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电保护

 
  2 装设漏电保护器的范围
  1992 年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标GB13955292《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 对全国城乡装设漏电保护器做出统一规定。
  2.1 必须装漏电保护器(漏电开关) 的设备和场所
  (1) 属于I类的移动式电气设备及手持式电动工具(I类电气产品, 即产品的防电击保护不仅依靠设备的基本绝缘, 而且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 如产品外壳接地) ;
  (2) 安装在潮湿、强腐蚀性等恶劣场所的电气设备;
  (3) 建筑施工工地的电气施工机械设备;
  (4) 暂设临时用电的电器设备;
  (5) 宾馆、饭店及招待所的客房内插座回路;
  (6) 机关、学校、企业、住宅等建筑物内的插座回路;
  (7) 游泳池、喷水池、浴池的水中照明设备;
  (8) 安装在水中的供电线路和设备;
  (9) 医院中直接接触人体的电气医用设备;
  (10) 其它需要安装漏电保护器的场所。
  2.2 报警式漏电保护器的应用
  对一旦发生漏电切断电源时, 会造成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电气装置或场所, 应安装报警式漏电保护器, 如:
  (1) 公共场所的通道照明、应急照明;
  (2) 消防用电梯及确保公共场所安全的设备;
  (3) 用于消防设备的电源, 如火灾报警装置、消防水泵、消防通道照明等;
  (4) 用于防盗报警的电源;
  (5) 其它不允许停电的特殊设备和场所。
 
  3 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的选择
  正确合理地选择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非常重要: 一方面在发生触电或泄漏电流超过允许值时, 漏电保护器可有选择地动作; 另一方面, 漏电保护器在正常泄漏电流作用下不应动作, 防止供电中断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 为了保证人身安全, 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人体安全电流值, 国际上公认30 mA 为人体安全电流值;
  (2) 为了保证电网可靠运行, 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躲过低电压电网正常漏电电流;
  (3) 为了保证多级保护的选择性, 下一级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小于上一级额定漏电动作电流, 各级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有级差112~ 215 倍。
  第一级漏电保护器安装在配电变压器低压侧出口处。
酱油桶  该级保护的线路长, 漏电电流较大, 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在无完善的多级保护时, 最大不得超过100mA; 具有完善多级保护时, 漏电电流较小的电网, 非阴雨季节为75mA ,阴雨季节为200mA; 漏电电流较大的电网, 非阴雨季节为100 mA , 阴雨季节为300mA。
  第二级漏电保护器安装于分支线路出口处, 被保护线路较短, 用电量不大, 漏电电流较小。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介于上、下级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之间, 一般取30~ 75 mA。
  第三级漏电保护器用于保护单个或多个用电设备, 是直接防止人身触电的保护设备。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用电量小, 漏电电流小, 一般不超过10mA , 宜选用额定动作电流为30 mA , 动作时间小于011 s 的漏电保护器。
4 漏电保护器的正确接线方式
  TN 系统是指配电网的低压中性点直接接地, 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通过保护线与该接地点相接。
  TN 系统可分为:
  TN -S 系统 整个系统的中性线与保护线是分开的。
  TN -C 系统 整个系统的中性线与保护线是合一的。
  TN -C -S 系统 系统干线部分的前一部分保护线与中性线是共用的, 后一部分是分开的。
  TT 系统 配电网低压侧的中性点直接接地, 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通过保护线直接接地。
  漏电保护器在TN 及TT 系统中的各种接线方式如图2~ 5 所示。安装时必须严格区分中性线N 和保护线PE。三极四线或四极式漏电保护器的中性线, 不管其负荷侧中性线是否使用都应将电源中性线接入保护器的输入端。经过漏电保护器的中性线不得作为保护线, 不得重复接地或接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 保护线不得接入漏电保护器。
漏电保护器的使用
铅笔加工住宅配电系统“应采用TT、TN-C-S或TN-S接地方式,并进行总等电位连接”。在设计中对一幢住宅究竟采用哪一种接地方式,需要根据具体条件确定。随接地方式的不同,其总进线漏电保护器的极数也应不同。
当采用TT或TN-S接地方式时,相线与中性线发生相零短路或N线电位偏移所引起的高电位传不到PE线上去,有利于安全,但N线上的高电位可能导致维护检修人员有间接触电的危险。所以,为住宅总进线设置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能够同时断开N线的四极四线式漏电保护断路器。
三极三线式漏电保护器仅适用于三相负荷完全平衡的情形
在以单相负荷为主的住宅楼中,三相负荷不可能完全平衡,总进线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三极三线式。
纳米碳化硅住宅总进线应采用三相三(四)极四线式漏电断路器;不同接地形式中接线方式不同,安装时必须严格区分N线和PE线
 综合众多的家用电器防触电保护,可归纳为两类:一类是依据加强绝缘或双重绝缘达到
防触电保护的目的;另一种是通过保护措施如:可靠的接地、瞬时断开危险电流等以达到防触电保护。目前,还有一种以特低电压供电来达到安全保护目的,在国内外也在广泛地被使用,但这种防触电保护方法,成本较高。
  家用电器国家安全标准GB4706.1中,明确地将产品按防触电结构及措施分为0类、0类、类、铸铁工艺类、类电器,共5种类型。类电器以加强绝缘或双重绝缘来达到安全效果;0类、类电器以基本绝缘加以安全措施(接地、瞬时断开电源)来达到安全目的;0类、类电器以安装的安全距离、空间和特低电压达到防触电保护。
  关于防触电保护,按国标规定,器具的结构应保证人与带电部件不发生意外接触,在正常操作时,甚至在打开盖、门和拆卸部件后仍能做到这一点,而且强调用瓷漆、油漆等涂覆的带电部件仍视作裸露的带电部件。标准中还明确规定,不得随意在产品的外壳开孔;工艺孔,产品在使用和运转时需要的孔洞,也应通过试验指、试验棒、试验探针的试验。然而,有些厂家缺乏对标准的深刻理解,生产的产品达不到防触电的要求。例如:在类电器中,对常用小家电,如台式饮水机和辐射发光电取暖器等产品的防触电检查中,发现有些厂家在产品底部随意开口,以致在使用过程中,容易发生手碰到带电部件。在类电器中
也有类似的问题。如暖风机的暖风出口处,因没有防触电保护网络,极易发生直接触及带电部件,造成意外事故。
电流型漏电保护器是以电路中零序电流的一部分(通常称为残余电流)作为动作信号,且多以电子元件作为中间机构,灵敏度高,功能齐全,因此这种保护装置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电流型漏电保护器的构成分四部分:
        1 检测元件:检测元件可以说是一个零序电流互感器。被保护的相线、中性线穿过环形铁心,构成了互感器的一次线圈N1,缠绕在环形铁芯上的绕组构成了互感器的二次线圈N2,如果没有漏电发生,这时流过相线、中性线的电流向量和等于零,因此在N2上也不能产生相应的感应电动势。如果发生了漏电,相线、中性线的电流向量和不等于零,就使#$上产生感应电动势,这个信号就会被送到中间环节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2. 中间环节:中间环节通常包括放大器、比较器、脱扣器,当中间环节为电子式时,中间环节还要辅助电源来提供电子电路工作所需的电源。中间环节的作用就是对来自零序互感器的漏电信号进行放大和处理,并输出到执行机构。
        3. 执行机构:该结构用于接收中间环节的指令信号,实施动作,自动切断故障处的电源。
          4. 试验装置:由于漏电保护器是一个保护装置,因此应定期检查其是否完好、可靠。试验装置就是通过试验按钮和限流电阻的串联,模拟漏电路径,以检查装置能否正常动作         无机颜料分散剂
 二、漏电保护器的分类
        漏电保护器可以按其保护功能、结构特征、安装方式、运行方式、极数和线数、动作灵敏度等分类,这里主要按其保护功能和用途分类进行叙述,一般可分为漏电保护继电器、漏电保护开关和漏电保护插座三种。
      1.漏电保护继电器是指具有对漏电流检测和判断的功能,而不具有切断和接通主回路功能的漏电保护装置。漏电保护继电器由零序互感器、脱扣器和输出信号的辅助接点组成。它可与大电流的自动开关配合,作为低压电网的总保护或主干路的漏电、接地或绝缘监视保护。                     
        当主回路有漏电流时,由于辅助接点和主回路开关的分离脱扣器串联成一回路。因此辅助接点接通分离脱扣器而断开空气开关、交流接触器等,使其掉闸,切断主回路。辅助接点也可以接通声、光信号装置,发出漏电报警信号,反映线路的绝缘状况。
        2.漏电保护开关是指不仅它与其它断路器一样可将主电路接通或断开,而且具有对漏电流检测和判断的功能,当主回路中发生漏电或绝缘破坏时,漏电保护开关可根据判断结果将主电路接通或断开的开关元件。它与熔断器、热继电器配合可构成功能完善的低压开关元件。                   
                         
     目前这种形式的漏电保护装置应用最为广泛,市场上的漏电保护开关根据功能常用的有以下几种类别:
     (1)只具有漏电保护断电功能,使用时必须与熔断器、热继电器、过流继电器等保护元件配合。
     (2)同时具有过载保护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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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同时具有过载、短路保护功能。
     (4)同时具有短路保护功能。
     (5)同时具有短路、过负荷、漏电、过压、欠压功能。
                           
        3. 漏电保护插座是指具有对漏电流检测和判断并能切断回路的电源插座。其额定电流一般为20A以下,漏电动作电流6~30mA,灵敏度较高,常用于手持式电动工具和移动式电气设备的保护及家庭、学校等民用场所。
三、漏电保护器的选用原则
     国家为了规范漏电保护器的正确使用,相继颁布了《漏电保护器安全监察规定》(劳安字(1999)16号)和《漏电保护器安装与运行(GB13955-92)等一系列标准和规定。
                            依据这些标准和规定,我们在选用漏电保护器时应遵循以下主要原则:
1. 购买漏电保护器时应购买具有生产资质的厂家产品,且产品质量检测合格。在这里要提醒大家: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漏电保护器有不少是不合格品。2002年10月28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漏电保护器产品质量抽查结果,有20%左右的产品不合格,其主要问题为:有的不能正常分断短路电流,消除火灾隐患;有的起不到人身触电的保护作用;还有一些不该跳闸时跳闸,影响正常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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