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签署对我国跨境电商发展的影响分析

RCEP 签署对我国跨境电商
发展的影响分析
黄晓凰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北京
100872)
[摘要]RCEP 正式签署是经济全球化的重要胜利,为我国参与区域经贸合作带来巨大机遇,
其中对我国跨境电商的发展影响深远。基于RCEP 文书总结其与跨境电商发展相关的主要举措,并分析了RCEP 对我国跨境电商发展在降低跨境交易成本、助推我国跨境电商模式推广、优化区域跨境电商供应链和价值资源以及加速我国跨境电商转型升级四个方面的影响,应理性看待这些影响效果。最后提出了要正视RCEP 签署对我国跨境电商的积极影响,并加以充分利用;努力提升我国跨境电商国际竞争力,加强与欧美的合作。
[关键词]RCEP ;跨境电商;理性思考[中图分类号]F724.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9-6043(2021)04-0075-03
[作者简介]黄晓凰(1982-),女,广东惠州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世界经济。
一、引言
2020年11月15日,历经8年谈判,东盟十国与中日韩以及澳大利亚、新西兰共计15国正式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以下简称RCEP)。这标志着一个涵盖全球29.3%经济体量,27.4%贸易总额以及30%人口的最大自由贸易协定诞生。RCEP 的签署是在“逆全球化”思潮盛行和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全球大流行双重背景下,关于自由贸易和经济全球化的重要胜利,有望打造亚洲经济发展新动力,振奋了世界经济信心,并在多方面促进我国贸易与投资的发展,为我国今后参与国际经贸合作赋能。
而在当下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跨境电商已经成为我国外贸的新增长点和重要力量。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WWW.100EC.CN)监测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达10.8万亿元,超过了当年外贸总额的三分之一。值得注意的是,近些年受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加大的影响我国货物贸易出口呈
现下滑的趋势,但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却一直保持了一个较快的增长。根据RCEP ,15个成员国之间,大量的贸易壁垒和非关税壁垒将逐步削减,其中将会有大量的商品实现零关税,以此保障商品的自由贸易,将会对我国跨境电商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基于这个背景,探究RCEP 中关于跨境电商发展的主要举措,并进一步分析这些举措对我国跨境电商发展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
二、RCEP 中关于跨境电商发展的主要举措
RCEP 一共有20个章节,涵盖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准入以及自然人临时移动四个方面的市场开放及相
应规则,并纳入了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政策、政府采购以及中小企业等多项现代化议题。参照并总结RCEP 文书,本文将从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创造有利的电子商务环境、促进跨境电商的发展与合作以及构建电子商务对话与争端解决机制四个方面对其中与跨境电商发展相关的主要举措进行梳理与介绍。
(一)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无纸化贸易:每一缔约方应当努力接受以电子形式提交的贸易管理文件与纸质版贸易管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公开获得,并增强其接受度。电子认证和电子签名:允许各方确定适当的电子认证技
术和实施模式,不限制。给予证明其交易合规的机会,鼓励使用可交互操作的电子认证,除非其法律和法规另有规定不得否认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
(二)创造有利的电子商务环境
线上消费者保护:缔约方应认识到采取和维持透明及有效的电子商务消费者等保护措施的重要性,采取或维持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免受欺诈和误导。并加强各主管部门的合作,发布消费者如何寻求救济和企业如何遵守任何法律要求的相关信息。线上个人信息保护:每一缔约方应当考虑相关国际标准、
原则,采取或维持保护电子商务用户信息的法律框架,向其电子商务用户公布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信息。鼓励法人通过互联网公布其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政策和程序,保护从任一缔约方转移来的个人信息。非应邀商业电子信息:每一缔约方应将非应邀商业电子信息减少到最低程度,对未遵守者提供相关追索权,加强关切问题的监管与合作。国内监管框架:在考虑电子商务的国际公约和示范法基础上,采取或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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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监管电子交易的法律框架,避免施加不必要的监管负担。海关关税:维持其目前不对缔约方之间的电子传输征收关税的现行做法,但不得阻止缔约方对符合本协定的电子传输征收税费、费用或其他支出。透明度:每一缔约方应当通过各种方式尽快公布所有相关措施,并尽快答复另一缔约方关于特定信息的相关请求。网络安全:缔约方应认识到网络安全相关主管部门的能力建设及交流合作的重要性。
(三)促进跨境电商的发展与合作
计算设施的位置:尊重各缔约方计算设施的通信安全和保密要求,不设不合理的商业行为交换条件,且不得阻止一缔约方采取或维持合法、非歧视和保护其基本安全利益所必要的任何措施。通过电子方式跨境传输信息:尊重每一缔约方对于通过电子方式传输信息的监管惯例,不得阻止涵盖的人为进行商业行为而通过电子方式跨境传输信息,且保留各缔约方采取或维持措施的权力。电子商务合作:每一缔约方应当在适当时就帮助中小企业克服使用电子商务障碍、电子商务法律框架以及分享信息经验和最佳实践等多方面开展合作,努力采取建立在国际论坛等既有合作倡议的合作形式。
(四)构建电子商务对话与争端解决机制
电子商务对话:缔约方应认识到对话,包括在适当时与利益相关方对话,对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和使用的价值,考虑合作机遇与相关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争端解决:发生分歧时缔约方应当首先善意地进行磋商,尽最大努力达成共同满意的解决方案,未能解决分歧时可提交至RCEP联合委员会,不得就电子商务下产生的任何事项诉诸非电子商务法律层面的争端解决。
三、签署RCEP对我国跨境电商发展的影响
由上文的分析可知,RCEP从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创造有利的电子商务环境、促进跨境电商的发展与合作以及构建电子商务对话与争端解决机制四个方面提出了众多有利于跨境电商发展的举措,这些举措将对我国跨境电商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一)降低跨境交易成本
RCEP中有诸多关于提升区域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措施,这些举措在减免关税、提高贸易标准化水平以及削弱贸易壁垒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区域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提高,我国跨境电商相应的交易成本也会随之下降。此外,RCEP的签署还有利于减轻经验风险和不确定性,这将进一步降低跨境交易成本,即RCEP的签署将通过降低跨境交易成本,使得我国跨境电商出口变得更简单,进口变得更便宜,提升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实现跨境电商行业的规模经济发展。
(二)助推我国跨境电商模式推广
电商监测
目前,我国跨境电商的发展已经走在了世界前列,在RCEP的区域这种优势更为明显,在我国跨境电商多年的发展实践中总结出了很多优秀的发展模式,这些模式对其他RCEP成员国具有借鉴意义。从RCEP文书中我们可
以看到有专门的电子商务一章条款,可见发展跨境电商已经成为各方共识,各国也意识到跨境电商发展的重要作用。在其中列出了很多鼓励缔约方加强电子商务方面合作与交流的条款,这将有利于我国跨境电商模式在RCEP成员国中推广,实现共同发展。随着我国跨境电商模式的推广将会促进数字贸易技术出口,并加速RCEP区域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方式的数字化进程。
(三)优化区域跨境电商供应链和价值资源
受“逆全球化”和新冠肺炎疫情的双重影响,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仍存在着较大的不确定性,面临着“断供”的风险。RCEP签署后,区域内各成员国的资源、商品流动、技术和服务资本合作以及人才合作将会更加便利,有利于创造价值和整合资源。这将给我国跨境电商在海外仓的建立与运作、东亚和东南亚市场的建立以及国际人才的招聘方面带来巨大机遇。此外,通过优化RCEP 区域内跨境电商供应链和价值资源也有利于缓解各种不利外部环境的负面影响,帮助我国跨境电商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逐步攀升。
(四)加速我国跨境电商转型升级
虽然我国跨境电商的发展已经走在了世界前列,尤其是在B2C模式上,但其发展仍然面临地域文化差异、物流配送难、支付信任以及宽带成本和网速限制等现实问题。RCEP的签署,对于上述问题提供了一些可供参考的解决路径,完善跨境电商促进政策,支持跨境电商发展,适应产业革命新趋势都是可行之策。在RCEP中重点提到要鼓励搭建跨境电商发展服务平台,推动配套物流服务体系建设以及支持和建设更多的海外仓,这将加速我国跨境电商转型升级,提供更多优质产品,服务更多国家消费者。此外,伴随着RCEP的签署和生效,区内跨境电商市场将会从野蛮生长逐步转向规范发展,并围绕跨境电商形成一个紧密的生态链和服务链,将会继续促进我国跨境电商的转型升级。
四、理性看待签署RCEP对我国跨境电商发展的影响
根据上文的分析可见,RCEP的签署将会对我国跨境电商在多方面产生重要而又深远的影响,但我们还应对这个影响理性看待,不宜过分解读。需要认识到:
(一)RCEP签署不等于生效
根据RCEP的规定,该协议生效需要15个成员国中至少9个成员批准,即其中至少要包括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以及新西兰中至少3个国家。鉴于RCEP已签署,接下来主要看各缔约方是否可以顺利走完国内法律审批程序。回想最初世界贸易组织谈判也是因为国内法律审批程序的问题而流产,退而求其次成立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因此,我们不免担心RCEP最终会何
时生效,这其中仍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此外,RCEP是一个成员结构较为复杂的自贸协定,其中有很多条款对老挝、文莱、柬埔寨以及缅甸都有3到5年的过渡期,整体标准不高,在生效后对我国跨境电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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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区、自贸区港更大改革开放自主权,形成了更多制度创新成果,推进了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也有利于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加快建设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贸、易促进平台、国际营销体系,也有利于推动中日韩贸易创新发展,在发展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以及服务贸易方面有新突破。
(四)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保障产业安全
中日韩贸易创新发展,离不开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必须坚持多边主义、坚持平等协商、互利共赢,推动形成更加包容的全球治理、更加有效的多边机制、更加积极的区域合作。在东亚区域合作中提出更多中国倡议、中国方案。促进国际经济秩序朝着平等、公正、合作共赢的方向发展,推动经济
治理规则制定和构建面向全球化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同时要保障产业安全,健全外资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完善产业损害预警体系、出口管制合规体系等开放监管机制和风险防控能力,保障产业发展安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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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磊]
发展影响还是比较有限。
(二)缺少了美欧的自贸区影响力有限
虽然说RCEP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但其终究没有美国和西欧的参与。缺少了美国和西欧参与的自由贸易协定,影响力还是有限的,因为二者都是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就像缺少了中国参与的世界经济组织也是不完整的。此外,这次印度最终还是没有加入RCEP,这对该协议在亚洲的影响力会大打折扣,毕竟印度是亚洲区域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经济体之一。这种影响力有限的自由贸易协定对于我国跨境电商的发展影响自然也是比较有限,毕竟我国跨境电商的主要市场还是欧美发达国家。
(三)我国跨境电商自身还存在很多问题
正如前文所述,我国跨境电商自身发展仍然面临着地域文化差异、物流配送难、支付信任以及宽带成本和网速限制等诸多现实问题。此外,我国跨境电商在B2B模式上,即产业互联网方面仍然与西方发达国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这些自身内部问题阻碍了我国跨境电商进一步发展。RCEP的签署对于我国跨境电商发展带来了重要的外部发展机遇,但决定我国跨境电商最根本的动力还在于其自身实力,如果自身问题得不到妥善的解决反过来还会削弱RCEP签署对其发展的影响效果。因此,我国跨境电商自身存在的诸多问题会使得RCEP签署的影响效果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
五、结语
综上所述,RCEP的签署从降低跨境交易成本、助推我国跨境电商模式推广、优化区域跨境电商供应
链和价值资源以及加速我国跨境电商转型升级四个方面对我国跨境电商的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但我们也要理性看待这些积极影响,毕竟RCEP签署不等于生效,缺少了美欧的自贸区影响力是有限的,另外我国跨境电商自身还存在很多问题。因此,接下来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做出努力:
一方面,正视RCEP签署对我国跨境电商的积极影响,并加以充分利用。虽然RCEP正式生效仍需一段时间,但其签署对于我国跨境电商的积极影响不可忽视。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美贸易摩擦对我国跨境电商发展的不利影响,还有利于中国对RCEP区域跨境电商方面的贸易与投资活动的活跃。其中,值得一提的是中日在跨境电商方面合作将会迈入新台阶。RCEP是中日首个自由贸易协定,相比之下,这将显著加强中日跨境电商领域的合作。我们一定要正视这些积极影响,在今后国际贸易协定谈判中更加自信,巩固与东南亚跨境电商市场的合作,拓展在日本跨境电商市场的份额。
另一方面,努力提升我国跨境电商国际竞争力,加强与欧美的合作。拥抱数字经济,借助数字技术推动我国跨境电商转型升级。针对我国跨境电商发展问题,引入新兴技术,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商品流通效率,逐步推动我国跨境电商从劳动型驱动转向智慧型驱动,提升数字化运营水平。此外,我们还需学习欧美发达国家在产业互联网和B2B模式方面的先进经验,并结合中国国情加以吸收、消化和创新,推动我国产业互联网和B2B模式迈上新的台阶。[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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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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