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核心素养心得和专业成长

教师的核心素养心得和专业成长 阶梯教室
教师的核心素养心得和专业成长(篇1)
  新课改背景下,音乐学科作为人文学科之理念以及音乐教育教学“学科综合”之思想对音乐教师素养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其突出表现为教师的复合型和教师素养的多元性。面对新形势、新问题,我们有必要对当代音乐教师素养之内涵与结构作深入细致的研究与探讨,从理论层面对音乐教师素养构成与含义进行科学详尽的剖析和阐释。
  一、音乐学科之人文教育本质
  科尔伯特曾说:“一个国家是否伟大,并不取决于它的疆域大小,而是取决于它的人民的品格。”人民的品格如何获得?学校教育是主要渠道。那么,学校教育之品格获得又通过何种途径实现?当然是各学科课程。其中人文学科对人品格的获得应该承担几乎全部的任务,“因为人文学科的贡献主要在于‘以独特的方式提高人的价值判断意识’,在于‘以一种知识和教育领域所没有的真诚态度’来接纳价值观念。”①而科学学科从整体上很少谈论人生的目的、情感、意义等与人的品格紧密相关的东西,因此,以审美为基础的人文学科之艺术学科在其中
必应扮演至关重要的角。而音乐学科必定成为人文教育中坚,为国人品格的获得与培养发挥其独特效用。
  我从人文学科角度、通过对人文学科教育本质的论述,意在阐释音乐学科的人文学科的概念内核和音乐教育的人文教育本质,强调音乐学科的重要性。
  二、音乐教师素养构成
  如上所述,音乐教学实施者——音乐教师的素养就显得尤为突出与重要,因为首先教师的职业就是以人格再造人格,教师是人的品格的直接影响者、塑造者。正所谓:教,上所施,下所效也。其次,因为音乐教师是整个音乐教学活动的直接策划者、实施者、参与者,因此音乐教师素质高低直接关乎音乐教育质量好坏。音乐教育的成败关键在音乐教师,音乐教师优劣关键在教师素养。
  (一)知识技能素养
  1、音乐专业素养
  音乐专业素养是指音乐教师必须具有的直接服务于音乐教学的音乐专业技能、理论及音乐文化知识。我称之为基础素养。
  教师音乐专业素养包含:歌唱教学技能、钢琴弹奏技能、合唱指挥技能、作曲技法技能、音乐理论知识、音乐史论类知识。歌唱教学技能是指音乐演唱能力和水平,基本要求包括:良好的乐感、恰当的情感表达、科学的歌唱方法等。钢琴弹奏技能指教师的钢琴演奏和伴奏能力,基本要求:正确的触键、恰当的情感处理、一定的手指技巧。合唱指挥技能是指音乐教师的专业合唱与指挥能力,包括:正确的合唱声音概念、作品的正确把握处理、基本指挥技术以及组织排练能力等。作曲技能指音乐创作方法与作曲理论知识。音乐专业技能理论知识指音乐专业知识,包括:曲式与和声、基本乐理、视唱和练耳、乐器知识(除通用乐器外,还要了解其他民族乐器,以及电子乐器)。音乐史论类知识指基本音乐历史知识和相关文化知识,包括:中西方音乐史、音乐美学、中外民族民间音乐、通俗音乐等。
  上述诸多音乐素养集中体现为音乐教师最基本和最重要的能力——音乐听力,即音乐辨别或鉴别能力。这种能力既是音乐教师综合音乐能力的反映,也是具体教学过程所必不可少
的。无论是学生的演奏、演唱,还是为学生进行各种演示,向学生提出要求,做出指导,以及逐渐让学生形成良好的声音概念和自学能力,包括音乐欣赏,无一不与音乐听力密切相关。因此,音乐听力是衡量音乐教师音乐素质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志。
  2、艺术知识技能与其他学科知识素养
  艺术技能知识与其他学科知识素养是音乐教师完成音乐教学应该掌握的除音乐专业素养之外的其他艺术门类,其他学科技能知识等。我称之为必要素养。
  新课标提倡学科综合。音乐学科综合课程之“综合”应该包含两个层面的综合:一是音乐学科与姊妹艺术学科的综合;二是音乐学科与其他学科的综合。就是说音乐是其他艺术所必需的,艺术是非艺术学科所必需的。因此我们必须结束音乐教育的“孤立”状态,我们必须建立“大课程”观念,必须把“音乐”放入“整个艺术”中来考虑。
  “美国学校艺术教育第一套在政府干预下,包括有四门艺术课程的纲领性文件——《艺术教育国家标准》这样表述:艺术教育是一个有序的包括音乐、视觉艺术、舞蹈、戏剧四门艺术学科的教育”。由此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艺术教育结构与内容。这就要求音乐教师素质
的复合型,要求音乐教师知识文化的多元性。依据《艺术教育国家标准》,音乐教师的艺术素养应包含:基本舞蹈技能与其相关舞蹈知识及一定舞蹈编导能力,简单美术技法(素描、彩等)与相关美术知识,简单戏剧表演能力与相关戏剧知识。
  除此之外,音乐教师还应具有一些其他学科知识素养。如一定文学知识与良好的文辞能力、基础哲学、美学及历史知识等。
  3、教育教学知识与技能
  教育教学知识与技能是音乐教师完成音乐课程教学必须具备的教学技能。我称之为工具素养。包括三方面内容:
  (1)音乐课教学技能。包含:全面掌握和运用音乐专业知识技能(包括其他艺术知识技能)的能力,简单乐器教学技能,音乐欣赏教学能力,创造性音乐活动教学能力,课外活动的组织能力。这里我特别提及一下创造性音乐活动教学能力,因为音乐教育之创造性已经是国际现代音乐教育的集中趋向,也是“新课标”之突出要求。创造性音乐教育重视音乐教育空间的拓展。美国著名音乐教育家雷默认为,21世纪的学校音乐教育,除了为学生提供
良好的表演机会,更应该满足绝大多数人音乐体验的需求。他建议21世纪的音乐教育内容应拓宽更多的表演机会,并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作为一种音乐创造方式的即兴演奏方面。“雷默认为,我们受音符束缚的表演文化已经导致思维方式的萎缩和衰退。表演者一旦离开乐谱,表演音乐就会瘫痪和麻痹。我们不能回到一种非记谱的音乐文化,但我们一定可以在普通音乐和表演方面为我们的学生展现各种通过即兴在表演中获得的各种充满创造性的愉悦。过去的音乐教育倾向于过多地定位在‘演奏正确的音’上。因此必须充分利用机会来指导所有的孩子作曲,因为作曲是一种音乐思维和认知的真正的基本方式。”
  “美国DBME以学科为基础的音乐教育模式,倡导从创作、美学、历史、评论的角度来学习音乐。其中创作包括即兴表演、作曲和表演。”由此可见,音乐教师在创造性音乐教学能力方面至少应具备表演(包括即兴表演)与作曲两项素质。
  (2)一般教育教学技能。内容为:分析教材组织教材的能力,准确生动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教学活动的能力,准确判断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导学生的能力,现代化教学技能。
  (3)普通教育教学知识。包括:心理学知识,教育学知识,教学法与教学论知识。教育
学、心理学知识还包括学生身心发展、学生个体差异及对学生学习客观正确评价方面的知识。教学法知识包括普通教学法和音乐教学法知识。教学论知识包含教育、教学论、音乐教学论知识等。
  (4)治学与研究能力。治学与研究能力内容广泛,包括音乐教师在教育教学方面自我学习研究能力、经验交流观摩能力以及教师教育合作能力等。教师治学研究能力非常重要,它间接影响音乐教师教育教学的质量和水平,直接影响到音乐教师知识技能的提高和完善。比如建立科学的音乐教育理念,树立正确的学生观,学习新的音乐教育模式,学习先进的音乐教学手段等,都依靠于治学与研究能力。
  加里宁指出:教师一方面要贡献自己的东西,另一方面又要像海绵一样,从人民中、生活中和科学中吸收一切优秀的东西,然后再把这些优秀的东西献给学生。其朴素的言语揭示了深刻的道理。中国近代伟大的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提倡:“以教人者教己”“教学做合一”。前辈的教育思想今天仍然适用。
  当前,教师要做研究型教育者(我称之为教师学者化),已是中国教育大势之趋,这势必要求教师学习研究能力的提高。所以,治学与研究能力是音乐教师必须努力之处。同时,
音乐教师要明确终身学习的意识,因为我们身处在一个知识时代、信息时代,知识的淘汰与更新日新月异。
  (二)职业道德修养
  道德是什么?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解释:道者,路;德者,得也;惪(德)外得于人,内得于己。在道与德的关系上,古人称:“行道,有得于心,谓之德”。行“道”,“内得于己,外得于人”,称为“德”。可见,“‘道’具有客观性,是外在对人的客观要求。‘德’则具有主观性,是人内心获得的信念、意识和品质等。‘道’是‘德’的前提,‘德’是‘道 ’的内化。”
  可见,道德应是外在行为规范与内在意识、品性的统一。因此对于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简称师德),我们应注重教师“内化”的道德,而不是客观的规范、原则。我们不能把师德仅仅诉诸于条例与规定。对师德的重视由来已久,汉代教育思想家董仲舒强调:“兴太学,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他提出:“善为师者,既美其道,有(又)慎其行……吾取之”。他明确指出:“善为师”的必要条件首先是“既美其道,有慎其行”的师德。这“美道慎行”充分表明董仲舒对教师道德的高度重视并要求以身作则的意义。师德的内涵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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