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装置故障,电费如何追讨

计量装置故障,电费如何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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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电能计量装置发生故障时电量电费的追讨工作一直是困扰广大供电企业的一个管理难题,近日,安徽望江供屯公司依托技术和法律两大支撑,通过同用电客户沟通协商,成功处理了一起用电计量纠纷,有力维护了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发生故障后,在第一时间搜集、固定相关证据,如装接表工作单,断流失压记录装置的记录,用户的产量,单位产品耗电量,投入设备的容量、时间、电流、电压、会同用电方现场共同检查确认的误接线类型等数据。本案由于供电公司用电检查人员用摄像机在现场拍摄了关键场景,从而在纠纷处理中处于主动地位,最终通过与用户充分沟通协商挽回了经济损失。
        关键词:计量装置;故障;电费
       
保安单元        一、案例讲解
la-5        2006年10月12日22时许,安徽望江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在对某轧花厂进行用电检查时,发现该厂计量装置电压二次回路B相失压。经分析,认为故障可能是由于安装在变压器低压侧的互感器箱内电压桩头松动导致的。供电公司了解到客户的生产时间是从每晚20时至次日8时,为确保客户正常生产,供电公司同客户达成协议,双方对当晚的检测数据进行签字确
认,次日再进行故障处理。同时供电公司用摄像机和数码相机对开启铅封、现场校验、电能表号、电表底度、电表各相电压、客户考核表底度等关键场景进行了固定。2006年10月13日,经停电检查,发现计量设备故障与分析完全一致,进行技术处理后,供电公司对该厂恢复了正常供电。但在进行电量追补协商时,客户提出,计量装置故障并非己方的责任,因此只能承担漏计电量的70%。供电公司根据《民法通则》、《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条文、电能计量的工作原理及电量追补的计算依据,向客户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释。经过沟通协调,该厂负责人最终接受了供电公司提出的按漏计电量100%追补的意见,同意补交漏计电量9094.4千瓦时的电费。
        二、不容回避的管理难题
        在电力供应与使用过程中,供用电纠纷不可避免。该类纠纷如没有得到及时妥善处理,极有可能引发客户拒付电费,甚至投诉上访、向法院起诉。而电能计量装置发生故障时漏计电量电费的追交,也一直是困扰供电企业的一个管理难题。安徽望江公司通过同用电客户沟通协商,成功处理了该起用电计量纠纷,处理时间较快、处理成本较低,有力维护了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与客户的关系也没有因此受到影响。在处理该类事件的过程中,法律和技术是两大重要依托。用法律武器解决供电纠纷从法律角度来看,本案例属于
自封袋设备不当得利纠纷。不当得利是指行为人取得他人的财物没有法律上的依据而使他人受损的事实。《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由于计量装置故障少计量了电量,而导致用电人少付的电费,应属没有根据取得的不当利益,用电人依法应当返还供电人。由此可见,本案例中,客户提出"计量装置故障并非由于己方的责任,愿意承担漏计电量的70%"的要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本案例若进入诉讼程序,应属于不当得利之诉,依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供电公司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举证责任,即对电表故障期间用电人用电量的具体数额应充分举证。在发生争议时,用电人往往以此为由,对供电方确定的电量数额提出异议,供电方若无法就用电计量装置故障期间用户使用的电力电量提出充分确凿的证据,在诉讼中往往会处于不利的地位。因此,这就需要在发生故障后,供电方在第一时间搜集、固定相关证据,如装接表工作单、断流失压记录装置的记录、用户的产量、单位产品耗电量、投入设备的容量、电流、电压、功率因数、副表底度以及会同用电方现场共同检查确认的误接线类型等数据和证据。用事实说话,重视证据的收集,是处理类似纠纷的重要经验。本案例中,供电公司用电检查人员用摄像机和数码相机在现场拍摄了开启铅封、现场校验、电能表号、电表底度、电表各相电压、客户
考核表底度等关键场景,确保了重要证据的收集,为供电公司在纠纷处理中赢得了主动地位,最终挽回了经济损失。
        三、计量装置故障,电费如何追讨
客流统计系统方案        (一)技术支持至关重要
        处理计量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因此相应的技术支持必不可少。在进行用电检查时,望江公司使用了较为先进的现场校验设备,对电能表接线状况、二次电流、电压、相位角、功率、相序等第一手技术参数均会同客户进行了检测,并用摄像机和数码相机进行了固定。技术支持不但在处理纠纷的过程中至关重要,对预防电能计量故障的发生也同样重要。提高电能计量装置的科技含量(如增设电表故障时远距离报警功能),加大现代通信、计算机、网络等先进技术在电力计量中的应用等,都会有利于避免和预防电能计量故障和纠纷的发生。同时,加强对计量装置的管理也有利于为解决计量纠纷提供更加准确、翔实的数据。过去望江公司只注重对客户贸易结算表进行重点检查和抄核,而现在对重要客户的计量装置管理拓展了范围,对客户内部考核表、设备单耗、生产情况、用电时间也进行抄录、跟踪、登记和建档。这些数据的及时抄录为妥善处理这起计量纠纷提供了重要依据。
        (二)重视与用电客户的沟通
        在解决供电纠纷的过程中,供电公司在深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还应耐心细致地向客户宣传解释相关电力专业知识、民事及电力法律法规,同时重视与用电客户的沟通,在满足客户合理用电需求的基础上,帮助客户正确认识补交电费。在本起纠纷中,供电公司与客户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沟通。首先,供电公司充分尊重了客户的合理用电需求。在客户生产高峰期,在保全证据的前提下没有中止供电,体现了供电企业的优质服务。这一做法使客户深受感动,为妥善处理用电纠纷奠定了重要基础。其次,计量纠纷发生后,当用电客户对故障期间电量电费的结算提出"计量装置故障并非由于己方的责任,愿意承担漏计电量的70%"时,供电公司并没有武断地中止供电,而是由法律顾问和有关技术人员出面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深入浅出地向用电客户介绍电能计量的工作原理、电量追补的计算依据、以往类似纠纷的处理情况及《民法通则》关于"不当得利"的有关规定,使用电客户认识到供电公司对纠纷的处理是公平、公正的,纠正了其"补交电费属吃亏上当"这一错误的想法,最终接受了供电公司提出的"按漏计电量100%追补"的意见。适当应用一定的公共关系技巧,耐心细致地与客户沟通,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提高供电服务质量,而良好的公共关系不但有利于供电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供电企业得到社会大众更穿孔管
广泛的理解和认同。
        (三)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
        这是一起较为成功的用电计量纠纷处理非诉案例,处理时间较快、处理成本较低,基本挽回了电量损失,同时客户关系没有受到影响。其成功经验在于:首先,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吃透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向客户宣传解释到位。计量装置故障少计电量而导致用电人少付的电费应属没有根据取得的不当利益,用电人依法应当返还供电人。其次,该起用电计量纠纷处理体现了供电企业的人文关怀。在客户生产高峰期,供电企业在保全证据的前提下没有中止供电,这使客户深受感动,为用电纠纷的妥善处理奠定了重要基础。再次,尊重科学,技术依据必不可少。在进行用电检查时,供电公司使用了较为先进的现场校验设备。再者,证据固定及时到位,使客户缴费心悦诚服。本案若进入诉讼属不当得利之诉,依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供电公司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举证责任,即对电表故障期间用电人用电量的具体数额应充分举证,在发生争议时,用电人往往以此为由,对供电方确定的电量数额提出异议,供电方若无法就用电计量装置故障期间用户使用的电力电量提出较为充分确凿的证据,在诉讼中往往会处于不利的地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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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王玉梅.简述电能计量装置故障的预防及差错处理措施[J].科技创新导报,2016(6):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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