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1 为保证供热管网的维护、检修工作规范、合理,确保热力系统优化训练
安全运行,结合我市供热管网实际制定本规程。 1.2 本规程适用于我市热力管网、泵站和热力站的维护、检修及事故抢修。
1.3 本规程供热管网的工作参数限定为:
工作压力 P 不太于 1.6MPa(表压),介质温度 t 不大于 130℃的热水供热管网。
1.4 管网的检修工作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1.5 执行本规程时,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加湿器结构
2 术 语
2.1热网维修—热网的维护和检修。本规程中简称维修。
2.2热网维护—供热运行期间,在不停热条件下对热网进行的维护工作。本规程中简称维护。
2.3热网检修—在停热条件下对热网进行的检修工作。本规程中简称检修。
2.4供热管网—由热源向热用户输送和分配供热介质的管线系统。本规程中简称热网。
2.5庭院管网—由热力站二次线出口至各入户管道井间的管网均视为庭院管网。
2.6一次管网—由热源出口至换热站或混水泵站间的管网均视为一次管网。
3.1 维护、检修机构设置及人员要求
3.1.1 根据城市热网长度(或供热面积)划分若干维护、检修区域,并设置相应的维护、检修机构,负责本区域的维护、检修工作。
3.1.2 供热管网的维护和检修人员应进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进行维护
、检修工作。供热管网维护和检修人员必须熟悉管辖范围内的管道分布情况、设备及附件位置。维护、检修人员必须掌握管辖范国内供热管线各种附件的作用、性能、构造以及安装操作和维护、检修方法。
3.2 维护、检修用主要设备与器材
3.2.1 供热管网的维护检修部门,应备有维护、检修及故障抢修时常用的设备与器材。
3.2.2 维护、检修的常用设备与器材主要有:
1 工程抢险车:应配有抢修用发电机、电气焊设备、潜水泵、风垃圾分类器机等;
2 工程升降设备;
3 可移动电源;
4 抽水设备;
5 电、气焊设备及烘干箱;
6 简单起重机械及常用工具;
7 照明、降温用具及必要的安全保护装置;
8 必要的通讯联络工具。
3.3 备 品 备 件
3.3.1 备品备件包括配件性备件、设备性备品和材料性备品。凡主要设备和辅助设备的零件、部件或特殊器材,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属备品备件范围。
1 在正常情况下不易磨损,一般检修不需要更换,但一旦损坏将造成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或直接影响主要设备的安全,必须立即更换。
2 零部件一旦损坏后不易修复、购买、制造,或其材料特殊,恢复生产时急需。
3.3.2 检修用备品备件应符合下列管理原则:
1 特殊备品备件可提前购置。易耗材料及通用备品备件,由使用单位参照历年耗用量或按照维护、检修备件定额准备库存量。
2 加工周期较长的备品备件须提前准备。
3.3.3 备品备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且具备生产单位的质量保证书。
3.3.4 备品备件的技术性能应满足管道设计工作参数。
3.3.5 备品备件的保管应严格按照有关物资保管的规定执行。
存放时间超过一年(钢管除外)的,必须经检测合格,否则不得使用。受损的备品备件,未经修复、鉴定不得使用。
4 主要设备的维护、检修
4.1 一 般 规 定
4.1.1 运行中的设备应符合本章的规定。当达不到本章的要求时应进行维护、检修。
4.1.2 在供热管网上安装的设备及附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其工作参数应符合供热管网要求
4.1.3 更换设备和附件时,易磨损、老化、变形、腐蚀的设备附件应选用新品。
4.1.4 在热网中严禁使用普通铸铁制品;泵站、热力站一次热网的总进、出口阀门必须符合供热管网的参数要求。
4.1.5 管道与设备间的连接可采用法兰连接。除 DN ≤ 20mm 的管件可采用螺纹新方法连接外,管道间的接口均应采用焊接。螺纹连接的管件应采用钢制品,不得使用铸铁异型管件。
4.1.6 供热管网中的所有热力设备、管道均应有良好的保温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