打伤了警察。安俊宇和聂磊都是青岛西镇人,安早年连中学都没毕业,但后来获得了某著名商学院的EMBA文凭。
判决书显示,安俊宇曾用名安玉涛,持香港居民身份证,硕士研究生文化程度,系集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裁,也
是首批被起诉的27名涉黑人员中唯一的
一名硕士。安俊宇1989年曾因被
劳教二年,1992年又因故意伤害罪、抢
劫罪被青岛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
年。此抢劫案中,安俊宇和聂磊是同案
犯。2006年12月,安俊宇因寻衅滋事
罪曾被判处拘役五个月。
判决书查明,早在1999年,安俊宇
曾在青岛经营一家“龙山游戏室”。当年
7月16日,王军等人来到聂磊控制的游
乐城散发安俊宇的游戏室广告,遭到聂
磊方面殴打,其中王军经抢救无效后死
亡。但此起人命案逃脱了法律追究。为
安抚死者家属,聂磊为死者购置了墓地,
并给死者父母一套房屋,每月付给王军
家属5000元人民币。
台湾花园袭警案发后,为帮助比安
俊宇小六岁的王健逃避法律追究,聂磊
与安俊宇共谋,授意冷俊江顶替王健,
同安俊宇一起到公安机关投案。冷俊江
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安俊宇被处拘役
五个月后,期满释放。但此案在2011年
4月12日由青岛市市南区法院裁定重审。
安俊宇在一审中获刑六年。检方指
控其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
罪、寻衅滋事罪、妨碍公务罪和非法买
卖支罪等五宗罪,但妨碍公务罪没有
得到法院确认。
“案底”买卖
在2008年,作为聂磊集团核心人物
的安俊宇,一度与“黑老大”聂磊反目。
2008年中期,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
局在破获一起网络赌博案时,抓获了20
多名犯罪嫌疑人,其中一名叫肖春燕的
女性在广州某银行替赌博组织进行取款
转账时被抓获。
这起网络赌博组织的幕后“庄家”
在台湾,网络的另一端与香港黑帮人士
连超的网络存在交叉。据肖春燕供网络墓地
述,她受香港朋友“阿东”委托进行取
款和转账,自己并不知这一行为和网络
赌博有关。法庭的信息显示,此宗网络
赌博案中赌客身份特殊,案件在侦查期
间就受到各方阻扰,包括有“头号警花”
之称的处级干部王菲,她早年随郑少东
由广东调入公安部,郑少东落马前为公
安部部长助理。
王菲受安俊宇的请托,介入这起案
件。根据证词,王菲称肖春燕是其长江
商学院同学安俊宇的“好友妹妹”。她
到了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副局长钱宏
祥,要其“帮忙”和“放人”。王菲和安
俊宇在上海恒隆广场购买了商品,在这
位副局长下榻的五星级宾馆上海千禧海
鸥酒店内,送给对方一个“卡地亚”礼盒,
内有一款价值3.8万元的女式手表,以
及分别价值约3500元的皮带和2800元
的丝巾各一份。
钱宏祥亦供认,他事后曾向具体负
责查办此案的下属表示,领导打了招呼。
肖被释放之后,王菲再次来沪约见钱
宏祥,送给其20万元现金。经此运作,
肖春燕在刑拘期满后“因证据不足”未
被批捕,只是被没收380万元以及
500元。2009年,钱因受贿罪一审领刑
七年。其上诉请求被上海市高院驳回维
持原判。
有内部人士称,安俊宇对于自己在
公安部的关系颇为自得,对聂磊表达出
不敬之意。2008年10月1日,聂磊对
安俊宇脱离组织不满,于是纠集任昊等
人持械砸破安俊宇家的防盗门,威胁安
俊宇之妻限期腾出住房。而同期,安俊
宇及其赌博网络事实上已进入公安部专
案组的视线。
在王菲帮助安俊宇的案件中,主要
手段是对侦查中的案件或已有的案底进
行销案处理,这也是聂磊集团惯用的伎
俩。不过在公安部B级通缉令下达之时,
聂已无力回天。
打击竞争对手
判决书称,聂磊(曾用名张泷、王
鑫)1967年7月生,初中文化程度,
1983年9月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
年,1985年获改判为拘役六个月。此后,
市场与法治Rule of Law
1986年和1992年其分别因斗殴和抢劫被劳教三年和判处有期徒刑五年。1996年刑满释放后,直至此番被抓,期间未显示有犯罪记录。
这其中,保护伞“功不可没”。起诉书显示,聂磊团伙在1998年和1999年分别涉及两起人命案。上文所述王军被殴致死案,聂磊曾亲自参与殴打。另一起人命案同样起因于游戏厅纠纷,死者胡玉海本是其所管辖的震泰游戏厅员工,但骗取钱款逃匿。聂磊授意手下在游戏厅的四楼宿舍,对其多次毒打。几
天后,胡玉海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此案同样被隐匿,聂磊指使手下到死者家属,赔偿50万元了事。
一位聂磊旧友对《财经》记者称,聂磊看上去文质彬彬,一点也不像黑社会人员。但发火时毫不留情面,甚至当众训斥一位刑警办事不力。
“聂磊的地位是靠钱建立起来的。”熟知其人者说。聂磊用了近20年时间,从一名抢劫犯成为控制一方的黑老大,甚而披上合法外衣的企业家。
判决书称,1995年起,聂磊通过狱友、邻居、亲属等关系先后纠集姜元、卢建强、史殿霖、王力、安俊宇等人,成立了青岛力置业有限公司、祥隆置业有限公司、青岛明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开发房地产,在青岛市中山路、南京路等地开办了红星游乐城、震泰游戏厅、福满多等游戏、赌博场所,聚敛了大量财富。
判决书认定,1998年后,聂磊等为维护组织利益,扩张势力范围,吸纳、招募部分社会闲散人员、劳改劳教人员进入开办的实体,逐步形成了人数较多、成员基本固定、内部层级分明、组织结构较为严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聂磊为组织规定了明确的纪律,对外统称“聂磊公司”。其中一个细节是,为避免公司人员私自在外做事带来麻烦,“聂磊公司”规定不准私自插手拆迁项目,不准参与、以及不准打着公司旗号私自在社会上办事等。
聂磊团伙的暴力犯罪被指大多数与
打击竞争对手、保护自己的非法产业有
关。一位受害人对《财经》记者称,“聂
磊自己开了,却不许其他人开,谁
开就去砸;他开了夜总会,就要砸人家
的夜总会。”
聂磊团伙在涉黑犯罪类别的“故意
伤害罪”一项,共9起涉案事件,其中
7起和或游戏厅纠纷有关;在“寻
衅滋事罪”一项,共17起涉案事件,其
中至少6起与娱乐情行业纠纷有关,
其他或涉纠纷、团伙内斗等。此外,
还非法持有大量支,甚至包括微型冲
锋,并多次在公共场合开行凶。
警员另案处理
此番受聂磊案牵连落马的政法系统
官员主要分为两块,其一为治安领域,
主要负责管理黄赌毒。其中副局级干部
冯越欣之前是青岛市治安支队副队长,
后任沧口分局副局长。此外,还有青岛
市市北区治安大队队长葛强等。
其二为刑侦领域,主要负责管理杀
人越货等暴力犯罪。此次落马的于国铭
之前一直是刑警,从中队、大队一直干
到支队副支队长,此后调至市北区任公
安局局长。此外还包括青岛市刑侦支队
下属大队的两名副队长等。
此外,聂磊还拉拢了曾在青岛市特
警支队工作的熊新和任昊作为自己的保
镖。1994年,熊新和任昊因酒后滋事被
特警队开除。2001年任昊开始担任聂磊
的司机兼保镖。因为此层关系,2010年,
青岛市特警支队一大队时任副大队长王
晓青曾开车解救正要被抓获的任昊,但
自己当场被一同抓获。
据消息人士透露,聂磊团伙案还导
致了其他公安人员落马。这些警员多数
被另案处理,并未在聂磊案的判决书中
直接体现。
自2011年4月以来,聂磊团伙案曾
先后多次推迟开庭。司法材料显示,聂
磊及首批被公诉犯罪团伙成员均由青岛
市市南公安分局执行逮捕,但逮捕之时
检方指控的罪名尚无组织、领导、参加
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此后,逐渐被指控
该项罪名,其中聂磊及其团伙成员王
力被指控涉黑罪名并重新计算侦查羁押
期限的时间最晚。
2010年9月1日,聂磊因涉嫌寻
衅滋事罪被青岛市市南公安分局刑事拘
留,9月30日因涉嫌组织罪被批准
逮捕。至11月30日,聂磊被以涉嫌组织、
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由青岛市
市南公安分局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而市南区为聂磊及其团伙常年活跃
的地区,在该地区公安系统内人脉深厚。
聂磊团伙首批27名犯罪嫌疑人的
起诉书罪名分为两类,第一类为组织、
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此类包
括故意伤害罪、组织和协助组织罪、
开设和赌博罪、寻衅滋事罪、强迫
交易罪、妨害公务罪、非法买卖和持有
支罪及窝藏罪;第二类为其他犯罪,
罪名类别稍少,包括上述的故意伤害、
组织、寻衅滋事和窝藏罪,并增加
了和贩卖罪。
聂磊最终被判十项罪名。此前,公
安部通缉令称聂磊涉嫌贩卖,但此
次判决未见相关罪名。
聂磊团伙案件被分批审理,其中一
些案件交付基层法院。青岛市检察院公
诉二处处长孙友昌表示,“从客观条件上
讲,目前青岛法院还没有能容纳下这么
多人的法庭。”
在聂磊成长的十余年间,青岛警界
亦人事变动频繁。早在2000年9月,青
岛市公安局原局长万国忠被“”调
查,后自杀身亡。时任青岛市政法委
书记曾短暂兼任青岛市公安局局长,至
2003年由副局长王永利接任局长一职。
五年后,原青岛市政法委副书记赵
春光接任市公安局长,仅一年后,原泰
安市政法委书记的黄龙华于2009年3月
接任至今。黄龙华是青岛淄博人,并非
公安系统出身,此前从团职干部转任泰
安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打击聂磊
团伙的行动在其调任青岛后开始。
随 笔臣不密
度一直延续下来,直到清亡,未曾改变。山西按察使黄检,是已故大学士黄廷桂的孙子。乾隆三十八年,黄检将黄廷桂遗留下来的奏疏编集刊刻,其中170多件奏疏都附了皇帝的朱批,时间跨越雍正、乾隆两朝。刻工事竣,印送同僚各官,兵部侍郎高朴奉旨到山西审案,也获赠一部。  过了几年,黄检升任福建巡抚,正赶上文网最密的时候。福建刻书业发达,书籍贸易兴盛,黄检也算尽忠王事,查办了不少禁书案件。乾隆四十三年,高朴因贪污案杀了头,家中书籍一概查抄,呈缴乾隆御览,皇帝一看之下,立刻发现了黄廷桂的这本奏疏。  乾隆先看到黄廷桂奏疏里刻了先皇和自己的朱批,对这种公然泄密的行为已经“深为骇异”,随机翻检一篇,还发现其中所载的雍正朱批与《朱批谕旨》多有不符。令军机大臣校核,统计出黄廷桂奏疏收录的雍正朱批,较《朱批谕旨》所收雍正对黄氏奏折的批示几乎多出一倍,字句不同之处更所在多有。尤为严重的是,皇帝对黄廷桂的批示,有表彰,也有申饬,而黄检所刻的奏疏,只收入了表彰之语,而把不利的朱批全部删掉。  如此一来,黄检就犯了三个错误:第一,把皇帝没有公开的朱批公开了;第二,即使皇帝已经公开的部分朱批,黄检所刻的也与权威版本不同;第三,把皇帝的批示变成了自我表扬的工具。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情况,那就是乾隆不像乃父,他压根就没打算将自己的朱批公诸天下。  在查办黄检的上谕里,乾隆对自己为什么不愿刊刻朱批有一段解释。他说,当年先皇召见大臣时,为了让下面的人理解自己的苦心,经常长时间地训诲开导,反复叮咛,不厌其烦。结果大臣们退出时,都在私底下抱怨跪见的时间太长,搞得身体疲惫不堪,从来没有一个人谈体会、表忠心、交流心得,当面教诲尚且如此,刊刻朱批更无济于事。  皇帝不愿意公布的朱批,黄检却私自出版,当然算是泄密。所幸,黄廷桂这本奏疏一共只印了20部,后来书
全部追回,版片缴出销毁,“流毒”还算有限,黄检又是旗人,所公布的朱批里面也没有涉及机密事项,最后只得了个“不堪重用”的评语,降级使用了。  翻看康雍乾三朝的实录、起居注,“臣不密则失身”这句话出现的频率很高。其实奏折制度也好,朱批缴回制度也罢,固然是为了保密,然而保密的目的,还是在于强化皇帝与大臣的纵向联系,而尽量减少官僚之间横向的信息交流。  作者为复旦大学历史系博士
《周易·系辞》:“君不密则失臣,臣不
密则失身。”失身者,杀身也。看来不管是谁泄露了机密,后果总是下级承担的多一些。
  君臣之间的秘密沟通,到清代的奏折制度臻于极致。奏折在当时亦称密折,作为一种秘密上行文书出现,主要用于报告机密政务、个人事件,以及皇帝指定探听的特殊事项。
  奏折的特点,一是要由上奏的官员亲自缮写,不许假手他人;二是呈送程序极为严格,奏折密封于奏匣之中,直达御前,不经过内阁或者后来的军机处;三是奏折由皇帝以朱笔亲手批复。有了这三条,就可以保证奏折的机密性,除了皇帝和具折人之外,不会有任何第三人参与其中。  雍正即位之初,奏折的处理制度又加了一条:凡是有皇帝朱批的奏折,具折人阅读之后,必须及时缴回宫中,不得私藏。推测起来,这可能和当时朝野上下遍传雍正得位不正有关,他想把康熙的所有批示一律收回,以免有人利用朱批中的某些字句做文章。
  雍正是清代最勤政的皇帝,对批阅奏折尤其有着异乎寻常的热情。他的朱批经常写得很长,有时甚至比原折的字数还要多,措辞也十分直白显露,赌咒发誓,言辞鄙俗,简直到了肉麻的程度。不仅如此,他还从自己批过的奏折中选出7000余件,勒成一书,题名《朱批谕旨》颁行天下,这是清代唯一公开出版的朱批汇编。
  不过,《朱批谕旨》里面所收的雍正朱批,不但经过选择,而且还有润删改,与原本的批示并不完全相同。幸好朱批的原件都已收回归档,口径易于统一,臣民引用,一切以《朱批谕旨》为准,至于大臣将朱批抄录副本,存留家中,以为备忘或者留念,自然也在情理之中。
  到乾隆朝,奏折的秘密性逐渐减弱,但朱批缴回的制□ 段志强/文
其实奏折制度也好,朱批缴回制度也罢,固然是为了保密,然而保密的目的,还是在于强化皇帝与大臣的纵向联系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18:11:3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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