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20200428001
版本: V1.0
拟 制:
审 核:
卷钉
批 准:
一、目的
为了规范本公司室内综合柜(柜体宽度600mm*深度600mm,高度按订单)包装用木托盘,确保综合柜在运输中不受破坏,方便客户验收,同时为采购部门提供采购依据和品质部门监督及检验依据,特制定本规范。
二、范畴
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室内综合柜(柜体宽度600mm*深度600mm,高度按订单)包装用木托盘制作作业;
图一:木托盘尺寸图
材质要求:原木(如:松木类、杨木类、硬杂木类)。
质量要求:无边皮、无虫洞、无腐烂、无霉变、无水渍、无破损、无树脂瘤等现象。
四、切割
(2):切割后,材料的尺寸偏差控制在±3mm内。
(3):对切割后有边皮、虫洞、腐烂、霉变、水渍、破损、树脂瘤及尺寸不合格的材料筛选。
五、钉制
(1):托盘钉制时,对表面质量不符合要求及尺寸不符的木板进行二次筛选。6块木板尺寸为:620mm*90mm*15mm,中间4块方木墩尺寸为:90mm*90mm*90mm。
(2):正反面4块木板钉制,共有24处钉制点:每三处制钉点,呈三角形布局,钉采用直径φ2.5mm,长度64mm螺纹钉,参见下图:
图二:制钉点及卷钉
注:钉制后若钉尖裸露,需用手锤将钉尖敲弯并陷进木板,以保证使用的过程中的安全性。
(3):正面两块木板钉制共12处钉制点,每三处居中呈三角形钉制,使用三颗64mm螺纹钉。
六、表面处理
对成品进行毛边、毛刺修理,修理后托盘达到表面不扎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