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掌握贝伐珠单抗临床应用的70个细节

一文掌握贝伐珠单抗临床应用的70个细节
贝伐珠单抗
贝伐珠单抗是利用重组DNA技术制备的一种人源化单克隆抗体IgG1,通过抑制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EGF)在肿瘤生长和增殖过程中起重要的作用。VEGF家族包括VEGF-A、VEGF-B、VEGF-C、VEGF-D等多个相关因子,而在肿瘤新生血管形成中最重要的是VEGF-A因子,它可促进血管内皮细胞生长、增殖,并与血管内皮细胞产生的生长因子受体相结合,激活下游信号转导通路,最终促进新生血管的生成。
截至2022年6月,国内可及的贝伐单抗有9个,包括:安维汀(罗氏)、安可达(齐鲁)、达攸同(信达)、贝安汀(贝达)、艾瑞妥(恒瑞)、汉贝泰、扑欣汀、普贝希、博优诺。
并且已进入四大医保适应症,六大说明书适应症。
贝伐单抗知识点汇总
1.贝伐单抗是与VEGF结合的重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能与VEGF-A结合,阻止其与VEGF受体的相互作用,起到抗新生血管形成的作用,进而抑制肿瘤生长。
肺癌(医保)
2.贝伐珠单抗联合以铂类为基础的化疗用于不可切除的晚期、转移性或复发性非鳞状细胞 NSCLC 患者的一线。
3.贝伐珠单抗不适用于晚期肺鳞状细胞癌的。
4.有严重出血或者近期曾有咯血、肿瘤侵犯大血管的患者不应接受贝伐珠单抗。
5.贝伐珠单抗联合以铂类为基础的化疗最多 6 个周期,随后给予贝伐珠单抗单药维持或与可用于维持的化疗药物如培美曲塞联合维持,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6.贝伐珠单抗推荐剂量为15mg/kg,每 3 周给药一次。也可以使用 7.5mg/kg,每 3 周给药一次。
7. 出现以下情况,停止使用贝伐珠单抗:①严重胃肠道不良反应(胃肠道穿孔、胃肠道瘘形成、腹腔脓肿),内脏瘘形成;②需要干预的伤口裂开以及伤口愈合并发症;③重
度出血(例如需要干预);④重度动脉血栓事件;⑤危及生命(4 级)的静脉血栓栓塞事件,包括肺栓塞;⑥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⑦可逆性后部脑病综合征;⑧肾病综合征。
8.如果出现以下状况,需暂停使用贝伐珠单抗:①择期手术前 4~6 周,手术后至少 28 天及伤口完全恢复之前;②药物控制不良的重度高血压;③中度到重度的蛋白尿需要进一步评估;④重度输液反应。
9.在欧盟,贝伐珠单抗联合厄洛替尼获批用于 EGFR 基因具有敏感突变的、不可手术切除的晚期、转移性或复发性非鳞状 NSCLC 患者的一线,目前国内尚未获批此适应证,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情况下使用(超适应症)。
消化系统肿瘤(结直肠癌、肝癌) 医保
10.联合以氟尿嘧啶为基础的化疗适用于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的。
11.联合阿替利珠单抗既往未接受过全身系统性的不可切除肝细胞癌患者。
12. 联合信迪利单抗用于既往未接受过系统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肝细胞癌的一线 。
13.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的一、二线,可选择贝伐珠单抗联合化疗。
14. 一线接受含贝伐珠单抗方案疾病控制后,随后给予贝伐珠单抗联合氟尿嘧啶类药物维持直至疾病进展。
15. 一线使用贝伐珠单抗疾病进展的患者,二线转换化疗方案后可继续联用贝伐珠单抗直至疾病再次进展(结直肠癌可跨线)。
16. 转移性结直肠癌贝伐珠单抗推荐剂量为:联合化疗方案时, 5mg/kg 体重,Q2w,或 7.5mg/kg体重,Q3w。不推荐降低贝伐珠单抗的使用剂量。
17. 联合阿替利珠单抗肝细胞癌(Mbrave150 研究):推荐剂量为 15mg/kg 静脉注射,在同一天静脉注射阿替利珠单抗 1200mg 给药后进行,Q3w,直至出现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毒性。(阿替利珠单抗 1200mg D1+贝伐单抗15mg/kg D1,先免疫后贝伐单抗)。
18. 联合信迪利单抗肝细胞癌(ORIENT-32 研究):推荐剂量为 15mg/kg 静脉注射,在同一天静脉注射信迪利单抗200mg 给药后进行,Q3w,直至出现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毒性。(信迪利单抗 200mg D1+贝伐单抗15mg/kg D1,先免疫后贝伐单抗)。
19. 贝伐珠单抗稀释后采用静脉输注的方式给药,首次静脉输注时间需持续 90 分钟。如果第一次输注耐受性良好,则第二次输注的时间可以缩短到 60 分钟。如果患者对 60 分钟的输注也具有良好的耐受性,那么随后进行的所有输注都可以用 30 分钟的时间完成。
20.贝伐珠单抗不能采用静脉内推注或快速注射。
21. 不能将贝伐珠单抗输注液与右旋糖或葡萄糖溶液同时或混合给药。
22. 贝伐珠单抗配制,用 0.9%的氯化钠溶液稀释到需要的给药容积。贝伐珠单抗溶液的终浓度应该保持在 1.4~16.5mg/ml 之间。
23. 贝伐珠单抗禁止冷冻储存,禁止摇动。应避光, 2~8℃在原包装中储存和运输。
24. 在 2~30℃条件下, 0.9%的氯化钠溶液中,贝伐珠单抗在使用过程中的化学和物理稳
定性可以保持 48 个小时。产品在无菌条件下配制后在 2~8℃条件下的储存时间不宜超过 24 小时。
25. 老年患者中应用时不需要进行剂量调整。
复发性脑胶质母细胞瘤(rGBM) 医保
26.用于复发性脑胶质母细胞瘤的,推荐剂量:贝伐单抗10mg/kg,直至出现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毒性。
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
27. 贝伐单抗在卵巢癌的一线、铂敏感复发、铂耐药复发的中均有价值。若在化疗期间和化疗同步应用,如有效,在化疗结束后单药维持。
28.联合卡铂和紫杉醇用于初次手术切除后Ⅲ期或Ⅳ期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患者的一线,推荐剂量:15mg/Kg,Q3w;联合紫杉醇/卡铂最多6周期,随后给与贝伐单抗维持15mg/kg Q3w,总共最多22个周期或直至疾病进展,以先发生者为准。
29.贝伐珠单抗联合紫杉醇/多柔比星脂质体/托泊替康(qw),用于铂耐药患者,推荐剂量:10mg/kg/q2w;或贝伐单抗15mg/kg/q3w联合托泊替康(q3w)。
30.贝伐单抗联合卡铂/紫杉醇6-8周期,随后给予单药贝伐珠单抗15mg/kg/Q3w,维持至疾病进展,用于铂敏感复发患者的。
31.贝伐单抗联合卡铂/吉西他滨6-10周期,随后行单药贝伐珠单抗15mg/kg/Q3w,维持至疾病进展,用于铂敏感复发患者的。
32. 贝伐珠单抗联合奥拉帕利用于BRCA1/2 突变以及 HRD 阳性卵巢癌患者一线化疗+贝伐珠单抗有效后的维持。
宫颈癌
33.贝伐珠单抗联合紫杉醇和顺铂或紫杉醇和托泊替康用于宫颈癌。推荐剂量:15mg/Kg,Q3w,建议持续贝伐珠单抗的直至出现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毒性。
转移性肾癌
34.贝伐单抗联合α-干扰素或PD-1单抗用于转移性肾癌,推荐剂量:10mg/Kg,Q2w;7.5mg/Kg,Q3w;
乳腺癌
35.EMA批准贝伐单抗联合紫杉醇或卡培他滨用于转移性乳腺癌的。推荐剂量:10mg/Kg,Q2w;15mg/Kg,Q3w;
胸腹腔积液
36.贝伐单抗胸、腹腔灌注联合全身,可显著提高胸腹腔积液的控制率。推荐固定剂量:300mg,Q2w。
放射性脑坏死
37.贝伐单抗放射性脑坏死的作用机制:①辐射--血管组织损伤--组织和血管之间氧扩散紊乱--组织缺氧--缺氧诱导因子(HIF)-1α表达增加;②肿瘤组织缺氧和HIF-1α表达升高--刺激反应性星形胶质细胞分泌促血管生成因子(VEGF)--新生血管形成(血管结构紊乱
脆弱,通透性高)--促进周围组织渗出--脑水肿--局部组织缺血缺氧—CRN;③贝伐珠单抗与VEGF结合防止VEGF与其受体( Flt-1和KDR)在内皮细胞表面结合,起到修剪血管、调节血管通透性、减轻脑坏死引起的脑水肿和脑坏死的作用。
38.既往临床研究证据:贝伐单抗放射性脑坏死剂量为5 mg/kg,Q2-3w,至少接受2个疗程的,最大疗程数目前没有定论。
39.基于一项前瞻性Ⅱ期临床研究探索了极低剂量贝伐珠单抗(1 mg/kg/3周)CRN,症状缓解率高达90%,影像学缓解率高达95.2%,毒副反应相比高剂量显著降低。国内专家推荐贝伐珠单抗CRN的剂量为≤5 mg/kg,Q2-3w。
>穿孔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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