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床技术安全操作规程 : (1) 工作前按规定润滑机床,检查各手柄是否到位,并开慢车试运转五分钟,确认一切正常方能操作。 (2)卡盘夹头要上牢,开机时扳手不能留在卡盘或夹头上。 (3)工件和刀具装夹要牢固,刀杆不应伸出过长(镗孔除外);转动小刀架要停车,防止刀具碰撞卡盘、工件或划破手。 (4)工件运转时,操作者不能正对工件站立,身不靠车床,脚不踏油盘。 (5)高速切削时,应使用断屑器和挡护屏。 (6)禁止高速反刹车,退车和停车要平稳。 (7)清除铁屑,应用刷子或专用钩。 (8)用锉刀打光工件,必须右手在前,左手在后;用砂布打光工件,要用“手夹”等工具,以防绞伤。 (9)一切在用工、量、刃具应放于附近的安全位置,做到整齐有序。 (10)车床未停稳,禁止在车头上取工件或测量工件。 (11) 车床工作时,禁止打开或卸下防护装置。
(12) 临近下班,应清扫和擦试车床,将尾座和溜板箱退到床身最右端。
2、铣床技术安全操作规程 : (1)操作前检查铣床各部位手柄是否正常,按规定加注润滑油,并低速试运转1~2分钟,方能操作。 (2)工作前应穿好工作服,女工要戴工作帽,操作时严禁戴手套。 (3)装夹工件要稳固。装卸、对刀、测量、变速、紧固心轴及清洁机床,都必须在机床停稳后进行。 (4)工作台上禁止放置工量具、工件及其它杂物。 (5)开车时,应检查工件和铣刀相互位置是否恰当。 (6)铣床自动走刀时,手把与丝扣要脱开;工作台不能走到两个极限位置,限位块应安置牢固。 (7)铣床运转时,禁止徒手或用棉纱清扫机床,人不能站在铣刀的切线方向,更不得用嘴吹切屑。 (8)工作台与升降台移动前,必须将固定螺丝松开;不移动时,将螺母拧紧。
(9)刀杆、拉杆、夹头和刀具要在开机前装好并拧紧,不得利用主轴动转来帮助装卸。
(10)操作完毕应关闭电源,清扫机床,并将手柄置于空位,工作台移至正中。
| 3、刨床安全操作规程: (1).工件必须卡紧,刨削前应先将刨刀升高,方准开车。(2).刨削前要调整好刨刀位置,避免吃力过大。(3).牛头刨的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工作台两侧,其最大行程内不准站人,严禁头或手伸进刀具行程内检查工件。(4).设备的床面上严禁站人或堆放物件,床面伸出部份应装防护 栏杆。(5).刀架螺丝要随时紧固,以防刀具突然脱落,刨刀不宜伸出过长。(6).切削过程中发现工件松动或移位时,必须停车正紧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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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钻床的操作使用规范:
(1)、操作前要穿紧身防护服,袖口扣紧,上衣下摆不能敞开,严禁戴手套,不得在开动
的机床旁穿、脱换衣服,或围布于身上,防止机器绞伤。必须戴好安全帽,辫子应放入帽内,不得穿裙子、拖鞋。
(2)、开车前应检查机床传动是否正常、工具、电气、安全防护装置,冷却液挡水板是否完好,钻床上保险块,挡块不准拆除,并按加工情况调整使用。
(3)、摇臂钻床在校夹或校正工件时,摇臂必须移离工件并升高,刹好车,必须用压板压紧或夹住工作物,以免回转甩出伤人。
(4)、钻床床面上不要放其他东西,换钻头、夹具及装卸工件时须停车进行。带有毛刺和不清洁的锥柄,不允许装入主轴锥孔,装卸钻头要用楔铁,严禁用手锤敲打。
(5)、钻小的工件时,要用台虎钳,钳紧后再钻。严禁用手去停住转动着的钻头。
(6)、薄板、大型或长形的工件竖着钻孔时,必须压牢,严禁用手扶着加工,工件钻通孔时应减压慢速,防止损伤平台。
(7)、机床开动后,严禁戴手套操作,清除铁屑要用刷子,禁止用嘴吹。
(8)、钻床及摇臂转动范围内,不准堆放物品,应保持清洁。
(9)、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卸下钻头,主轴箱必须靠近端,将横臂下降到立柱的下部边端,并刹好车,以防止发生意外。同时清理工具,做好机床保养工作。
(1).行车工须经专门安全技术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通过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2).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灵敏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一人)指挥。正常吊运时不准多人指挥,但时任何人发动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急停车。
(4).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先鸣铃。
(5).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零”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渐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
先转回“零”位。
(6).当接近卷扬限位时,大小车临近终端或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7).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8).工作停歇时,不准将超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9).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10).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同壁行吊车错车时,行车应开动小车主动避让;同上层行车相遇,下层行车应主动避让。
(11).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12).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钩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空中手柄。
(13).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4).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零”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15).浇铸前,应先看好钢(铁)水包高度,然后鸣铃和慢速运行;浇钢时,下降速度要缓稳。
(16).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漏钢(铁)水或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7).露天行车遇有暴风、雷击或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夹轨器应夹紧可靠或用地锚拉紧。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塞垫块卡牢。 (18).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18).龙门吊安全操作按本规程执行。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协助总指挥,传递信息。
(19).行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的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
8)带棱角快口未垫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管理人员违障指挥不吊。
(20).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零”位,切断电源。
6、剪板机及折弯机安全操作规范:
(1)、剪板机应有专人负责使用和保管。操作者必须熟悉机床的结构、性能。
(牛头刨2)、严禁超负荷使用剪板机。不得剪切淬火钢料和硬质钢、高速钢、合金钢、铸件及非金属材料。
(3)、刀片刃口应保持锋利,刃口钝或损坏,应及时磨修或调换。
(4)、多人操作时应有专人指挥,配合要协调。
(5)、剪板机上禁止同时剪切两种不同规格的材料,不准重叠剪切。
(6)、剪板入料时禁止把手促进压板下面操作。剪短料时应另用铁板压住,剪料时手指离开刀口至少200毫米。
(7)、用撬捧对线后,应立即将撬捧退出方可剪切,如铁板有走动,应用木枕塞牢,以免压脚下来后撬捧弹出伤人。
(8)、剪好的工件必须放置平稳,不要堆放过高,不准堆放在过道上。边角余料及废料要及时清理,保持场地整洁。
(9)、折弯机的安全操作须遵守本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