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应急池按什么标准?哪些标准规范要求建设应急池?

环境应急池按什么标准?哪些标准规范要求建设应急池?
在做应急预案时必须要做应急池吗?应急池核算按什么标准?
1、参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法》(HJ941-2018),企业事故废⽔收集措施最好需同时满⾜以下要求:(1)按照相关设计规范设置应急事故⽔池、事故存液池或清净废⽔排放缓冲池等事故排⽔收集设施,并根据相关设计规范、下游环境风险受体敏感程度和易发⽣极端天⽓情况,设计事故排⽔收集设施的容量,且(2)要确保事故排⽔收集设施在事故状态下能顺利收集泄漏物和消防⽔,⽇常保持⾜够的事故排⽔缓冲容量;且(3)通过协议单位或⾃建管线,能将所收集废⽔送⾄⼚区内污⽔处理设施处理。
2、根据《化⼯建设项⽬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19)规定:“化⼯建设项⽬应设置应急事故⽔池”。⼀般来讲,可能发⽣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都应按照规范设置应急事故池等废⽔收集措施。
3、应急池容积核算可以参考《⽔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2016]43号)、《化⼯建设项⽬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GB50483-2019)、《事故状态下⽔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13)、《⽯油化⼯企业设计防⽕规范》(GB50160-2008)等规范⽂件。
对于⾮化⼯类⼀般⼯贸企业,但⼜使⽤到化学品在环境应急预案评审的时候,各省专家对事故应急池
是否必须具备意见差别很⼤,有的专家认为必须有事故应急池,有的专家却认为不需要,甚⾄有的环保局也认为必须有事故应急池,⽽我们国家关于⼀般⼯贸企业是否需要事故应急池也没有明确规定。请问是否可以给个具体的指导⽂件?
回复:“⾮化⼯类但⼜使⽤化学品的⼀般⼯贸企业应急池建设”⼀事。答复如下:
《中华⼈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第七⼗⼋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在应急状态下应当采取隔离等应急措施,防⽌⽔污染物进⼊⽔体。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第九条明确,企业事业单位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包括有效防⽌泄漏物质、消防⽔、污染⾬⽔等扩散⾄外环境的收集、导流、拦截、降污等措施。
《建设项⽬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69-2018)要求,建设项⽬应设置事故废⽔收集(尽可能以⾮动⼒⾃流⽅式)和应急储存设施,以满⾜事故状态下收集泄漏物料、污染消防⽔和污染⾬⽔的需要。
从以上法律法规等⽂件可以看出,对于可能发⽣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配套事故废⽔收集和应急储存设施,国家的要求是明确的。您所提的“事故应急池”是事故废⽔收集和应急储存设施的俗称。企业可以参考《建设项⽬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明确的。您所提的“事故应急池”是事故废⽔收集和应急储存设施的俗称。企业可以参考《建设项⽬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69-2018)以及《⽯油化⼯企业给⽔排⽔系统设计规范》(SH 3015)等,结合⾃⾝特点进⾏设计、建设、管理。rgd-208
分割线
应急池的计算
⼀、《建设项⽬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69-2018)诱捕黄鳝
⼆、《⽯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油库漏油及事故污⽔收集池有效容量设置要求如下:
竹炭工艺品
库区内应设置漏油及事故污⽔收集系统。收集系统可由罐组防⽕堤、罐组周围路堤式消防车道与防⽕堤之间的低洼地带、⾬⽔收集系统、漏油及事故污⽔收集池组成。
⼀、⼆、三、四级⽯油库的漏油及事故污⽔收集池容量,分别不应⼩于1000m³、750m³、500m³、300m³;五级⽯油库可不设漏油及事故污⽔收集池。漏油及事故污⽔收集池宜布置在库区地势较低处。漏油及事故污⽔收集池应采取隔油措施。
在防⽕堤外有易燃和可燃液体管道的地⽅,地⾯应就近坡向⾬⽔收集系统。当⾬⽔收集系统⼲道采⽤暗管时,暗管宜采⽤⾦属管道。
⾬⽔暗管或⾬⽔沟⽀线进⼊⾬⽔主管或主沟处,应设⽔封井。
三、《事故状态下⽔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13),事故缓冲设施总有效容积计算公式如下:
四、《化⼯建设项⽬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 50483-2019),化⼯企业应急事故废⽔池有效容积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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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各⾏业废⽔治理(处理)技术规范中对事故应急池的相关要求汇总
1.医院污⽔处理⼯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
2.采油废⽔治理⼯程技术规范(HJ 2041-2014)
3.制⾰及⽑⽪加⼯废⽔治理⼯程技术规范(HJ 2003-2010)
4.电镀废⽔治理⼯程技术规范(HJ 2002-2010)
5.酿造⼯业废⽔治理⼯程技术规范(HJ 575-2010)
6.⽣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程技术规范(试⾏)(HJ 564-2010)
7.染料⼯业废⽔治理⼯程技术规范(HJ 2036-2013)
固定篮球架8.饮料制造废⽔治理⼯程技术规范(HJ 2048-2015)
9.味精⼯业废⽔治理⼯程技术规范(HJ 2030-2013)
10.制糖废⽔治理⼯程技术规范(HJ 2018—2012)
11.纺织染整⼯业废⽔治理⼯程技术规范(HJ 471-2009)
企业未按应急预案要求设置事故应急池,会如何处罚?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三⼗⼋条,企业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作,确定风险等级的;
(⼆)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作,建⽴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
水封井(三)未按规定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的;
(四)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如实记录培训情况的;
(五)未按规定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
(六)未按规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的。
编辑:环保365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13:26:5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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