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高新区“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高新区“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公布日期】2010.05.17
ca3780
【字 号】郑开管[2010]34号
【施行日期】2010.05.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正文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高新区“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开管[2010]34号)
各局、办,石佛、沟赵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高新区“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高新区“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推动创建文明城市、文明交通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交通意识和社会文明程度,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努力打造“文明高新区、畅通高新区”,管委会决定从2010年至2012年,利用3年时间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努力提高市民文明交通素质为根本,以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众共同参与为抓手,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大力开展文明交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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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众工作生活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为郑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力争通过3年努力,使公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执法更加规范,交通管理更加科学,文明交通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
  (二)具体目标
异形玻璃  1.2010年,全面启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畅通高新区”活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大力组织专项整治行动,集中解决日常交通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文明执法和科学管理,增强交通参与者知法、守法意识,努力实现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明显提高,机动车驾驶人交通陋习及危险驾驶行为进一步减少,道路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公务人员进一步发挥文明交通表率作用,执法规范化水平明显
铲雪机提升。
  2.2011年,大力解决交通行为中的痼疾。通过组织专项检查,督促工作落实,促进交通参与者身体力行、文明礼让,努力实现安全带使用率明显提高,机动车停放规范有序,路口、路段人行横道交通事故发生率明显降低,酒后、超速、疲劳等危险驾驶行为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道路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隐患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执法效率和科技应用水平明显提升。
  3.2012年,巩固前两年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成果。认真总结成功经验,扩大活动实效,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全社会文明交通良好风尚的形成,努力实现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的文明素质显著提高,机动车交通违法率、事故率显著下降,高新区建成一批交通秩序好、事故少的“示范路”,众交通出行安全感以及对交通环境的满意度大幅度提高,执法能力显著增强,执法形象、执法公信力大大提升。
磁疗被  三、活动内容微安表
  从2010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重点组织开展以下4项活动:
  一是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
  二是“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
  三是“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即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
  四是“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即进一步完善城市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设施。
  四、活动安排
  (一)广泛开展文明交通行为宣传教育。组织力量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采取专题讲座、上交通安全课、征文、演讲、座谈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有计
划有步骤地开展文明交通知识教育培训,使广大公民增强“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意识,明确文明安全出行的基本要求,逐步养成遵章守纪的交通行为习惯。加大对重点体的教育力度,将文明交通常识教育纳入驾校培训及记满12分驾驶人再培训内容。加强营运驾驶人安全行车责任意识教育,落实违法、事故信息抄告和通报制度。抓好《公共安全教育纲要》的贯彻落实,全面推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联系卡制度,推进“交通安全进学校”活动。深入建筑工地等外来务工人员集聚场所,开展交通安全巡讲活动。整合各类资源,大力开展安全常识普及等公益宣传活动。
  (二)进一步完善安全和管理设施。结合实际,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隐患,为文明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通行条件。重点完善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行人过街通行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以及残疾人驾车无障碍设施。进一步完善路口、学校、幼儿园、医院等门前路段警示、提示标志和减速设施的设置。优化区域路网交通组织,按照《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规划和施划停车泊位,完善道路车速控制、防护设施、施工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以及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对一些交通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的公路、城市道路等,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加大科技投入,科学设置电子监控设备,规范使用非现场执法装备,提高科技应用与管理水平。
  (三)大力整治交通秩序。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目标,开展严重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对公路交通秩序混乱、城市行人、非机动车乱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交通护栏、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四)大力营造浓厚氛围。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推广开展“排队日”、“让座日”活动的做法和经验,引导人们从规范自身交通行为做起,自觉遵章守纪,文明礼让。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员工、学生、社区居民等组成志愿者队伍,开展经常性交通违法劝导活动。组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文明交通常识和基本要求。聘请热心公益、社会形象好的知名人士担任文明交通形象大使、交通安全宣传员,参与公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利用楼宇、地铁、公交车、长途客运车辆安置的媒体电视、道路电子显示屏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在街道社区设置交通法规宣传栏,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家喻户晓,在全社会营造践行交通文明,告别交通陋习的浓厚氛围。
  (五)切实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监管,制定公务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日常管理、考核、抄告制度。完善众举报制度,
选聘文明交通监督员并赋予其相应权限,通过照相、摄像等方式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现象,利用新闻媒体进行批评曝光。探索将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良记录纳入征信系统,建立机动车保险浮动费率机制。
  五、具体措施
  1.举行高新区“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暨“畅通高新区”活动动员大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2.广泛开展宣传报道。报纸主要版面要有专栏;互联网要开辟专门的论坛,宣传交通法规和文明出行交通安全知识,正确引导舆论,营造良好氛围。(由党办、信息中心负责)
  3.开展交通文明进社区、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五进”活动。(由经发局、社区局、教育局、石佛、沟赵办事处负责)
  4.开展中小学生交通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将交通安全内容渗透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管理。(由教育局负责,公安分局配合)
  5.加大对外来务工人员交通知识的普及,细化措施,深入到企业、建筑工地、都市村庄,开展交通法规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由经发局、人劳局、建设环保局、石佛、沟赵办事处负责)
  6.在国道、省道、城市出入市口、市区主要道路醒目位置搭建大型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宣传牌;在交通事故多发点段设立“交通事故多发地段,请谨慎驾驶”或“雨雪天气路滑,请提前减速慢行”等温馨提示牌;在各单位和社区建立“文明交通宣传橱窗”,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由规划局、市政局、创建办负责)
  7.倡导市民在乘坐公交、购物、购买车票等活动时有序排队,组织开展“排队日”、“让座日”活动。(由团办负责)
  8.开展青年志愿者维护交通秩序活动,在街头劝导、制止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由团办负责)
  9.开展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整治,机动车涉牌、涉证、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整治,静态交通秩序整治等各项整治活动。(由交警二大队高新区中队负责)
  10.开展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车、校车、接送幼儿车、客货运输车辆交通秩序整治。(由教育局、交警二大队高新区中队负责)
  11.开展公务车交通秩序整治,将公务车交通违法与所在单位文明单位评比挂钩。(由机关事务管理局、创建办、公安分局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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