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行业需要的资质认证

软件行业需要的资质认证
软件行业资质认证,包括如下:
【双软企业认定】软件产品认证、软件企业认证
【软件行业能力资质〔三标管理体系〕】CMM/CMMI、ISO9000
【重点软件企业认定〔国家区重点软件企业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CISCO认证〔网络平安 :CA认证 CCSP认证 CCIE认证 / 网络设计 :CA认证 CCDA认证CCDP认证〕
【信息产业部平安效劳资质】
【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平安生产许可认证】
【AAA级信用企业】
./index.asp 省软件行业协会
【双软企业认定】软件产品认证、软件企业认证
.v./ 中国双软认定网
〔1〕软件企业的认定标准
1〕在我国境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效劳和其他相应技术效劳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定的计算机 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效劳;
4〕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效劳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5〕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效劳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6〕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效劳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7〕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   
8〕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   
9〕 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遵纪守法。
( 2 ) 软件企业的申报程序
1〕申请企业网上申报,下载企业用户使用的“双软认定申报表系统〞,并进展安装;   
2〕翻开“双软认定申报表系统〞,在“申报受理〞中选择企业申报,进展申请表填写;   
3〕在“资料查询〞中选择企业信息,进入后滚动上下页可以看到企业填写的申报表,同时
可打印出文本;   
4〕 企业向所在省市认定机构提交申报表的电子文本时,可选择“数据申报〞将企业的信息按照所在省市认定机构的提示进展数据上传;对于没有开通数据上传的省市,可将企业信息的数据选定后导出保存到3.5寸盘进展提交。
( 3 ) 企业认定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产品登记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拥有其中一种即可申报〕复印件   
3〕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企业开发、生产、经营软件产品列表〔本企业开发和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   
5〕系统集成企业的资质等级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 4) 软件企业认定申请材料装订要求
复印件及表格全部用A4纸、分两份装订,每份顺序是:1〕软件企业认定申报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4〕拥有合法知识产权证明的材料〔指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专利证书、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软件开发合同等〕复印件;5〕发票清单、发票及相关资料复印件;6〕科研开发本钱明细帐复印件;7〕大专以上人员;
( 5) 软件产品
【软件行业能力资质〔三标管理体系〕】CMM/CMMI、ISO9000
CMM是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模型(Capabitity Maturity Model),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开展的假设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文第十七条: 鼓励软件出口型企业通过GB/T19000—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和CMM(能力成熟度模型)认证。
    CMM是软件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增强产品质量的有效途径。
三标管理标准简单地说就是将质量(QMS)、环境(EMS)、职业安康平安(OHSAS)三个管理
体系一体整合认证。因为?ISO9001:202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规及使用指南?、?GB/T28001-2001职业安康平安管理体系规?三个管理体系的管理原那么、体系构造、总体要求都是一致的,并且是相容的,所以三个管理体系具有整合性。企业可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依据三个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适合自己的一套管理体系。
【重点软件企业认定〔国家区重点软件企业认定〕】
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申请提交的材料:   
1)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申报时携带原件〕;   
3)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人员配置表;   
5)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申报时携带原件〕;   
6)获得国家级、部级奖励的证书复印件;   
ccdp7)产品占有市场的详细资料及附件;   
8)软件企业出口情况;   
9)系统集成企业的资质等级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v./web/  快乐技术企业认定网
条件:   
(一)在中国境〔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效劳〕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效劳〕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效劳〕而持续进展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缺乏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效劳〕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程序
(一)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对照本方法第十条规定条件,进展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可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方案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构造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缺乏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缺乏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三)合规性审查   
认定机构应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依据企业的申请材料,抽取专家库专家对申报企业进展审查,提出认定意见。   
(四)认定、公示与备案   
认定机构对企业进展认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在期满前三个月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凡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单位,必须经过资质认证并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申办过程:
 注:申请单位如申请一、二级资质认证,需向中国软件评测中心提出资质认证委托申请,向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信息产业部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负责一、二级资质的审批;
    ▲省信息委负责三、四级资质的审批。
    提交材料:〔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申报表?
    〔2〕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申报表填表说明中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软件企业认定的标准
    〔一〕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二〕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效劳和其他相应技术效劳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三〕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
资质等级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效劳;
    〔四〕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效劳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五〕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效劳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六〕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效劳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七〕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
    〔八〕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
    〔九〕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遵纪守法。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标准    〔一〕 综合条件      1、企业变革开展历程清晰,从事系统集成四年以上,原那么上应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一年以上;
    2、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3、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
    4、企业经济状况良好,近三年系统集成年平均收入超过亿元,财务数据真实可信,并须经国家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企业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行为。        〔二〕 业绩      1、近三年完成的、超过200万元的系统集成工程总值3亿元以上,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
    2、近三年完成至少两项3000万元以上系统集成工程或所完成1500万元以上工程总值超过6500万元,这些工程有较高的技术含量且至少应局部使用了有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
    3、近三年完成的超过200万元系统集成工程中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技术效劳费用,但不含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建筑工程费用等〕应占工程总值30%以上〔至少不低于9000万元〕,或自主开发的软件费用不低于5000万元;
    4、近三年未出现过验收未获通过的工程或者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5、主要业务领域的典型工程在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居国同行业的领先水平。       〔三〕 管理能力
    1、已建立完备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并有效运行一年以上;
    2、已建立完备的客户效劳体系,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能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效劳;
    3、已建成完善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并能有效运行;
  4、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获得电子信息类高级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不少于5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四〕 技术实力    1、有明确的系统集成业务领域,在主要业务领域技术实力、市场占有率等居国前
    2、对主要业务领域的业务流程有深入研究,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根底业务软件平台或其他先进的开发平台,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和工具,且在已完成的系统集成工程中加以应用;
    3、有专门从事软件或系统集成技术开发的高级研发人员及与之相适应的开发场地、设备等,并建立完善的软件开发与测试体系;
    4、用于研发的经费年均投入在300万元以上。
      〔五〕 人才实力
    1、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50人,且其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
    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程经理人数不少于25名,其中高级工程经理人数不少于8名;
    3、培训体系健全,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展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的方案并能有效组织实施与考核;
    4、建立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并能有效实施。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标准    〔一〕 综合条件    1、企业变革开展历程清晰,从事系统集成三年以上,原那么上应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资质一年以上;
    2、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3、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
    4、企业经济状况良好,近三年系统集成年平均收入超过5000万元,财务数据真实可信,并须经国家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企业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为。
    〔二〕 业绩    1、近三年完成的、超过80万元的系统集成工程总值1.5亿元以上,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
    2、近三年完成至少两项1500万元以上系统集成工程或所完成的800万元以上工程总值超过4000万元,这些工程有较高的技术含量且至少应局部使用了有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
    3、近三年完成超过80万元的系统集成工程中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技术效劳费用,但不含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建筑工程费用等〕应占工程总值30%以上〔至少不低于4500万元〕,或自主开发的软件费用不低于2500万元;
    4、近三年未出现过验收未获通过的工程或者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5、主要业务领域的典型工程有较高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
   〔三〕 管理能力
    1、已建立完备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并有效运行一年以上;
    2、已建成完备的客户效劳体系,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能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效劳;
    3、已建成完善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并能有效运行。
    4、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4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
责人应获得电子信息类高级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不少于4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四〕 技术实力    1、有明确的系统集成业务领域,在主要业务领域技术实力、市场占有率等在国具有一定的优势;
    2、熟悉主要业务领域的业务流程,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和工具,且在已完成的系统集成工程中加以应用;
    3、有专门从事软件或系统集成技术开发的高级研发人员及与之相适应的开发场地、设备等,并建立根本的软件开发与测试体系;
    4、用于研发的经费年均投入在150万元以上。
  〔五〕 人才实力
    1、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00人,且其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
    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程经理人数不少于15名,其中高级工程经理人数不少于3名;
    3、培训体系健全,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展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的方案并能
有效组织实施与考核;
    4、建立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并能有效实施。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资质标准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19:25:0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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