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波市水利局
∙【公布日期】2013.03.20
∙【字 号】
∙【施行日期】2013.03.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防汛抗旱
正文
宁波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县级防汛抗旱规范化建设及工作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为规范我市防汛抗旱工作,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防汛防台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甬政办发[2012]249号)文件精神,我部制定了《宁波市县级防汛抗旱规范化建设及工作绩效考评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宁波市县级防汛抗旱规范化建设及工作绩效考评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防汛抗旱工作,全面提高风险管理和应急能力,促进科学管理和有序应对,最大程度保障人民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防汛防台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甬政办发[2012]249号),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及其办事机构。
二、考评内容及标准
县级防汛抗旱规范化建设及工作绩效考评内容共有四大项十二个小项,考核内容如下:
(一)组织责任体系(25分)视频会商
1、领导责任制(15分)
具体内容: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负责制、分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防汛责任追究制在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是否健全落实,是否按规定向社会通报并上报。
2、组织机构队伍(10分)
具体内容:县级防指办事机构及其工作职能、行政级别、在岗人员及结构、工作经费、办公场所及设备、网络通信设施等是否与其履行的职责相适应并积极落实等。
(二)应急保障体系(25分)
3、应急预案编批、修订及演练(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