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指示标志_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设置要求,图文详解

地⾯指⽰标志_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标志设置要求,图⽂
详解
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系统,⼜名智能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系统 。智能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系统主要⽤于各类建筑物,如⼤型购物中⼼、博览中⼼、会议中⼼、博物馆、医院、体育场馆、⼤型酒店、地铁、机场、⾼铁站、学校、⾼层及超⾼层建筑等。
在发⽣⽕灾等灾难性突发事件时,以外部信息为依据,根据预设的避烟避险疏散⽅案,进⾏局部疏散路径优化调整,为建筑内的⼈员疏散提供更安全、准确、迅速的疏散指引。今天分享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系统的相关内容。
系统概述:这种新型的动态疏散引导理念突破了传统的静态就近指引的引导疏散⽅案。
(1)集中维护管理 系统具有实时在线巡检功能,并显⽰所有终端灯具及相关设备的⼯作状态。
(2)智能动态疏散 为了做到“安全、准确、迅速”的逃⽣,必须引⼊动态疏散的理念。 系统根据建筑着⽕发⽣点,⾃动执⾏相应疏散预案,调整应急指⽰标志灯具的⽅向及状态,迅速引导现场⼈员快速逃⽣。
控制对象: 应急照明控制器、消防应急电源、分配电装置、应急标志灯具、应急照明灯具。
⼀、系统分类
(1)集中控制型系统,是指系统设置应急照明控制器,由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控制并显⽰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及其配接的消防应急灯具⼯作状态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系统。
(2)⾮集中控制型系统,是指系统未设置应急照明控制器,由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分别控制其配接消防应急灯具⼯作状态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系统。
(3)说明:应急照明配电箱,是指为⾃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供电的供配电装置;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是指由蓄电池储能,为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供电的电源装置。
是配电箱直接输出到灯具,其区别在于有没有集中控制器。
⼆、疏散照明设置
除建筑⾼度⼩于27m的住宅建筑外,民⽤建筑、⼚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
(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前室、避难⾛道、避难层(间)。
(2)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积⼤于200m2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等⼈员密集的场所。
(3)建筑⾯积⼤于1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
韩先良(4)公共建筑内的疏散⾛道。
(5)⼈员密集的⼚房内的⽣产场所及疏散⾛道。
设置疏散照明可以使⼈们在正常照明电源被切断后,仍能以较快的速度逃⽣,是保证和有效引导⼈员疏散的设施。建筑内应设置疏散照明的部位主要为⼈员安全疏散必须经过的重要节点部位和建筑内⼈员相对集中、⼈员疏散时易出现拥堵情况的场所。
对于《建筑设计防⽕规范》(GB 50016—2014)未明确规定的场所或部位,设计师应根据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员安全疏散需要出发考虑设置疏散照明,如⽣产车间、仓库、重要办公楼中的会议室等。
便携式高压氧舱三、灯光疏散指⽰标识设置
横幅制作(1)依照《建筑设计防⽕规范》灯光疏散指⽰标志应该设在:
① 疏散指⽰标志的⽅向指⽰标志图形应指向最近的疏散出⼝或安全出⼝;
② 设置在安全出⼝或疏散出⼝上⽅的疏散指⽰标志,其下边缘距门的上边缘不宜⼤于0.3m;
③ 设置在墙⾯上的疏散指⽰标志,标志中⼼线距室内地坪不应⼤于1m(不易安装的部位可安装在上部),蓄光⾃发光型标志间距不应⼤于
5m,灯光疏散指⽰标志间距不应⼤于20m(设置在地下建筑内,不应⼤于15m);
④ 设置在地⾯上的疏散指⽰标志,宜沿疏散⾛道或主要疏散路线连续设置;当间断设置时,蓄光⾃发光型标志间距不应⼤于1.5m,灯光型疏散指⽰标志不应⼤于3m;
⑤ 灯光疏散指⽰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⑥ 灯光疏散指⽰标志可采⽤蓄电池作备⽤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设置在⾼度超过100m的⾼层民⽤建筑和地下建筑内,不应少于30min)。⼯作电源断电后,应能⾃动接合备⽤电源。
(2)下列建筑或场所应在疏散⾛道和主要疏散路径的地⾯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标志或蓄光疏散指⽰标志:
① 总建筑⾯积⼤于8000㎡的展览建筑。
② 总建筑⾯积⼤于5000㎡的地上商店。
自动排污阀③ 总建筑⾯积⼤于5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④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⑤ 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会堂或礼堂。
⑥ 车站、码头建筑和民⽤机场航站楼中建筑⾯积⼤于3000㎡的候车、候船厅和航站楼的公共区。智能控制方法
四、地⾯最低⽔平照度
(1)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最低⽔平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对于疏散⾛道,不应低于1.0lx。
② 对于⼈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3.0lx;对于⽼年⼈照料设施、病房楼或⼿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0lx。
③ 对于楼梯间、前室或合⽤前室、避难⾛道,不应低于5.0lx;对于⼈员密集场所、⽼年⼈照料设施、病房楼或⼿术部内的楼梯间、前室或合⽤前室、避难⾛道,不应低于10.0lx。
(2)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灾时仍需正常⼯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照明,其作业⾯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3)照明灯应采⽤多点,均匀布置⽅式,建、构筑物设置照明灯的部位或场所疏散路径地⾯⽔平最低照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五、时间要求
(1)建筑设计防⽕规范GB 50016--2014(2018版)10.1.5 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标志的备⽤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建筑⾼度⼤于 100m 的民⽤建筑,不应⼩于 1.5h;
② 医疗建筑、⽼年⼈照料设施、总建筑⾯积⼤于 100000m² 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积⼤于 20000 m² 的地下、半地下建筑,不应少于
电阻丝
1.0h;
③ 其他建筑,不应少于 0.5h。
但是消防应急照明的产品国家规范要求是不少于90分钟,不低于标称。
(2)当确认⽕灾后,由发⽣⽕灾的报警区域开始,顺序启动全楼疏散通道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系统,系统全部投⼊应急状态的启动时间不应⼤于5s。
六、维护管理
应按下表规定的检查项⽬、数量对系统部件的功能、系统的功能进⾏检查: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23:31:3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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