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慢病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管理办法》,加强医院慢病管理,保障各项医疗护理工作顺利开展,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医院所有科室及工作人员。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医院设立医院慢病管理委员会,每年召开慢病管理领导小组会议,讨论慢病管理工作重点,制定下一年度工作目标。
第四条 医院慢病管理委员会以院长为主任,以党委书记、各主管副院长为副主任,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重点业务科室负责人为组员。委员会负责制定医院慢病防控年度工作计划、工作制度;协调各部门开展慢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督导工作开展情况。委员会下设慢病防控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疾病预防控制处,负责具体工作。
第三章 医院各部门责任分工
第五条 疾病预防控制处负责制定全院慢病管理工作计划及慢病日常管理
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慢病管理各项工作制度及考评奖惩制度;负责全院慢病管理日常协调督查工作。
第六条 党委办公室负责利用液晶屏、医院外网站、刊物等平台宣传防治慢性病常识。
第七条 医务处、护理部、院感办、门诊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慢病防控工作。
第八条 人教处负责全院医务人员慢病防控培训工作。
第九条 各临床科室应严格执行慢病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完成上级交给的慢病防控临时工作。
第十条 门诊科室要把 35 岁及以上患者病人首诊测量血压做为常规检查内容,并在门诊日
志和病历中记录血压值。
频率补偿电路第十一条 凡 35 岁及以上初诊患者未测量血压或未记录者,HIS 系统将进行拦截,不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第十二条 门诊医生发现高血压患者,应对患者进行面对面的健康指导,发放健康教育处方,指导正规,宣传高血压防治知识。
第十三条 疾病预防控制处将定期对门诊科室 35 岁及以上患者首诊测量血压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根据《医院疾控管理考核办法》列入医院考核。
第十四条 信息中心设专人负责心脑血管疾病及肿瘤信息的收集上报,核查病案信息,对于信息缺失和报告有误的病例信息及时核查、修改并再次报告。信息报告卫生信息统计平台后,导出Excel 文件并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科。
第十五条 疾病预防控制处负责心、脑血管疾病及肿瘤登记工作的管理和质量控制。
第十六条 心脑血管疾病及肿瘤报告内容
报告范围:
(一)人范围
本院接诊的所有心、脑血管病住院患者、所有肿瘤住院患者,包括本市户籍、外省户籍和外籍的患者。
(二)疾病范围 1.心脑血管疾病报告范围
细胞分离培养
(1) I05-I09:慢性风湿性心脏病;
(2) I11:高血压性心脏病;
(3)I20-I25:缺血性心脏病;
(4) I26-I27:肺源性心脏病;
(5) I30-I52:其他类型的心脏病;
(6) I60-I69:脑血管病。
2.肿瘤报告范围
(1)恶性肿瘤:ICD—10 编码为 C00.0—C97;
(2)原位癌:ICD—10 编码为 D00.0—D09.9;
(3) 脑和中枢神经系统的良性肿瘤:ICD—10 编码为 D32.0—D32.9, D33.0—D33.9;
( 4 ) 骨髓造血系统特指的恶性肿瘤: ICD—10编码范围为 D45 、D46.0—D46.9、D47.1 和 D47.3。
(三)时间范围
以出院日期为准,报告每月 1 日-31 日出院病例的病案首页信息,发现漏报的病例及时补报。
发病病例的报告: 1. 报告方式
通过“卫生局信息统计平台”上报心、脑血管发病、肿瘤发病信息。2.报告项目 报告项目包括基本信息、发病信息和死亡信息三部分。第十七条 涉及心脑血管疾病及肿瘤报告病历书写
凡住院患者诊断为上述心脑血管疾病、肿瘤者病历上应填写全如下内容:
(一)姓名:必填项,与身份证姓名一致,不能音同字不同;
(二)性别:必填项;
(三)身份证号:除儿童无身份证或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采集者外,要如实填写 15 位或 18 位身份证号;
(四)出生日期:必填项,与身份证日期统一;
(五)婚姻状况:必填项,按逻辑关系填写;(如:未成年人不能选择已婚)
(六)职业:必填项,按逻辑关系填写;
(七)民族:必填项,按逻辑关系填写;
(八)发病年龄:必填项,按逻辑关系填写;
(九)工作单位:患者现在就职的单位或退休前最终的工作单位,不得写“退休”;
(十)户籍详细地址:患者户籍所在地(以户口本为准),填写到区县街道/乡的小区/村门牌号;
(十一)户籍地址邮编;
(十二)现住详细地址:必填项,患者目前的住址,填写到区县街道/乡的小区/村门牌号;
(十三)现住地址邮编;
安卓系统加速(十四):座机/手机,8位/11 位号码;
(十五)联系人姓名:与身份证一致;
(十六)联系人地址:联系人目前的住址,填写到区县街道/乡的小区/村门牌号;
(十七)联系人电话:座机/手机,8 位/11 位号码;
(十八)肿瘤患者还应填写如下内容
涂布刮刀>远心扫描透镜
1. 肿瘤部位:必填项,参照 DRGS 项目国际疾病分类(ICD-9-CM-3)临床版专家组颁布的《国际疾病分类第十次修订本临床版》,根据主要诊断尽可能填报肿瘤的原发部位,根据病案描述、影像学诊断及病理取材部位尽可能编目至肿瘤亚部位,即小数点后 1 位。
2. 肿瘤形态学(病理学):必填项,参照DRGS 项目国际疾病分类ICD-9-CM-3) 临床版专家组颁布的《国际疾病分类第十次修订本临床版》,此版本是以《国际疾病分类肿瘤学 ICD-O-2》结合《国际疾病分类肿瘤学 ICD-O-3》作为依据。
3. 诊断依据:必填项,反映肿瘤诊断的可靠程度,若该患者有多项诊断依据,应采用“最可靠的诊断依据”即“最高诊断依据”(病理/组织学/细胞学检查结果)。
4. 分化度:必填项,根据病理报告描述细胞的分化程度。
5. TNM 分期:必填项。TNM 分期可填是、否或不详,填写“否”的,必须填写 TNM 分期或者Ⅰ-Ⅳ期。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细则由疾病预防控制处负责解释。
燃烧匙
第十九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