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相关符合性分析

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相关符合性分析
1.1规划符合性分析
1.1.1与《省生物质发电规划》(修编)符合性分析
2015年5月由省发改委主持,省电力勘察设计研究院编制的《省生物质发电规划》(修编),在第四章“发电规划”4.3节“地市规划”4.3.12条“绥化市规划”中,绥化市规划总的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为13.5×104kW,其中县规划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为33MW(规划秸秆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为30MW,规划稻壳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为30MW)。
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利用资源为农作物秸秆,装机规模为30MW,符合《省生物质发电规划》(2015年5月修编版)中规划项目(第四章“发电规划”4.3节“地市规划”4.3.12条“绥化市规划”中县规划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为33MW),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符合《省生物质发电规划》(2015年5月修编)要求。且目前本项目为县唯一一个生物质发电项目。
1.1.2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符合性分析
《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为强化对中心城镇建设用地的管理,对中心城镇按建设用地的布局,划定了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并制定了相应的管制规则。按照
优化城市用地布局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对中心城镇规划控制范围建设用地进行安排,并将这部分用地划为允许建设区,2020年县建设用地控制面
积指标为18598ha。厂区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类型为一般农田,没有名胜古迹及矿产资源,根据黑国土资预审字[2018]74号文件,“一、该项目用地已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原则同意通过用地预审。二、该项目拟用地总面积9.6640公顷,其中:农用地9.6640公顷(含耕地9.2560公顷)••••••三、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应保证耕地占补平衡,质量不降低,补充耕地资金必须落实到位。四、项目单位要按《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安置等各项资金的落实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不得开工建设。五、根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年度计划指标管理实际情况,没有为该项目匹配年度计划指标。该项目用地报批时依据全省年度计划指标使用情况,确定是否安排用地计划指标。”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及用地规模在取得土地使用文件的情况下符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1.1.3与《县镇城区热电联产规划》符合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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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1)规划概述
《县镇城区热电联产规划》(2018年~2030年)在2018年由北方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
在2018年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文予以批复,批复文号为:黑城建〔2018〕9 号《关于县镇城区供热规划的批复》。
①近期目标
到2020年,城区热电联产总装机容量达到90MW,新建2×30MW燃煤背压式热电厂1 座,作为主热源。新建1×30MW生物质热电厂1座,作为基低热源。
到2020年,热电联产供热面积达到564×104m2,年供热量311.96×104GJ;年供电量36.671×104MWh;集中供热普及率87.44%,较现状提高14.61个百分点。可以替代城区小型低效燃煤分散锅炉房10座,锅炉15台,替代总容量
23.1MW。
②远期目标
到2030年,热电联产装机总容量达到120MW,其中改(扩)建热电厂1座,扩建燃煤1×30MW 背压式供热机组。形成总规模3×30MW 燃煤背压式热电厂(主热源)和1×30MW生物质热电厂(基底热源)。
到2030年,热电联产供热面积达到949×104m2,规划期新增热电联产供热面积385×104m2,年供热量486.02×104GJ;年供电量46.503×104MWh;集中供热普及率93.96%,较近期提高6.52个百分点。
到2030年,规划期末年新增广义节能量6.652×104tce 标准煤,减排烟尘75.32t,减排二氧化硫258.75t,减排氮氧化物403.78t,减排灰渣63330t,减排二氧化碳17.32×104t。
(2)本工程与规划的符合性
按照《县镇城区热电联产规划》(2018年~2030年),到2020年新建1×30MW 生物质热电厂1座,作为基低热源。
本工程采用生物质为燃料,实施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属可再生清洁能源供热范畴,是国家鼓励和支持建设的项目,本工程建设规模为1×13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30MW机组。
建设容量和内容均在《县镇城区热电联产规划》(2018年~2030年)规划范围内,本工程的建设符合《县镇城区热电联产规划》(2018年~2030年)。
金属槽筒1.1.4与《县镇城区热电联产规划(2018年-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
1.1.4.1大气秸秆人造板
《县镇城区热电联产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大气环境影响措施及对策中提出有组织排放:各热电厂大气污染物为SO2、NO2、PM10以及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现有5个热电厂除尘脱硫脱硝措施情况如下:
(1)脱硫
本规划烟气脱硫方法采用双碱法(石灰石-石膏湿法)。
本项目采用干法(炉内喷钙(石灰石)),效率为60%。本项目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燃料为生物质,不适合用湿法脱硫。使用干法(炉内喷钙(石灰石))能够达到《火电厂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排放限制要求。
(2)除尘
水位电极规划锅炉烟气中烟尘控制措施采用电袋除尘器,除尘效率在99.8%以上。
本项目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可以达到99.9%,除尘效果可以达到电袋除尘器效果,除尘效果好。
(3)脱硝
拉线塔
规划锅炉烟气中NOx控制措施采用循环流化床低氮燃烧+SNCR脱硝技术,脱硝效率在60%以上。
本项目采用SNCR工艺,效率为50%,尿素作为脱硝剂。本项目脱硝效率为保守设计,且能够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排放限制要求。
本规划近期规划新建1×30MW生物质热电厂1座,作为基地热源。根据《关于印发热电联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617]号要求,燃煤电厂污染物将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排放限值要求,即二氧化硫不超过35mg/m³、氮氧化物不超过50mg/m³、烟尘不超过10mg/m³。
本项目实施后,除尘采用布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达到99.9%,脱硫采用干法脱硫(炉内喷钙(石灰石)),脱硫率达到60%,脱硝采用SNCR法脱硝技术,脱硝率达到50%。

本文发布于:2024-09-24 07:14:0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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