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有机化工一厂年产7万吨橡胶助剂迁建改造项目

天津市有机化工一厂年产7万吨橡胶助剂迁建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拟建项目属于迁建项目,天津市有机化工一厂拟将北辰区厂区除MDM以外的产品搬迁到大港石化产业园区的新厂区生产,MDM将不再生产,根据市场需求扩大生产规模、优化生产工艺、调整生产结构,并新增促进剂CBBSTBSI以及防老剂RD4020的生产,最终建设6.3万吨/年(公称7万吨/年)橡胶助剂。新厂区建成后老厂区装置将全部拆除,现有设备将作为废设备处理
迁建工程不是对现有工程模式的简单照搬,在此次迁建中建设单位拟全部采用新设备,并对生产工艺(包括设备和操作)、产品结构、物料储存、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方面进行改进。
二.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 施工期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主要影响是施工扬尘和施工噪声。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扬尘的影响可以控制在150米范围内。施工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对施工场地附近50m的范围将产生一定影响。另外,施工过程、建材处理与使用过程产生的污水及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也会产生一些不良影响,如建筑垃圾、淤泥污染道路、淤塞市政下水道等。
(2) 运营期环境影响
废气的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共有10根排气筒,排放的污染物包括SO2、颗粒物、异丙醇、氨、乙醇、环己胺、甲苯、苯胺类和甲基异丁基酮。经达标排放分析,热风发生炉烟气和灼烧炉尾气中SO2的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SO2二级标准限值;干燥尾尘各等效排气筒颗粒物的排放速率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的二级标准限值,各排气筒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均低于颗粒物的二级标准限值,各干燥尾尘中颗粒物均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异丙醇、氨、乙醇、环己胺和甲基异丁基酮的排放速率均低于相应的推算标准限值,甲苯和苯胺类的排放速率和
排放浓度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的二级标准限值。各污染物均可以实现达标排放。
采用估算模式在全部气象条件组合下对点源排放的主要污染物SO2TSP、环己胺和氨进行影响预测。经预测后发现:超级克劳斯炉灼烧炉尾气排放SO2 干燥尾尘中PM10、蒸馏不凝气中环己胺和氨回收尾气中氨均不会对大气环境和环境敏感点造成显著影响。采用估算模式对面源排放的污染物进行了预测,预测后发现:环己胺、叔丁胺、二甲胺和丙酮对环境的最大影响浓度分别为这些物质嗅阈值的0.01%3.35%9.4%0.26%,其中环己胺和丙酮分别为其环境标准的4.4%3.6%,对环境不会产生显著影响。
废水的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废水包括各车间生产废水、科研化验废水和生活污水。正常生产时全厂废水产生量为913.8m3/d,循环水排污量为208m3/d,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均进入废水处理站处理,废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1500m3/d,拟采用 Fenton氧化+水解酸化+菌种反应器+Fenton氧化+ 膜生物反应器”法处理。处理后废水中各污染物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
准》(DB12/356-2008)三级标准后与循环水排污一起排放至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园区内工业污水处理厂采用曝气和强氧化工艺对所收集的污水进行再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循环冷却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要求后,大部分回用,残留水排海,废水对环境的影响很小。
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
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对固体废物进行界定,D合成中蒸发浓缩固相、RD生产中蒸发浓缩固相、防老剂4020废渣和废水处理污泥均属于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超级克劳斯炉废催化剂由生产厂家回收。废包装材料、废滤布和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设单位拟设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对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贮存,在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对危险废物进行储存并落实相关要求的条件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途径可行,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噪声的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空压机、凉水塔和泵类,根据噪声距离衰减模式和叠加公式计算得到噪声对厂界的综合影响,分析后得知噪声可以实现厂界达标排放。
环境风险的环境影响
通过对物质危险性和生产过程潜在危险性识别,筛选氯、氨、硫化氢和二硫化碳作为风险评价因子,并根据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将钢瓶针阀连接处损坏造成的泄漏确定为次氯酸钠制备单元的最大可信事故、将液氨输送管线断裂造成的液氨泄漏确定为罐区的最大可信事故、将超级克劳斯炉出现故障导致硫化氢泄漏确定为超级克劳斯装置的最大可信事故。根据多烟团预测模式对最大可信事故进行了定量分析,并定性分析了二硫化碳发生火灾爆炸对环境的次生、伴生影响。在风险管理中明确了建设单位拟采取的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对现有的应急预案进行分析,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的内容。
三.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拟建项目干燥废气采用除尘效率较高的布袋除尘器,经除尘后颗粒物可以实现达标排放,且对环境不会产生显著影响;DZCBBSTMTDRD4020生产中均采用低温冷凝器对蒸馏不凝气进一步冷凝回收,经常温冷却水冷凝后,气体中的物质大部分被冷凝回收下来,
不能冷凝的气体在经过低温水冷凝后,不凝气中至少99%的物质被冷凝下来,冷凝液返回到反应釜,废气可以实现达标排放,且对环境影响较小;NSTBSI生产中采用水吸收法吸收蒸馏不凝气中的叔丁胺,由于叔丁胺易溶于水,采用水吸收法处理不凝气可行。采用水与气体逆流接触对叔丁胺进行多级吸收,吸收效率设计值在99%以上。经吸收处理后废水中叔丁胺对环境的影响很小;次氯酸钠制备单元采用碱液吸收法吸收氧化反应尾气,通常情况下由于反应中氢氧化钠过量,反应又极易进行,完全反应;采用超级克劳斯硫磺回收工艺处理D生产中的含硫化氢和二硫化碳气体,酸性气体经超级克劳斯炉处理后,99%的硫转化为硫磺,尾气经灼烧炉燃烧后可以实现达标排放,且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以上这些废气经治理后均可以实现达标排放,且对环境的影响不大,治理措施可行。
另外本项目采取一系列控制无组织排放的措施。物料存储过程中根据物料性质的不同分别选取水封、氮封和加装冷凝器等措施,卸料和上料过程中采用平衡管连接,有些特殊物质采用氮封和水封等措施,有效减少储存、卸料和上料时的污染物产生。经估算,罐区无组织排放的环己胺、叔丁胺、二甲胺和丙酮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2)废水治理措施
由于含盐量高、COD浓度高且污染成分大部分为难降解杂环杂链类有机物,橡胶助剂废水属于目前较难处理的废水。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对废水含盐量有限制,且高浓度盐的存在不利于废水的生化处理,因此在进入废水处理站之前拟对含盐废水进行处理。建设单位拟对CZDZNOBSNSTMTD的生产工艺进行改进,采用过氧化氢替代次氯酸钠作为反应的主氧化剂,氯离子浓度降低至改进前的3%左右。拟在DRD生产车间增加三效蒸发器对废水中的硫酸铵和氯化钠进行蒸发去除。
橡胶助剂废水中污染成分多为难降解杂环杂链有机物,属于难降解废水,因此必须在生化处理之前对废水进行预处理。本项目采用Fenton氧化和水解酸化作为预处理措施。Fenton 试剂(即H2O2 + Fe2+)通过H2O2Fe2+作用产生具有强氧化作用的氢氧自由基,该自由基与难生物降解的有机物发生氧化、断链、开环等反应,将大部分有毒有机物转化为小分子、无生物毒性物质,从而提高废水的可生化性,保证后续生化处理高效、稳定运行。水解酸化池内维持在兼性条件,通过底部推流作用可以使水中的有机物与特效兼氧菌充分接触,从而使得特效兼氧菌将不溶性有机物水解为溶解性物质,将难于生物降解的大分子物质转化为易于生物降解的小分子物质,部分杂环类化合物也可以得到降解,从而提高废水的可生化性。
经过预处理后废水进入生化处理,为了保证废水中有机物得到充分降解,本项目拟采用具有高效生化处理的菌种反应器和膜生物反应器。处理后的废水中各污染物浓度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限值,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废水治理措施可行。
(3) 防老剂rd噪声治理措施
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空压机、凉水塔和泵类,设备选型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和空压机均加装消音器,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大部分噪声源置于车间内,厂界围墙采用实体砖墙也可以明显降低噪声。治理后噪声可以实现厂界达标排放,噪声治理措施可行。
四.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天津市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天津市总体规划、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和大港区的规划。迁建后通过改进生产工艺、调整产品结构可以降低物耗和能耗,实现资源和能源的综合利用,满足清洁生产的要求。环保治理措施针对性强,效果显著,经治理后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且对环境不产生显著影响;废水可以满足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的收水要求;噪声可以实现厂界达标,固体废物可做到合理处理。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和本评价各项要求的前提下,具备环境可行性。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1:08:4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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