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监 测 项 目
4.1 一般规定
4.1.1 基坑工程的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4.1.2 基坑工程现场监测的对象应包括:
1 支护结构。
2 地下水状况。
3 基坑底部及周边土体。
4 周边建筑。
5 周边管线及设备。
6 周边重要的道路。
7 其他应监测的对象。
4.1.3 基坑工程的监测项目应与基坑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相匹配。应针对监测对象的关键部位,做到重点观测、项目配套并形成有效的、完整的监测系统。
4.2 仪器监测
4.2.1 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应根据表4.2.1进行选择。
表4.2.1 建筑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表
基坑类别 监测项目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围护墙(边坡)顶部水平位移 | 应测 | 应测 | 应测 |
围护墙(边坡)顶部竖向位移 | 应测 | 应测 | 应测 |
续表4.2.1 |
基坑类别 监测项目 | 一级 | 变径管二级 | 三级 |
深层水平位移 | 应测 | 应测 | 钥匙胚宜测 |
立柱竖向位移 | 应测 | 宜测 | 宜测 |
围护墙内力 | 宜测 | 可测 | 可测 |
支撑内力 | 应测 | 宜测 | 可测 |
立柱内力 | 可测 | 可测 | 可测 |
锚杆内力 | 应测 | 宜测 | 可测 |
土钉内力 | 宜测 | 可测 | 可测 |
坑底隆起(回弹) | 宜测 | 可测 | 可测 |
围护墙侧向土压力 | 宜测 | 可测 | 可测 |
孔隙水压力 | 宜测 | 可测 | 可测 |
地下水位 | 应测 | 应测 | 应测 |
土体分层竖向位移 | 宜测 | 可测 usb周边 | 大田西瓜种植技术可测 |
管形母线周边地表竖向位移 | 应测 | 应测 | 宜测 |
周边建筑 | 竖向位移 | 应测 | 应测 | 应测 |
绿隔热玻璃倾斜 | 应测 | 宜测 | 可测 |
水平位移 | 应测 | 宜测 | 可测 |
| | | | |
周边建筑、地表裂缝 | 应测 | 应测 | 应测 |
周边管线变形 | 应测 | 应测 | 应测 |
| | | | |
注:基坑类别的划分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X》GB 50202-2002执行。
4.2.2 当基坑周边有地铁、隧道或其他对位移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及设施时,监测项目应与有关管理部门或单位协商确定。
4.3 巡视检查
4.3.1 基坑工程施工和使用期内,每天均应由专人进行巡视检查。
4.3.2 基坑工程巡视检查宜包括以下内容:
1 支护结构:
1)支护结构成型质量;
3)支撑、立柱有无较大变形;
4)止水帷幕有无开裂、渗漏;
5)墙后土体有无裂缝、沉陷及滑移;
6)基坑有无涌土、流沙、管涌。
2 施工工况:
1)开挖后暴露的土质情况与岩土勘察报告有无差异;
2)基坑开挖分段长度、分层厚度及支锚设置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
3)场地地表水、地下水放状况是否正常,基坑降水、回灌设施是否运转正常;
4)基坑周边地面有无超载。
3 周边环境:
1)周边管道有无破损、泄漏情况;
2)周边建筑有无新增裂缝出现;
3)周边道路(地面)有无裂缝、沉陷;
4)邻近基坑及建筑的施工变化情况。
4 监测设施:
1)基准点、监测点完好状况;
2)监测元件的完好及保护情况;
3)有无影响观测工作的障碍物。
5 根据设计要求或当地经验确定的其他巡视检查内容。
4.3.3 巡视检查宜以目测为主,可辅以锥、钎、量尺、放大镜等工器具以及摄像、摄影等设备进行。
4.3.4 对自然条件、支护结构、施工工况、周边环境、监测设施等的巡视检查情况应做好记录。检查记录应及时整理,并与仪器监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
4.3.5 巡视检查如发现异常和危险情况,应及时通知建设方及其他相关单位。
5 监测点布置
5.1 一般规定
5.1.1 基坑工程监测点的布置应能反映监测对象的实际状态及其变化趋势,监测点应布置在内力及变形关键特征点上,并应满足监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