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构架与设置和使用要求的一般规定

脚手架构架与设置和使用要求的一般规定
一、脚手架构架和设置要求的一般规定
脚手架的构架设计应充分考虑工程的使用要求、各种实施条件和因素,并符合以下各项规定:
1.构架尺寸规定
(1)双排结构脚手架和装修脚手架的立杆纵距和平杆步距应≤2.0m。
(2)作业层距地(楼)面高度≥2.0m的脚手架,作业层铺板的宽度不应小于:外脚手架为750mm,里脚手架为500mm。铺板边缘与墙面的间隙应≯300mm、与挡脚板的间隙应≯100mm。当边侧脚手板不贴靠立杆时,应予可靠固定。
2.连墙点设置规定
当架高≥6m时,必须设置均匀分布的连墙点,其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汽车取力器
(1)门式钢管脚手架:当架高≤20m时,不小于50m2一个连墙点,且连墙点的竖向间距应≤6m;当架高>20m时,不小于30m2一个连墙点,且连墙点的竖向间距应≤4m。
(2)其他落地(或底支托)式脚手架:当架高≤20m时,不小于40m2一个连墙点,且连墙点的竖向间距应≤6m;当架高>20m时,不小于30m2一个连墙点,且连墙点的竖向间距应≤4m。
(3)脚手架上部未设置连墙点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6m。
(4)当设计位置及其附近不能装设连墙件时,应采取其他可行的刚性拉结措施予以弥补。
3.整体性拉结杆件设置规定
脚手架应根据确保整体稳定和抵抗侧力作用的要求,按以下规定设置剪刀撑或其他有相应作用的整体性拉结杆件:
(1)周边交圈设置的单、双排木、竹脚手架和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当架高为6~25m时,应于外侧面的两端和其间按≤15m的中心距并自下而上连续设置剪刀撑;当架高>25m时,应于外侧面满设剪刀撑。
(2)周边交圈设置的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当架高为9~25m时,应按不小于其外侧面框格总数的1/5设置斜杆;当架高>25m时,按不小于外侧面框格总数的1/3设置斜杆。
(3)门式钢管脚手架的两个侧面均应满设交叉支撑。当架高≤45m时,水平框架允许间隔一层设置;当架高>45m时,每层均满设水平框架。此外,架高≥20m时,还应每隔6层加设一道双面水平加强杆,并与相应的连墙件层同高。
(4)“一”字形单双排脚手架按上述相应要求增加50%的设置量。
(5)满堂脚手架应按构架稳定要求设置适量的竖向和水平整体拉结杆件。
(6)剪刀撑的斜杆与水平面的交角宜在45°~60°之间,水平投影宽度应不小于2跨或4m和不大于4跨或8m。斜杆应与脚手架基本构架杆件加以可靠连接,且斜杆相邻连接点之间杆段的长细比不得大于60。
(7)在脚手架立杆底端之上100~300mm处一律遍设纵向和横向扫地杆,并与立杆连接牢固。
4.杆件连接构造规定
脚手架的杆件连接构造应符合以下规定:
(1)多立杆式脚手架左右相邻立杆和上下相邻平杆的接头应相互错开并置于不同的构架框格内。
(2)搭接杆件接头长度: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应≥10.8m;搭接部分的结扎应不少于2道,且结扎点间距应≯0.6m。
(3)杆件在结扎处的端头伸出长度应不小于0.1m。
5.安全防(围)护规定
脚手架必须按以下规定设置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架上作业和作业影响区域内的安全:
(1)作业层距地(楼)面高度≥2.5m时,在其外侧边缘必须设置挡护高度≥1.1m的栏杆和挡脚板,且栏杆间的净空高度应≤0.5m。
(2)临街脚手架,架高≥25m的外脚手架以及在脚手架高空落物影响范围内同时进行其他施工作业或有行人通过的脚手架,应视需要采用外立面全封闭、半封闭以及搭设通道防护
棚等适合的防护措施。封闭围护材料应采用密目安全网、塑料编织布、竹笆或其他板材。
(3)架高9~25m的外脚手架,除执行(1)规定外,可视需要加设安全立网维护。
(4)挑脚手架、吊篮和悬挂脚手架的外侧面应按防护需要采用立网围护或执行(2)的规定。
(5)遇有下列情况时,应按以下要求加设安全网:
1)架高≥9m,未作外侧面封闭、半封闭或立网封护的脚手架,应按以下规定设置首层安全(平)网和层间(平)网:
①首层网应距地面4m设置,悬出宽度应≥3.0m。
②层间网自首层网每隔3层设一道,悬出高度应≥3.0m。
2)外墙施工作业采用栏杆或立网围护的吊篮,架设高度≤6.0m的挑脚手架、挂脚手架和附墙升降脚手架时,应于其下4~6m起设置两道相隔的3.0m的随层安全网,其距外墙面的支架宽度应≥3.0m。
(6)上下脚手架的梯道、坡道、栈桥、斜梯、爬梯等均应设置扶手、栏杆或其他安全防(围)护措施并清除通道中的障碍,确保人员上下的安全。
采用定型的脚手架产品时,其安全防护配件的配备和设置应符合以上要求;当无相应安全防护配件时,应按上述要求增配和设置。
6.搭设高度限制和卸载规定
脚手架的搭设高度一般不应超过表5-2的限值。当需要搭设超过表5-2规定高度的脚手架时,可采取下述方式及其相应的规定解决:
脚手架搭设高度的限值  表5-2
油田水处理保护层垫块
序次
类别
型式
高度限值(m)
备注
1
复合硅微粉木脚手架
单排
30
架高≥30m时,
立杆纵距≯1.5m
双排
60
2
竹脚手架
单排
25
双排
50
3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单排
20
双排
50
石墨烯供暖设备4
碗扣式钢管脚手架
单排
20
架高≥30m时,
立杆纵距≯1.5m
双排GOIP设备是什么意思
60
5
门式钢管脚手架
轻载
60
施工总荷载≤3kN/m2
普通
45
施工总荷载≤5kN/m2
(1)在架高20m以下采用双立杆和在架高30m以上采用部分卸载措施。
(2)架高50m以上采用分段全部卸载措施。
(3)采用挑、挂、吊型式或附着升降脚手架。
7.脚手架的计算规定
建筑施工脚手架,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必须进行计算或进行1:1实架段的荷载试验,验算或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搭设和使用:
(1)架高≥20m,且相应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没有给出不必计算的构架尺寸规定;
(2)实际使用的施工荷载值和作业层数大于以下规定:
1)结构脚手架施工荷载的标准值取3kN/m2,允许不超过2层同时作业;
2)装修脚手架施工荷载的标准值取2kN/m2,允许不超过3层同时作业。
(3)全部或局部脚手架的形式、尺寸、荷载或受力状态有显著变化;
(4)作支撑和承重用途的脚手架;
(5)吊篮、悬吊脚手架、挑脚手架和挂脚手架;
(6)特种脚手架;
(7)尚未制订规范的新型脚手架;
(8)其他无可靠安全依据搭设的脚手架。
8.单排脚手架的设置规定
单排脚手架的设置应遵守以下规定:
(1)单排脚手架不得用于以下砌体工程中:
1)墙厚小于180mm的砌体;
2)土坯墙、空斗砖墙、轻质墙体、有轻质保温层的复合墙和靠脚手架一侧的实体厚度小于180mm的空心墙;
3)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小于M1.0的墙体。
(2)在墙体的以下部位不得留脚手眼:
1)梁和梁垫下及其左右各240mm范围内;
2)宽度小于480mm的砖柱和窗间墙;
3)墙体转角处每边各360mm范围内;
4)施工图上规定不允许留洞眼的部位。
(3)在墙体的以下部位不得留尺寸大于60mm×60mm的脚手眼:
1)砖过梁以上与梁端成60°角的三角形范围内;
2)宽度小于620mm的窗间墙;
3)墙体转角处每边各620mm范围内。
9.使用其他杆配件进行加强的规定
一般情况下,禁止不同材料和连接方式的脚手架杆配件混用。当所用脚手架杆件的构架能力不能满足施工需要和确保安全、而必须采用其他脚手架杆配件或其他杆件予以加强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混用的加强杆件,当其规格和连接方式不同时,均不得取代原脚手架基本构架结构的杆配件;
(2)混用的加强杆件,必须以可靠的连接方式与原脚手架的杆件连接;
(3)大面积采取混用加强立杆时,混用立杆应与原架立杆均匀错开,自基地向上连续搭设,先使用同种类平杆和斜杆形成整体构架并与原脚手架杆件可靠连接,确保起到分担荷载和加强原架整体稳定性的作用;
(4)混用低合金钢和碳钢钢管杆件时,应经过严格的设计和计算,且不得在搭设中设错(见后述)。
二、脚手架杆配件的一般规定
脚手架的杆件、构件、连接件、其他配件和脚手板必须符合以下质量要求,不合格者禁止使用:
1.脚手架杆件
钢管件采用镀锌焊管,钢管的端部切口应平整。禁止使用有明显变形、裂纹和严重锈蚀的钢管。使用普通焊管时,应内外涂刷防锈层并定期复涂以保持其完好。
2.脚手架连接件
应使用与钢管管径相配合的、符合我国现行标准的可锻铸铁扣件。使用铸钢和合金钢扣件时,其性能应符合相应可锻铸铁扣件的规定指标要求。严禁使用加工不合格、锈蚀和有裂纹的扣件。
3.脚手架配件
(1)加工应符合产品的设计要求。
(2)确保与脚手架主体构架杆件的连接可靠。
4.脚手板
(1)各种定型冲压钢脚手板、焊接钢脚手板、钢框镶板脚手板以及自行加工的各种型式金属脚手板,自重均不宜超过0.3kN,性能应符合设计使用要求,且表面应具有防滑、防积水构造。
(2)使用大块铺面板材(如胶合板、竹笆板等)时,应进行设计和验算,确保满足承载和防滑要求。
三、脚手架搭设、使用和拆除的一般规定
1.脚手架的搭设规定
脚手架的搭设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搭设场地应平整、夯实并设置排水措施。
(2)立于土地面之上的立杆底部应加设宽度≥200m,厚度≥50mm的垫木、垫板或其他刚性垫块,每根立杆的支垫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得小于0.15m2。
(3)底端埋入土中的木立杆,其埋置深度不得小于500mm,且应在坑底加垫后填土夯实。使用期较长时,埋入部分应作防腐处理。
(4)在搭设之前,必须对进场的脚手架杆配件进行严格的检查,禁止使用规格和质量不合格的杆配件。
(5)脚手架的搭设作业,必须在统一指挥下,严格按照以下规定程序进行:
1)按施工设计放线、铺垫板、设置底座或标定立杆位置;
2)周边脚手架应从一个角部开始并向两边延伸交圈搭设;“一”字形脚手架应从一端开始并向另一端延伸搭设;
3)应按定位依次竖起立杆,将立杆与纵、横向扫地杆连接固定,然后装设第1步的纵向和横向平杆,随校正立杆垂直之后予以固定,并按此要求继续向上搭设;
4)在设置第一排连墙件前,“一”字形脚手架应设置必要数量的抛撑;以确保构架稳定和架上作业人员的安全。边长≥20m的周边脚手架,亦应适量设置抛撑;
5)剪刀撑、斜杆等整体拉结杆件和连墙件应随搭升的架子一起及时设置。
(6)脚手架处于顶层连墙点之上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6m。当作业层高出其下连墙件2步或4m以上、且其上尚无连墙件时,应采取适当的临时撑拉措施。
(7)脚手板或其他作业层铺板的铺设应符合以下规定:
1)脚手板或其他铺板应铺平铺稳,必要时应予绑扎固定。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19:20:2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2/296445.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脚手架   设置   规定   杆件   要求   使用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