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江渭沱航电枢纽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

涪江渭沱航电枢纽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
(摘要)
一、通航建筑物概况
渭沱航电枢纽位于合川区铜溪镇,下距涪江河口约23km。渭沱航电枢纽建成于1992年,是涪江干线水资源开发总体规划中自下而上的第一个梯级。
渭沱船闸位于枢纽右岸,为广厢式船闸,按单线VI级设计,闸室有效尺度为100m×12m×2m(长×宽×门槛水深),
口门宽8m,上闸首交通桥通航净高9.5m。船闸采用短廊道输水系统,闸门为横拉门。
二、运行条件
渭沱船闸上游设计最高通航水位207.78m(1956年黄海高程基准,下同),设计最低通航水位205m;下游设计最高通航水位204m,设计最低通航水位195.4m。设计最大通航流量5580m3/s,实际最大通航流量3000m3/s。
船闸设计代表船型为100t级干散货船(30m×6.4m×1m,总长×型宽×设计吃水,下同),设计一次过闸2×100t货船,设计年通过水平80万吨。实际最大通航船型尺度为40m×7.4m×1m(库区上游水位205m时吃水深度),满足吃水
深度1m的前提下,船舶宽度7.4m-7.8m时应在海事部门现场
监管下放行,宽度超7.8m禁止通行。实际一次最大过闸2×200t货船。
三、开放时间
渭沱船闸除水文天气原因和养护、检修停航外全年开放运行。
船闸申请过闸时间:北京时间8:30—15:00;开闸运行时
间:北京时间9:00—17:00。
四、养护停航安排
渭沱船闸养护分为例行保养、定期保养、大修、抢修四类。
1.例行保养:不停航。
2.定期保养:原则上安排在每年2月至3月的运输淡季。停航时间不超过18天。
3.大修:每隔5-10年的运输淡季安排大修一次,停航时间不超过45天。
4.抢修:根据需要安排,停航时间不确定。
具体停航时间见航道管理部门公布的航道通告。
五、调度规则
(一)调度原则。
1.先到先过原则。按船舶过闸申报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先到先过。
2.优先放行原则。满足优先过闸资格的船舶,经审批后。持相关证明文件至船闸远方调度站实行登记,优先过闸。
3.单独放行原则。基于安全的考虑,对同类危险品船只、船队等实施单独放行。
4.减少滞留时间原则。合理安排船舶过闸,并视船舶滞留情况适时增加开放闸次。一般情况下应2艘船舶编队过闸。单艘船舶等待时间超三小时后可单独放行。
5.限制放行原则。不符合放行条件的船舶,不予过闸。
(二)船舶优先过闸的条件。
1.持有县以上人民政府证明的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船舶和持有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证明的防汛、抗旱物资运输船舶;
2.持有证明的军事物资运输船舶;
3.交通、公安部门执行公务的船艇;
4.部、省属电厂煤炭运输船舶;
5.鲜活货和危险品运输船舶(如新鲜蔬菜、水果、鱼虾、家禽、汽油、柴油等);
6.持有省辖市以上人民政府证明的城市居民生活用煤、粮食、化肥、农药及外贸和重点工程建设急运物资的运输船舶;
7.装载运送具有时效性转口货物的集装箱船舶;
8.符合优先过闸程序的其他船舶;
(三)各类船舶、排筏和浮动物体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过闸。
1.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过闸规定,不服从船闸管理及扰乱过闸秩序的;
2.船体破损严重、不完整、漏水严重或存有明显安全隐患的;
3.机器发生故障,影响通航安全的;
4.超载、超宽、超高或其他超过船闸设计限定标准,或有其它妨碍交通安全的情况及可能对船闸安全畅通、设备、设施造成危险的;
5.登记时不如实填报吨位、不出验全部货物运单,隐瞒尺度、少报吨位的船舶;
6.不符合航行规定或海事部门通知扣留的;
7.过闸船舶船员少于两名的;
8.发生交通事故后手续未清或未承担赔偿费用又无适当担保的;
(四)遇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停止执行船闸运行计划。并即时报告航道管理部门和海事部门。
1.因防汛、泄洪、抗旱等情况,经政府机构依法批准停航的;
2.七级以上大风,或能见度在150米以内的大雾(船闸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3.遇有暴雨、地震等突发事件,可能危及通航建筑物运行安全的;系船柱
4.上、下游水位超出设计最高通航水位,或水头大于设计允许范围的;
5.船闸发生重大事故,危及通航安全的;
6.引航道淤积造成碍航,必须实行水上作业时;
7.上、下游漂浮物影响过船建筑安全运行时;
8.因其他特殊情况,上级主管机关要求停航时。
(五)过闸流程。
1.过闸船舶应携《内河船舶检验证书薄》(内河船舶适航证书、内河船舶吨位证书、内河船舶载重线证书、内河船舶防止油污证书、内河船舶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和船舶驾驶证到渭沱船闸控制室登记。当班人员根据《内河船舶检验证书薄》等证书信息在通航登记册上实行登记,核查船舶尺寸、总吨位、载重吨和船舶满载吃水深度。
2.为方便船舶过闸,简化过闸流程,经常往返渭沱船闸且经登记的船舶,船员到达待闸锚地后可通过过闸或高频九频道(156.45MHz)报到。未经渭沱船闸登记的船舶。
船员必须按上条规定到船闸控制室登记、报到。
3.过闸船舶船员报到时,除报到登记内容外,还应报到所装货物、人员数目、实际载重吨、实际吃水深度以及船舶安全情况。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00:43:5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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