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锚杆验收试验作业指导书(GLP04008锚杆承载力、GLP04009锚杆变形...

基础锚杆验收试验作业指导书超强电磁铁
(GLP04008锚杆承载力、GLP04009锚杆变形)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岩土基础锚杆的承载力及变形的验收试验检测。
二、试验目的
用于确定验收荷载作用下基础锚杆的工作性状,判定基础锚杆抗拔性能是否满足设计要求,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
三、试验依据
《锚杆检测与监测技术规程》(JGJ/T 401-2017)
四、检测频率
1、施工质量有疑问的锚杆应全部进行锚杆验收试验,且检测数量不应少于锚杆总数的5%,且不应少于5根;
2、应优先选取下列条件中的锚杆:
(1)局部地质条件复杂部位的锚杆;
(2)设计方认为重要部位的锚杆。
3、除1.2.外的受检锚杆宜随机选取;
4、当验收试验出现不合格锚杆时,应扩大抽检,扩大抽检的数量应为不合格锚杆数量的2倍。
五、仪器设备
锚杆综合参数测定仪HCYL-60
图5.1-1锚杆综合参数测定仪HCYL-60结构示意图
六、加卸载方式
基础锚杆宜采用分级维持荷载法,也可采用多循环加卸载法。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分级维持荷载法。
七、准备工作
1、检查仪器是否在计量检定有效周期内,未检定或超出检定有效周期时不得投入使用;
2、检查仪器是否有损坏,损坏仪器不得投入使用;
3、当进行基础锚杆验收试验时,锚固段注浆体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90%,或锚固段注浆体的龄期应达到28d;
4、检查油量:如液压缸活塞没有完全缩回到缸体内,应首先通过油管连接至手动泵,逆时针方向拧动泵体上的卸荷阀,使液压缸中的液压油排回到手动泵的储油筒中。从手动泵的尾部拧开注油盖,检查油量,储油筒中应留有1/5的空间,如油不满,可加注N32号耐磨液压油;
5、排气:液压系统连接好后,储油筒、油管及液压缸中常混有空气,为使液压系统正常,这些空气
必须排掉。方法:拧松注油孔盖,以便储油筒内空气排出。将手动泵放在比液压缸稍高的地方,顺时针拧紧卸荷阀,压手动泵,使液压缸活塞伸出至最大行程,再打开卸荷阀,使活塞缩回,连续几次即可。
八、试验步骤
1、仪器操作步骤
(1)仪器安装:
a.将被测锚杆穿入液压油缸(油缸底部必须摆放平稳),再穿入圆环压力传感器,然后穿过锚具,把夹片放入锚具内,并保证作用力方向应与锚杆轴线重合。
b.将位移传感器的磁性座开关扳到OFF位置,使凹形槽贴在圆环压力传感器上,此时将磁性座开关扳到ON位置,即可吸附到圆环压力传感器上。调整位移传感器支架,使传感器探头抵在基准面上,并使探头缩回主体内约至极限。
c.将智能中文组态器的2根传感器连接线分别连接到圆环压力传感器和位移传感器,把接头上的紧固圈拧紧。
(2)按住“开关”键3秒后仪表显示开机画面,5秒后仪表自动跳转到主页面;
(3)选定“数据测量”,按“确认”键仪表进入数据测量状态;
(4)按“峰值”键仪表进入峰值测量状态,再按“清零”键2秒以上将仪表显示数值清零后开始加压;
均匀压动手动泵,压力增加直至分级试验荷载值,停止加压,仪表上显示的拉力数值即为锚杆在该级荷载下抗拉的最大值,位移数值即为锚杆受拉后产生的位移量。
(5)测量完成后按“确认”选择保存。
(6)按“返回”键,重复(4)(5)步骤;
(7)检测结束后将智能中文组态器关闭,拧松卸荷阀,活塞可自动缩回到液压缸内,在必要状态需要时,可敲打锚具锚环,使夹片脱落锚环,然后卸下液压缸即可。
(1.被测锚杆(螺纹钢);2.液压缸;3.压力传感器;4.锚具;5.被测锚杆(圆钢);6.底座;7.螺母;8.加长杆)
图8.1-1 仪器安装示意图
2、基础锚杆验收试验的分级维持荷载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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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础锚杆验收荷载应等于抗拔承载力特征值与锚杆抗拔安全系数的乘积;
(2)锚杆验收试验的最大试验荷载不应小于锚杆验收荷载;
(3)基础型锚杆验收试验中初始荷载(Q0)宜取0;
(4)试验中加荷速度宜为(0.05~0.10)N k/min,卸荷速度宜为加荷速度的
2倍;
(5)加载应分级进行,采用逐级等量加载,分级荷载宜为最大试验荷载预估值的1/10,其中,第一级加载量可取分级荷载的2倍;卸载应分级进行,每级卸载量可取分级荷载的2倍。
(6)试验中锚头位移基准值的确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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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在初始荷载作用下,应每间隔5min测读一次锚头位移;
b.当相邻两次锚头位移增量不大于0.01mm时,可视为锚头位移稳定,取最后一次读数值作为锚头位移基准值。
(7)每级荷载施加完成后,应每间隔5min测读一次锚头位移;
锚头位移相对收敛标准:当后5min的位移增量小于前5min的位移增量时,可视为锚头位移达到相对收敛标准;无人机吊舱
(8)锚头位移达到相对收敛标准时,可施加下一级荷载;
(9)卸载时,每级荷载持荷15min,并在第0min、5min、10min、15min 测读锚头位移;
m1卡(10)当加载至最大试验荷载预估值尚未出现终止加载情况时,宜按最大试验荷载预估值10%的荷载增量继续进行(1~2)级加载试验;
(11)终止加载情况:
a.锚杆杆体破坏;
b.分级维持荷载法中,本级荷载产生的单位荷载下的锚头位移增量达到或超过前一级荷载产生的单位荷载下的位移增量的5倍;
c.土层锚杆在3h内、岩石锚杆在2h内,锚头位移未达到相对稳定标准;
锚头位移相对稳定标准:
在0min~30min观测时间内,当土层锚杆/岩石锚杆相邻两次锚头位移增量分别不大于0.10mm/0.05mm时,可视为位移稳定;
空气滞留层当30min内锚头位移仍不稳定时,则应延长观测时间,当土层锚杆/岩石锚杆1h内锚头位移增量分别不大于1.00mm/0.50mm时,可视为位移稳定。
d.完成了增加的(1~2)级加载试验,且锚头位移达到相对收敛标准。
九、数据处理与判定
1、试验结果应按每级荷载对应的锚头位移列表整理;
2、分级维持荷载法应绘制锚杆的荷载—位移(Q-s)曲线,也可绘制其他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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