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应力管桩施工技术要点(锤击+静压)

预制桩施工技术要点
2023年
目录
1一般规定 (1)
1.1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
1.2施工顺序、桩位控制 (1)
1.3施工控制 (2)
1.4引孔、送桩 (3)
1.5基坑开挖 (3)
1.6其他事项 (3)
2预制桩的起吊、搬运、堆放 (4)
2.1起吊 (4)
2.2搬运 (5)
2.3堆放 (5)
3预制桩的接桩、截桩 (6)
3.1接桩 (6)
3.2截桩 (7)
4沉桩施工过程控制 (8)
4.1锤击法沉桩 (8)
4.2植入法沉桩 (9)
涂料分散机附录1锤击桩机(柴油锤、液压锤、振动锤)选用参考表 (11)
附录1.1柴油锤选用参考表 (11)
兔毛纱线附录1.2常用液压锤参考表 (11)
附录1.3常用振动锤参考表 (12)
1一般规定
1.1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1.1沉桩施工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1调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地下及地上管线、建筑物及障碍物受沉桩施工影响的情况,并应提出相应的技术安全措施;
医学成像系统
agagcl参比电极2调查现场的地质、地形、气象等情况并提出相应的安全质量措施;
3处理或清除场地内影响沉桩的高空及地下障碍物;
4平整场地,地基土表面处理;
5在不受施工影响的位置设置坐标、高程控制点及轴线定位点;
6经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7供电、供水、排水、道路、照明、通信、临设匸房等的安设;
涂料刮棒8预制桩基础施工图、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
9对防汛有影响的工程汛期施工时,应执行防汛工作的有关规定。
1.1.2沉桩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文件和资料:
1拟建场地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向施工作业人员作技术安全交底;
3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拟建场地周围道路及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高空线路等相关的技术资料;
5主要施工设备的技术性能资料;
6预制桩出厂合格证及产品说明书;
7施工工艺的试验资料;
8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季节性施工的技术措施。
1.2施工顺序、桩位控制
1.2.1沉桩施工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沉桩顺序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明确;
2对于桩的中心距小于4倍桩径的桩基础,应由中间向外或向后退打;对于软土地区桩的中心距小于4倍桩径的排桩,或桩基础的同一承台的桩采用锤击法沉桩时,可釆取跳打或对角线施打的施工顺序;
3多桩承台边缘的桩宜待承台内其他桩施工完成并重新测定桩位后再施工;
4对于一侧靠近现有建(构)筑物的场地.宜从毗邻建(构)筑物的一侧开始由近至远端施工;
5同一场地桩长差异较大或桩径不同时,宜遵循先长后短、先大直径后小直径的施工顺序。
1.2.2桩位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桩位测放应根据桩位平面图、建筑红线和主要基准轴线确定,桩位误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2沉桩时桩机定位应准确、平稳,保证在施工中不会发生倾斜、移动。1.3施工控制
1.3.1施工时应设置相应观测点,对先期沉入的基桩顶部进行上浮、下沉以及水平位移监测。
1.3.2沉桩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第一节预制桩起吊就位插入地面下0.5m~1.0m时的垂直度偏差不得大于0.5%;
2当桩身垂直度偏差超过0.8%时,应出原因并作纠正处理;沉桩后,严禁用移动桩架的方法进行纠偏;
3沉桩、接桩、送桩宜连续进行;
4预制桩沉桩施工工艺应与沉桩工艺试验一致。
1.3.3沉桩施工时,每根桩应根据沉桩工艺由专职记录员实时做好施工记录,并经当班监理人员验证签名后方可作为施工记录。
1.3.4沉桩的控制深度应根据地质条件、贯入度、压桩力、设计桩长、标高等因素综合确定。当桩端持力层为黏性土时,应以标高控制为主,贯入度、压桩力控制为辅;当桩端持力层为密实砂性土时,应以贯入度、压桩力控制为主,标高控制为辅。
1.3.5遇下列特殊情况之一时应暂停沉桩,应与设计、监理等有关人员研究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1压桩力或沉桩贯入度突变;
2沉桩入土深度与设计要求差异大;
3实际沉桩情况与地质报告中的土层性质明显不符;
4桩头混凝土剥落、破碎,或桩身混凝土出现裂缝或破碎;
5桩身突然倾斜;
6地面明显隆起、邻桩上浮或位移过大;
管桩
7沉桩过程出现异常声响;
8压桩不到位,或总锤击数超过规定值。
1.3.6沉桩完成后应对桩头高出或低于地表部分进行保护处理。
1.4引孔、送桩
1.4.1釆用引孔辅助沉桩法时,引孔的直径、孔深及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引孔直径不宜超过桩直径的2/3,深度不宜超过桩长的2/3,并应采取防塌孔的措施;
2引孔宜采用长螺旋钻机引孔,垂直偏差不宜大于0.5%,钻孔中有积水时,宜用开口型桩尖;
3引孔作业和沉桩作业应连续进行,间隔时间不宜大于12h;
4釆用引孔辅助沉桩法的终压(锤)标准应根据相应的沉桩工艺,依据本文“静压法沉桩”、“锤击法沉桩”的有关规定执行。
1.4.2送桩时,需用两台互为正交的经纬仪随时观测控制送桩器的垂直度,送桩器与桩身的纵向轴线应保持一致。
1.5基坑开挖
1.5.1在饱和黏性土、粉土地区,应在沉桩全部完成15d后进行开挖。
1.5.2基坑开挖时应制定施工方案,桩顶以上1.0m内的土方,应采用人工开挖与小型挖土机械相配合的方法。当桩顶高低不齐时,应釆用人工逐批开挖出桩头,截桩后再行开挖。
1.5.3严禁在基坑影响范围内的施工现场进行边沉桩边开挖施工。
1.5.4挖土应均衡分层进行,对流塑状软土的基坑开挖,高差不应超过1.0m。
1.5.5基坑顶部边缘地带堆土、堆放重物及机械车辆的荷载不得超过设计允许荷载的限值。
1.5.6挖土机械和运土车辆在基坑中工作时不应对预制桩和基坑围护结构进行直接挤推。
1.6其他事项
1.6.1当桩基施工影响邻近建筑物、地下管线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时,应调整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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