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20年城镇排水及污水处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

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20年城镇排水污水处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水务局
【公布日期】2020.02.20
组挂网【字 号】津水排监〔2020〕2号
【施行日期】2020.02.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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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20年城镇排水及污水处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变速箱试验台
各区排水行业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2020年水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本市城镇排水及污水处理工作水平,我局研究制定了《2020年城镇排水及污水处理工作指导意见》,现印送你单位,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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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020年城镇排水及污水处理工作指导意见
 
2020年2月20日
  (联系人:市水务局  王洪玮;:2333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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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0年城镇排水及污水处理工作指导意见
  2020年是我市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贯彻落实新时期治水思路,稳中求进加快水务改革发展的重要之年。为全面贯彻2020年水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城镇排水及污水处理工作水平,制订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和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新时期治水思路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补短板、提效能、建机制、强监管,持续开展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提高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全力推动“十三五”排水规划建设任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排水服务保障。
  二、主要指标
  防汛排涝补短板项目:中心城区2020年完成吴家窑二号路、红星北路等12片积水片改造和东兴地道、天平桥等3座易积水地道改造;城市排水方面,实现大雨2小时、暴雨5小时主干路网积水基本退净。
  行业管理目标:城镇排水设施完好率90%以上,排水设施养护维护计划完成率100%,热线平台及提案办结率100%;全市城镇污水收集率提高到80%,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出水主要指标达标率达到90%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已运行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覆盖率100%。
  水污染防治目标:全面消除建成区5.4平方公里空白区;完成全市500处混接点及7.7平方公里合流制地区改造;加强初期雨水治理,中心城区一般性降雨10mm以内不进河,出现10-20mm降雨控制性进入一、二级河道;继续推动10座低运行负荷污水处理厂整改;农村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利用率达到90%以上(蓟州区山区设施除外)。
  三、重点任务
  (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动员,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把切实保障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排水设施正常运行作为疫情期间工作的重中之重,指导和组织全行业打好防疫阻击战。
  二是按照市水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部署,落实“排水工作组”职责分工,督促从业人员做好自身防护,出台城镇排水及污水处理行业防疫及运行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检查指导各排水和污水处理单位制订和落实防疫工作预案,组织力量加大对医疗机构及隔离观察点排水服务保障力度。
  三是强化城镇排水系统调度管理,细化高负荷污水处理厂应急预案,确保城镇污水处理厂水位下降,同时发挥水质在线监测预警作用,加强污水处理厂工艺管控,确保城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出水达标。
  (二)强化市区防汛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能力。加快推进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补短板,推动吴家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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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号路、尖山等26处积水片和3处地道改造,2020年汛前要完成12片,年内完成20片;建成南大桥、陈塘2座雨水泵站,加快推动龙山道、张贵庄等8座雨水泵站建设改造工程。
  二是加快实施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设施改建工程。启动中心城区津滨等3座泵站改造工程及沙柳路等21座泵站设备更新工程,体院北等4条道、9.7公里老旧管网改造工程,大直沽、山岭子等17座泵站危漏房屋除险加固改建工程。实施咸阳路泵站改扩建工程。
  三是强化汛前准备各项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市区排水设施汛前养护维修会战工作,全面完成排水管网疏通养护、泵站维修及大中修工程,保证排水设施以最佳状态进入主汛期。组织开展汛前市、区两级排水部门防汛专项检查,落实防汛组织机构、防汛物资准备等工作。深入排查施工影响防汛主要问题,梳理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防汛措施;针对城市排水设施薄弱环节和市区防汛新要求,制订和完善“一处一预案”,提高综合应对能力。
  (三)加强排水行业管理
  一是完成区管设施量核查。在2019年完成市内六区排水设施核查的基础上,2020年完成环城四区设施量核查,建立中心城区区管排水设施台账清单,做到底数清晰、权责明确。在此基础上,启动中心城区社会产权设施、无主设施确权工作。
  二是规范排水行为,强化设施监管。开展主城区范围内排水设施水政执法培训,组织开展“乱泼乱倒”专项治理和冬季“污水外溢”专项治理两大行动,严格落实《城市管理规定》和《排水条例》相关规定,提高违规排水查处率和排水许可办证率。全力缩减排水规划出路手续办理周期,对标先进地区标准,由8天缩短至3天。
  三是宣贯实施《天津市城镇排水管网周期性养护、检测与评估技术导则》,加强养护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市管设施内窥检测和周期性养护试点,加大大型排水管道疏通力度。
  四是继续做好《天津市排水专项规划(2018-2035年)》报审工作,提高排水规划权威性,严格按照规划加强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五是组织做好《天津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继续提高再生水管网通水率、设施利用率。
  (四)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监管
  一是加强污水处理能力建设。推动实施《天津市污水处理厂能力提升实施方案》,主动适
应本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模式变化,积极引入社会资本,采取PPP模式,建设津沽三期、张贵庄二期、咸阳路二期3座污水处理厂,力争年内开工建设。完成环外大双、双青污水处理厂扩建,推动蓟州、宁河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开工建设,进一步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
  二是强化污水处理厂分类监管。2020年本市已运行污水处理厂总数达到100座,处理总规模达到401万吨/日,较2019年增加处理规模58万吨/日。围绕水务行业强监管目标,突出主责主业,对68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实行“水质、水量”双管理,全面进行考核监管;对32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加强水质监管,保证达标排放;对77座建制镇、648个村的污水处理站,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继续提高设施利用率、综合运行负荷率和水质达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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