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装修管理规定[最终版]

二次装修管理规定[最终版]
第一篇:二次装修管理规定[最终版]
西北电网有限公司750技术培训中心综合楼
二次装修管理规定
为加强西北电网有限公司750技术培训中心综合楼二次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的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维护业主(单位)的生活秩序,维护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装修规定。
本装修规定是为了协助业主(单位)能清楚了解有关装修的手续,请各业主(单位)仔细阅读本规定,并按照规定进行。
一、装修申请手续
(一)业主(单位)向物业管理处办理装修申请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1.由业主(单位)填写《 装修申请表》交大楼物业管理处,同时附交以下资料:
* 装修施工图纸及相关说明;
* 如装修内容涉及到防火设施更动,须有市消防局批文或准许施工的临时手续;
*如装修内容涉及到房屋建筑格局,须有市规划局批文;
2.物业管理处在收到上述文件后,由工程部进行审核并给予答复;如不批准,将作出具体说明;如予批准,则发给《装修施工许可证》。业主(单位)同管理处签署《装修管理规定》承诺书,装修单位应作为第三方会签,保证遵守一切有关装修规定,由物业管理处进行审核。一式二份,各自留存备查。
(二)施工单位向物业管理处办理进场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1.同物业管理处签署《装修管理规定》承诺书。
2.向物业管理处财务部缴纳装修违约赔偿保证金,其计收标准为每平方米
元。
3.向物业管理处缴验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及施工人员身份证,填报施工人员名单并交纳1寸照片1张。
4.向管理处财务部缴纳办理出入证工本费(每张
元)和押金(每人
元)
5.物业管理处验证、核实人数,发给施工人员出入证(每卡一人,不得转借),完工时应将全部证件收还、注销。
二、施工人员管理
(一)施工人员出入大楼必须佩带出入证,无证人员不准入内。
(二)施工人员只能按装修电梯使用方法规定乘用。
1.施工人员如确定装修工作时需要在装修房屋内暂住,经由房屋业主(单位)向物业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应持有派出所签发的暂住证。
2.施工人员只能在限定的有关区域内作业,不得任意在楼内乱窜。
3.施工人员应遵守物业管理处对装修施工工作作出的一切规定,并接受安保人员的管理,如有破坏或盗窃等违法行为,须负法律责任。
4.施工队(或承包人)必须加强施工管理和对施工人员的教育:
* 不酗酒闹事,不打架殴斗,不参与赌博或从事其它违法活动;
* 不得在建筑物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划,禁止随地便溺;
* 不得乱扔垃圾杂物,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剩余食物,不在小区内晒衣物;
* 不准在室内动用明火操作,或用木块、刨花煮饭、取暖,并禁止吸烟;
* 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操作;从事机电安装、电焊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上岗证应在管理员要求之时向物业管理处出示。
5.应急处理
如施工现场突发事件(水淹、燃气泄漏、火警或民工殴斗等),现场人员应做到:
* 保持镇静,不要慌张。
* 在自身安全条件下,采取可能采取的措施,阻止事态发展或减少不良后果。
* 尽快通知物业保安人员或管理处前来处理。
* 撤离现场,并劝阻无关人员不要进入现场。
三、材料管理规定
(一)、装修材料进入大楼,必须接受检查,是否有违章材料进场,并在物业管理处规定的时间、指定的路线运行。
(二)、业户如运送大宗装修材料,应事先联系物业管理处,以便妥善安排电梯和提供配合服务。
(三)、材料一经卸下,应立即搬进施工现场,不准占用公共区
域堆放。
(四)、在材料运送的过程中,应注意对所经之处(包括道路、阶梯、进厅、走道、电梯厅、楼梯间及电梯轿厢内等)的地面、墙面、顶面、转角处及突出的把手等部位妥加保护;严禁在广场地坪、楼厅、大理石地面上拖拉;严禁超高对象进入电梯轿厢。
(五)、材料应集中堆放,整齐有序,并应远离走道口、电梯厅等公共通道,不得侵占任何公用部位。
(六)、如装修材料的数量较大时,应设定专门区域作为堆放处,材料应远离易燃、易爆物,配置有效灭火器,有专人负责,有专门的管理制度。
(七)、施工结束后,剩余材料应尽快搬离现场,搬离过程中同样要注意以上各事项。
四、装修工程管理
(一)、装修单位必须按申报批准的图纸施工。
(二)、进场施工,必须严格遵照核定的项目和具体要求进行装修,规范施工,保证质量。
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或超越提交的装修方案进行违章施工。
(三)、要认真处理防水区域,做好防水层保护,确保排水系统安装完好,如因施工问题造成渗水或其它破坏,业主(单位)须负一切责任。
(四)、业主在安装卫生间吊顶时,必须在排水、排污管道的积水弯处预留适当检修口,室内管道井的检修口不得封堵,否则日后由
于排污管检修而导致的吊顶拆装等费用由该业主(单位)承担。
(五)、空调室外机须安装在指定的位置,须将冷凝水管插入统-的引流管道内或阳台内适当的排水地方,不得悬挂在任何外墙部位,以防漏水扰人及污浊墙面。
(六)、对装修垃圾要及时清理,袋装后堆放到指定地点;
(七)、不得将水泥浆、碎砖、砂石、油漆、溶剂、硬件物等倒入下水道,不得在走廊、电梯厅和楼梯走道堆放材料、工具或垃圾以免堵住通道;
(八)、不得将装修垃圾倒入生活垃圾桶(箱)内,不得向外抛垃圾;
(九)、如弱电线路因装修施工造成线路中断或破坏的(包括电话线、宽带网络线等),请及时向物业管理处报修,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收取相应的材料及人工费。
(十)、装修过程中使用电锯、电刨、电锤等大功率设备时,要注意每户的额定最大功率及最大电流和安全操作,以免因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失或人员伤亡。
(十一)、施工人员的车辆不得随意停放,非机动车应办理停车手续,停放在指定地点,运货车在卸下物品后应立即驶离,不在物业管辖区域停泊。
(十二)、装修过程中如发生工伤事故(包括第三者责任事故)及因施工对房屋造成的损害均由业主(单位)和装修单位负责。
(十三)为确保物业管辖区域的美好环境及业主(单位)的安全,物业管理处禁止有以下行为发生:空调架
1.擅自拆改房屋主体的承重结构;
2.擅自拆改上下水管道、供电线路、屋面防水隔热层;
3.擅自利用其它装饰材料改变外墙装饰面;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9:40:4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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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装修   施工   不得   物业管理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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