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散指示标志的设计要求

疏散标志的设计要求
疏散指示标志是在火灾情况下,既提供一定照度,又同时以显眼的文字、鲜明的箭头 标记指疏散方向的安全标志。在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中.使用消防应急标志灯具 作为疏散指示标志。它为人员疏散提供指示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及其疏散方向,指示楼 层、避难层及其他安全场所
(-)疏散标志的分类
按照发光原理,疏散指示标志包括电致发光疏散指示标志(例如灯光型、电子显示 型等)和光致发光型疏散指示标志(例如蓄光自发光型等)两大类。
按照标志内容,疏散指示标志可以分为出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楼层指示标志 和避难层指示标志,在某些特殊场合,它还可以指示灭火器的存放位置和方向,并禁止进入 内的通道、场所及危险品存放处。后者需要由设计人员根据特殊场合具体情况与当地消防 主管部门协商确定处理方法。
(二)疏散标志的位置
多功能开瓶器
(1)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10・3・5中规定,公共建筑、建筑 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高层厂房(库房)和甲、乙、丙类单、多层厂房,应设置灯 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人口稠密的地方,应直接设置在紧急出口和疏散门的上方。
2) 它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角落离地面的高度l・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灯光疏散 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型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
1. 0mo
高频磁芯
对于疏散指示标志的安装位置,是根据国内外的建筑实践和火灾中人的行为习惯提出 的。具体设计还可结合实际情况.在规范规定的范围内合理选定安装位置,比如也可设置 在地面上等。总之,所设置的标志要便于人们辨认,并符合一般人行走时目视前方的习 惯,能起诱导作用.但要防止被烟气遮描.如设在顶棚下的疏散标志应考虑距离顶棚一定 髙度。对于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设计还应基于标志的尺寸和照明模式以及人员的便利性进行比较 低照度条件清楚识别的原则进一步缩小。
(2)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10. 3. 6中规定.下列建筑或场所 应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通道的地面上增加能够保持视觉连续性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灯光储存装置 散指加标占:
1)总建筑面积大于8000m2的展览建筑;
深紫外固态激光器
2) 总建筑面积大于5000m2的地上商店;
3) 总建筑面积大于500n?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医用压片机4) 歌舞娱乐、影视娱乐场所;
5) 座位数量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院.座位数量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会堂或礼堂;
6) 车站、码头建筑物和民用机场航站楼的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候车、候船厅和航站 楼的公共区。
应在展览建筑、商店、歌舞娱乐、影视娱乐场所、电影院、剧场和体育馆等大空间或人 员密集场所内部.应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增加能够保持视觉连续性的疏散标志
志。该标志是辅助疏散指示标志.不能作为主要的疏散指示标志。合理设置疏散指示标 志.能更好地帮助人员快速、安全地进行疏散。对于空间较大的场所,人们在火灾时依靠 疏散照明的照度难以看清较大范围的情况.依靠行走路线上的疏散指示标志,可以及时识 别疏散位置和方向,缩短到达安全出口的时间。
(3) 除机械式立体汽车库外.应在车库的以下部分设置疏散指示标志:
网页电视疏散走道及其拐角处、楼梯间和疏散出口、安全出口处,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4) 在人防工程的下列部位设置疏散指示标志:
(三)疏散标志设置要求
(1) 疏散指示灯的功率转换时间不得大于5s。
旋转式清堵机看看(2) 当使用集中应急照明系统供电时,其转换时间宜选用安全级(不大于 0. 25s),可选用一般级(不大于5s);采用符合消防负荷等级的双电源(或双回路)自动 切换方式为疏散指示标志灯供电时,其双电源自动转换开关电器(ATSE)转换时间应不 大于5s。
(3) 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时.疏散指示灯或集中供电系统应至少提供连续供电 时间应不小于30min;新装应急电源在额定负载下的应急工作时间应不小于90mine
(4) (指标志灯上边缘与地面之间的距离 面不大于l・0m时.标志灯下方地面0・5m范围以内)。
(5) 疏散指示灯应由不可燃材料制成.否则应在其外面加设玻璃或其他不燃烧 透明材料制成的保护罩。
(6) 出口标志一般应设在安全出口、疏散出口的上部,严禁安装在可移动的门、窗 上。标志的下边缘距门框应不大于0・3m。设在安全出口、疏散出口上部确有困难时(例 如顶棚高度与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处的门框高度相差无几时),也可设在门框侧边缘.出 入口引导标志灯侧边缘与门框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0.15m・宜在门的两侧安装且不能被门遮挡,标志的 中心应距地面1・3〜1.5mo
(7) 疏散走道上的疏散指示标志(灯)应有指示疏散方向的箭头标志,箭头所指方向 应与疏散方向一致;当疏散指示标志(灯)有向两侧疏散的可能性时,应选用向两侧指示 疏
散方向的箭头标志;临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时的疏散指示标志(灯)・箭头应指向该 安全出口、疏散出口。疏散指示标志(灯)一般设在疏散走道的墙面上,标志的上边缘距 地高度应不大于1.0m (—般情况0・5〜l・0m为宜,疏散光流灯中心距地0. 3〜0・5m为 宜)。当难以将其设置在疏散走廊的墙上或不满足设置条件时.也可设在顶棚的下面。除特殊情 况外,标志灯不应吸顶安装,其上边缘离顶棚宜不小于0.25m。
(8) 疏散走道上疏散指示标志的安装间距不得大于20. 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 O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

本文发布于:2024-09-24 21:17:3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2/304822.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疏散   标志   指示   设置   场所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