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鞍钢股份XX炼焦总厂西区焦炉烟气脱硫脱硝项目 | ||||||||||
建设单位 | 鞍钢集团节能技术服务XX | ||||||||||
法人代表 | 冯占立 | 联系人 | 孙云 | ||||||||
通讯地址 | XX省(自治区、直辖市)XX市(县)鞍钢厂区正门内 | ||||||||||
联系 | 114021 | ||||||||||
建设地点 | 鞍钢工业厂区内西区焦炉烟囱北侧与干熄焦除尘地面站西南侧 | ||||||||||
立项审批部门 | 鞍钢股份XX规划发展部 | 批准文号 | 股份规划发〔2018〕26号 | ||||||||
建设性质 | 新建□改扩建□技改■ | 行业类别与代码 | N77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
占地面积 (m2) | 2300 | 绿化面积 (m2) | |||||||||
总投资(万元) | 6439.11 冒进信号 |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 6439.11 |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 100% | ||||||
评价经费(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 2018年7月 | |||||||||
工程内容与规模: 1.项目背景 鞍钢股份XX(以下简称“鞍钢”)于1997年5月8日由XX钢铁集团XX独家发起设立,该公司拥有烧结、焦化、炼铁、炼钢、轧钢等完整的钢铁生产流程和配套设施,主要产品涵盖热轧板、冷轧板、镀锌板与彩涂板、中厚板、大型材、线材、无缝钢管、冷轧硅钢等。 鞍钢炼焦总厂现有焦炉12座,其中,西区焦炉为2座JNX3-70-1型2×60孔复热式焦炉,焦炭产能合计为150万t/a,西区焦炉与其干熄焦炉为未批建成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已于2016年10月21日取得XX市环境保护局的环保备案文件(见附件4)。西区2座焦炉燃烧室燃烧净化高炉煤气(成分见表1),共产生35万m3/h(标况)的烟气(以下简称“焦炉烟气”),烟气温度为180℃~210℃,目前未经处理,经同1座高135m、出口直径5.1m烟囱(以下简称“西区焦炉烟囱”)排放,焦炉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波动较大,目前焦炉泄漏率为1.4%,烟尘、SO2、NOx排放浓度分别为<30、20~150(平均50mg/m3,平均值用于计算改造前总量)、388~630mg/m3(平均430mg/m3,平均值用于 | |||||||||||
计算改造前、后总量;最大值用于达标排放计算与影响分析),焦炉泄漏率达到5%时,烟尘、NOx产生浓度基本维持不变,SO2排放浓度变为68~541mg/m3(平均183mg/m3,平均值用于改造后总量计算的初始浓度;最大值用于达标排放计算与影响分析);西区2座焦炉共用的干熄焦炉,其预存段产生2万m3/h放散烟气(以下简称“干熄焦预存烟气”),烟温120℃,烟尘、SO2产生浓度分别为260、1800mg/m3,并与干熄焦炉的其他烟气(含装焦、冷却、排焦等环节,合计烟气量为14.3万m3/h,烟尘、SO漆雾净化装置2产生浓度分别为200、15mg/m3)一并经干熄焦地面除尘站的布袋除尘器除尘(除尘效率为99%)后,经一座高20m、出口直径3.2m的烟囱(以下简称“干熄焦烟囱”)排放,烟尘、SO2排放浓度分别为2.1、234.0mg/m3。 表1 焦炉燃烧室使用的燃料参数
改造前,西区焦炉烟囱目前排放的SOt型铝型材2、NOx浓度最大值分别为150、630mg/m3不满足炼焦行业现行标准GB16171-2012《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SO2≤50mg/m3、NOx≤500mg/m3的限值要求。由表1可知,焦炉燃烧室使用的热源为经过净化后的高炉煤气,由于高炉煤气中H2S含量较低,正常情况下该煤气燃烧后SO2不超标;根据本项目《可研》文件,焦炉炭化室耐火砖因焦炉炉龄增长而密封不严,炭化室结焦过程产生的含高浓度H2S的荒煤气泄漏至燃烧室,在燃烧室内燃烧产生含高浓度SO2的废气,导致焦炉烟气超标。 干熄焦烟囱排放的SO2浓度为234.0mg/m3,超过《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SO2≤100mg/m3的限值要求,超标原因主要为1000℃的焦炭在干熄焦炉的预存段析出残存挥发成份,在高温下燃烧产生高浓度的SO2放散烟气。 由于焦炉烟气和干熄焦预存烟气在烟气量、烟气温度、污染物浓度等方面差异较大,合并处理将增加处理成本,因此,鞍钢集团节能技术服务XX决定分别处理两种烟气:采用“SDS干法脱硫(含布袋除尘)+中低温SCR脱硝”工艺处理焦炉烟气,采用“SDS干法脱硫(含布袋除尘)”工艺处理干熄焦预存烟气;处理后的烟气仍经原先烟囱排放,即实施“鞍钢股份XX炼焦总厂西区焦炉烟气脱硫脱硝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本项目采用BOT方式——特许经营方式,进行建设和管理,由鞍钢集团节能技术 | ||||||||||||
服务XX出资、建设。本项目在鞍钢炼焦总厂西区建设焦炉烟气净化系统和干熄焦预存烟气净化系统共两个净化系统,地理位置见附图1。 本项目实施后,可分别降低鞍钢SO2、NOx、烟尘排放量417.6、1035.2、84.3t/a,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做出相应贡献。UCN-1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18年3月15日委托我公司开展环评工作并编制《报告表》,本项目环评委托与立项文件见附件1与附件2。 我公司接到委托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踏勘,并收集大量现场和基础技术资料,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完成本报告表。 2.本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与规模见表2,建设内容布局见附图2。 本项目建设焦炉烟气净化系统和干熄焦预存烟气净化系统,其中焦炉烟气净化系统由“新建烟道并内置脱硫剂均布装置+热风炉、布袋除尘器+脱硝反应器与氨水储罐”装置构成,干熄焦预存烟气净化系统组成为“新建烟道并内置脱硫剂均布装置+布袋除尘器”,两套系统共用1座脱硫房,两种净化后的烟气由增压风机增压后分别经原有烟囱排放。 3.总平面布置 本项目建设位置位于鞍钢炼焦总厂西区(包括西区2座焦炉与其配套的干熄焦炉、以与相关附属设施等)之内。具体布置在鞍钢西区焦炉烟囱东南、南侧与干熄焦除尘地面站南侧;本项目东侧为干熄焦除尘地面站,南侧与西侧为通廊、转运站,北侧为酚氰污水处理站,具体位置见附图2。 本项目焦炉烟气净化系统集中布置于西区焦炉烟囱北侧,该系统分两列布置,北侧由北向南依次为燃气热风炉、SCR脱硝反应器、增压风机,南侧由北向南依次布置氨水储罐与其围堰、空压站、布袋除尘器;干熄焦预存烟气净化系统集中布置于干熄焦除尘地面站南侧,该系统由北向南依次为增压风机、布袋除尘器,增压风机北侧为脱硫房(2套烟气净化系统共用)。 本项目平面布置见附图2,周边环境现状见附图3。 4.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与规格 本项目主要设备见表3,主要设备定置参见附图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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