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简明操作手册

温州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简明操作手册
在任一台能进入温州大学校园内部网的电脑,均可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一、登录
1、登录地址
登录校网进入研究生部主页yjsb.wzu.edu后,在页面右侧点击进入:
学生服务系统(研究生入口)
教师服务系统(硕导、任课教师、学院研究生秘书入口)
2、登录用户名和原始密码:(请登录后尽快更改密码)
研究生的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本人8位生日数字,如19820216
硕导/任课教师的用户名、密码均为:校园网上公布的职工号(一卡通工号)
学院研究生秘书的用户名为:学院代码(001012),密码为:1
二、研究生登录系统后的注意事项及流程:(研究生必做之操作)
(一)、熟悉系统
熟悉系统界面及有关功能。熟悉系统界面及有关功能;需要时可点击系统主页面右侧帮助,下载另存(不支持直接打开功能)到电脑上并阅读帮助信息。
1、“公共信息”中可查看系统中你所在专业的培养方案;
2、“个人信息”中可进行学期注册、查看及修改本人的基本信息、密码修改等;
3、“培养管理”中包括提交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查询、成绩查询、各类登记(社会实践、教学实践、学术活动、公开学术报告、中期考核等),有关信息提交后可在“个人信息”中看到;
4、“毕业与学位”中,包括发表论文登记、科研成果登记、开题报告申请、开题结果、答辩申请、学位授予数据核对等。
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流程是环环相扣的,任何一步工作未做,都会影响和迟滞下一步的工作,
信息也不能及时在系统中体现和查询,故要求每一位同学及时按要求登录系统并提交有关信息。
(二)个人信息中的操作功能
1、学期注册:每学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系统的注册。不进行注册者会影响此后的管理系统的操作。
2、个人信息修改:系统中原有信息不全的,应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录入,包括毕业学校、毕业证号、原工作单位、家庭地址等信息有变动时,也应及时在系统中进行修改。
特别注意:本人不能修改的信息,如身份证号、培养类别等,如有误或有变动,务必与研究生部培养科联系修改。这类修改需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
(三)培养管理有关功能及操作
1、制定并提交培养计划:
培养计划一般指研究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根据培养方案制定的本人修读课程及实践环
节的学习计划,包括本人在入学后个人信息系统12年的课程学习阶段应修读的所有课程及必修的培养环节(包括学位论文计划、学术活动计划、实践计划(包括社会实践、教学实践))等,用于导师指导和规范研究生本人的学习。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时应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
①个人培养计划应在新生正式入学后的一个月内制定完成。
②个人培养计划应根据培养方案制定。
③个人培养计划应在导师指导下制定。
④培养方案中的大部分学位课程(含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学位专业课)及必修环节等,不可选择;但分方向设置的学位专业课或专业选修课应根据本人的专业方向选择修读课程。
⑤培养计划除应满足应修(最低)学分数外,还应满足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表中各课程类别应修的课程学分数。容易忽略的是跨专业选修课,要求跨文理专业、学科选修。
⑥以同等学力考取研究生或跨专业考取研究生的,应补修本专业的本科课程(目的是掌握
本专业的最基本的知识)。培养方案中已经指定补修课程名称的,按指定课程补修,未指定补修课程名称的,补修本科专业的主干课程3门,通过相应的考核并计入考核成绩,但不计学分。经考试,通过者才能参加论文答辩。
1)制定培养计划:
根据本人所在专业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表),在导师指导下制定的本人的培养计划
培养计划制定完成后,在系统中提交培养计划(此前须先进行学期注册)。
2)提交培养计划:
按照已制定的培养计划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培养计划的提交。对培养计划不在系统中提交,会导致本人培养信息的错误。
在系统中提交培养计划时的注意事项:
①系统中提交的培养计划应符合培养方案培养计划表中各项的最低要求,即除总学分外,
按课程类别的应修课程数或应修最低学分数也应符合要求;
②培养计划提交后一般不再修改,确需变更,需填写《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变更个人培养计划申请表》,审批后由培养科更改;
③培养计划提交后即可查询打印。
2、学生成绩查询:可查询本人已经考核的课程的成绩。
3、各类登记:各类必修环节包括社会实践、教学实践、学术活动、学术报告、中期考核登记等,以及发表论文、科研成果等的登记。任何实际发生的有关研究生培养的内容,应及时登录系统提交信息,这些登记一般需要导师审核,必要时要求提交书面材料。
各类登记的有关信息提交后可在个人信息中看到。
(四)毕业与学位有关功能及操作
1、发表论文登记:本人实际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及时提交登记。
2、科研成果登记:指获奖的科研成果。按实登记。
3、开题报告申请:开题报告须在系统中及时提交申请,并须经研究生秘书审核。答辩申请与开题报告日期有关——答辩申请日期与开题报告日期未满一年的,不同意答辩申请。
4、开题结果录入:据实录入,秘书审核。
5、答辩申请:论文答辩须提交申请,并经审核。
6、盲审查询:若盲审流程经系统管理,结果也录入系统的,可在此查询。
7、学位授予数据核对:所有学位授予涉及到的基本数据都要核对,这些基本数据很大一部分是由个人基本信息、课程成绩信息、各类登记信息、答辩信息等自动生成的。显然任何前述流程未按要求修改、登记的,都将影响本人的学位授予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需要导师或秘书审核的过程,应及时与导师等沟通,并要求及时审核。
对任何没有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有关信息,影响毕业审核等工作进行,造成无法及时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果的,由研究生本人负责。
三、指导教师请登录系统后,按系统菜单操作。
四、任课教师请于期末考试结束三天内,及时登录系统录入考试成绩。
五、学院研究生秘书注意事项
1、熟悉系统,从最基本的培养方案核对、学生信息核对、学生注册审核等做起,并逐步将研究生管理中涉及到的部分工作,转入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研究生教务管理的信息化。
审核培养计划时应注意事项
每位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在制定完成后,各硕士点及学院应进行审核,审核时应注意如下几个方面:
①是否按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制定;
②按方向设置的课程是否按方向要求选择;
③是否满足本专业最低学分的要求;
④是否满足本专业各课程类别所要求的学分数
⑤是否满足跨专业选修课的要求。
2、经常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做好学院系统数据的维护、研究生信息的审核,包括学生注册审核、培养计划审核、社会实践审核、教学实践审核、中期考核审核、开题申请审核、开题结果录入审核、答辩申请审核等;研究生提交的学术论文、成果等的审核等。其中部分内容由导师审核。
3、请及时提醒研究生和教师登录系统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4、因系统在不断运行完善中,如发现问题和增加需求请及时告知培养科。
                                                            研究生部
                                                                200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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