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船舶明火作业的监控方法、系统、电子设备及介质与流程



1.本发明设计火灾监控技术领域,特别设计一种用于船舶明火作业的监控方法、系统、电子设备及介质。


背景技术:



2.明火作业极易造成船舶火灾,尤其是客滚轮等大型船舶,由于其内部舾装多,船舶结构复杂、各种施工作业交错并行,因此极易带来风险,迄今建造过程中发生火灾事故的案例举不胜数,对于豪华邮轮这样高造价的船舶其如果发生火灾,损失则更加严重。
3.目前在船舶建造过程中对于明火作业都是靠各类明火作业规定,以及人员施工资质、人员培训、指派现场监督人员等各种举措实现明火作业监控与保障。如果船舶有多个明火作业点,或者明火作业长,则极易发生施工和监管不到位情况,造成失火风险。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中对于船舶明火作业容易发生施工和监管不到位的缺陷,提供一种用于船舶明火作业的监控方法、系统、电子设备及介质。
5.本发明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6.本发明提供一种用于船舶明火作业的监控方法,所述监控方法包括:
7.获取监控终端在船舶明火作业点采集的监控信息;其中,所述监控信息包括作业人员的作业信息;
8.对所述监控信息进行分析处理以获取失火概率,并在所述失火概率大于预设阈值时发出第一报警信息。
9.较佳地,在所述获取监控终端在船舶明火作业点采集的监控信息之前,所述监控方法还包括:
10.判断是否获取所述作业人员提交的船舶明火作业的作业操作说明;
11.在未收到所述作业操作说明时,发出第一提示信息;或,
12.在未收到所述作业操作说明且所述作业人员进入所述船舶明火作业点时,发出第二报警信息。
13.较佳地,所述监控方法还包括:
14.判断所述作业人员的作业信息是否符合所述作业操作说明;
15.若不符合,则发出第二提示信息。
16.较佳地,所述监控信息还包括作业工具配置信息和/或环境信息,在所述船舶明火作业点作业完成后,所述监控方法还包括:
17.根据所述作业工具配置信息检查作业工具是否归置;
18.若否,则发出第三提示信息。
19.本发明还提供一种用于船舶明火作业的监控系统,所述监控系统包括:
20.监控终端,用于采集船舶明火作业点的监控信息;其中,所述监控信息包括环境信
息、作业人员的作业信息;
21.控制终端,用于对所述监控信息进行分析处理以获取失火概率,并在失火概率大于预设阈值时发出第一报警信息。
22.较佳地,所述控制终端,还用于判断是否获取所述作业人员提交的船舶明火作业的作业操作说明;
23.在未收到所述作业操作说明时,发出第一提示信息;或,
24.在未收到所述作业操作说明且所述作业人员进入所述船舶明火作业点时,发出第二报警信息。
25.较佳地,所述控制终端,还用于判断所述作业人员的作业信息是否符合所述作业操作说明;
26.若不符合,则发出第二提示信息。
27.较佳地,所述监控信息还包括作业工具配置信息和/或环境信息,在所述船舶明火作业点作业完成后,所述控制终端,还用于根据所述作业工具配置信息检查作业工具是否归置;
28.若否,则发出第三提示信息。
29.本发明还提供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及存储在存储器上并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如上所述的用于船舶明火作业的监控方法。
30.本发明还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上所述的用于船舶明火作业的监控方法。
31.本发明的积极进步效果在于:根据采集到的明火作业点的监控信息进行分析处理以获取失火概率,并在失火概率大于预设阈值时发出第一报警信息,能够有效避免纯人工监控动火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提高船舶明火作业探监控的及时性、准确性,并将监控信息及时传达给监控人员,实现作业的全程闭环监控,保证了整个作业流程的安全性。
附图说明
32.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1提供的用于船舶明火作业的监控方法的第一流程示意图。
33.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1提供的用于船舶明火作业的监控方法的第二流程示意图。
34.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1提供的用于船舶明火作业的监控方法的第三流程示意图。
35.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1提供的实现用于船舶明火作业的监控方法的装置结构示意图。
36.图5为本发明实施例2提供的用于船舶明火作业的监控的结构示意图。
37.图6为本发明实施例3的实现用于船舶明火作业的监控方法的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38.下面通过实施例的方式进一步说明本发明,但并不因此将本发明限制在所述的实施例范围之中。
39.实施例1
40.目前在船舶建造过程中,由于还需要进行各类明火作业,而明火作业却极易造成船舶火灾,尤其是客滚轮等大型船舶,其内部舾装多,船舶结构复杂、各种施工作业交错并行,因此需要在船舶建造过程中对明火作业进行监控,从而,本实施例提供一种用于船舶明火作业的监控方法,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的用于船舶明火作业的监控方法包括:
41.s101、获取监控终端在船舶明火作业点采集的监控信息;其中,监控信息包括作业人员的作业信息。
42.可选地,在每个明火作业点处设置有相应数量的监控终端,以对船舶各个明火作业点实现无死角监控,并将每一明火作业点与设置在该明火作业点处的监控终端关联,以利用监控终端采集船舶明火作业点的监控信息。
43.其中,监控终端可以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设备、热成像设备、各类环境传感器。
44.s102、对所述监控信息进行分析处理以获取失火概率,并在所述失火概率大于预设阈值时发出第一报警信息。
45.可选地,控制终端接收来监控终端上传的监控信息,并利用预先存储的预设失火条件中对环境信息、作业人员的作业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其中,所述预设失火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火作业点处的火焰溅射范围是否具有可燃物、作业过程中的可燃气体浓度是否超标、作业人员是否有违规行为(未穿戴防护设备、超过作业时长等),当然预设失火条件可以根据现场明火作业点的规范要求而进行设置,按照失火危险程度对每一预设失火条件赋予相应权重值,即失火危险程度越高对应的权重值越高,进而根据每一预设失火条件的权重值确定失火概率,例如,在没有出现任何失火条件,失火概率为0,在出现作业人员未穿戴防护设备时,其权重值对应为0.3,对应失火概率为30%,在出现可燃气体浓度超标时,其权重值为70%,对应失火概率为70%,一旦超过预设阈值时则发出第一报警信息,以提醒现场人员和监控人员,进而避免出现失火。
46.在一种可选地实施方式中,在步骤s101之前,本实施例的用于船舶明火作业的监控方法还包括:
47.s100、判断是否获取作业人员提交的船舶明火作业的作业操作说明。
48.可选地,作业操作说明包括作业人员在对应明火作业点进行明火作业的操作步骤。
49.在一种实施方式中,在未收到作业操作说明时,发出第一提示信息。
50.其中,第一提示信息用以表征未收到作业操作说明。
51.在另一种实施方式中,在未收到作业操作说明且作业人员进入船舶明火作业点时,则发出第二报警信息。
52.其中,第二报警信息用以表征违规进入船舶明火作业点。
53.在一种可选地实施方式中,如图2所示,本实施例的用于船舶明火作业的监控方法还包括:
54.s201、判断作业人员的作业信息是否符合作业操作说明。
55.若否,则执行步骤s202;若是,则执行步骤s203。
56.s202、发出第二提示信息。
57.可选地,通过监控终端识别作业人员的操作工序,并与预先上传的作业操作说明进行比对,以确认作业人员的作业信息是符合作业操作说明,也可以采用人工确认的方式,
即在每一操作工序前,由人工确认该工序是否正确,其中,可以通过向作业人员所携带的具有语音提示的安全帽发出第二提示信息,其中,第二提示信息还可以包括正确的作业操作步骤,从而能够减少人为因素带来的失火隐患,在语音提示及人工指导的双重监督下,实现明火作业过程的管理控制。
58.s203、进行明火作业。
59.在一种可选地实施方式中,监控信息还包括作业工具配置信息和/或环境信息,其中,环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图像数据、热成像数据、烟雾传感数据、温度数据、火焰数据,在船舶明火作业点作业完成后,如图3所示,本实施例的用于船舶明火作业的监控方法还包括:
60.s301、根据作业工具配置信息检查作业工具是否归置。
61.其中,作业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工具、切割工具、其他工具。
62.若是,则执行步骤s302;若否,则执行步骤s303。
63.s302、明火作业结束。
64.s303、发出第三提示信息。
65.其中,第三提示信息用以表征作业工具未归置。
66.通过对作业工具的检查,使得明火作业点不会出现工具遗留,也为下次明火作业提供便利。
67.在一个具体例子中,如图4所示,在一个利用本实施例的用于船舶明火作业的监控方法的装置包括终端以及监管平台,两者之间通过通信层、业务处理层、业务功能层、数据存储层和用户界面层,实现对船舶明火作业的监控。
68.具体地,通信层是整个装置的通信处理中心,依托包括但不限于5g/4g/3g网络,将监控终端端采集的实时数据上传至指挥中心管理平台,同时将指挥调度命令回传至明火作业点,实现数据信息的双向传输和交互。同时该层可以与各种终端及监管平台实现数据交换、报文解析、链路支持等,从终端及监管平台接收的数据经过解析后,发送给业务处理层进行业务处理,接收来自业务处理层的各种终端控制命令。
69.业务处理层是整个装置的数据处理中心,对所有来自通信层的数据进行业务处理,并送往数据层进行数据存储,接收来自业务功能层的各种命令,并对这些命令进行各种数据处理,之后通过通信层,最终实现终端的命令执行。
70.业务功能层是整个装置业务功能及应用的实现,比如视频监控、传感器监测预报警、违规报警,将一些危险源按频次的高低进行数据分析、动态反应明火作业的整个流程状态等。
71.数据存储层是装置的数据存储中心。与业务处理层及业务功能层有数据交换,保护数据安全。
72.用户界面层包括各类用户监控客户端、情报分析界面、用户操作界面、信息管理界面。
73.本实施例通过获取监控终端在船舶明火作业点采集的监控信息;其中,监控信息包括作业人员的作业信息,进而将监控信息上传至控制终端进行分析处理以获取失火概率,并在失火概率大于预设阈值时发出第一报警信息,能够避免纯人工监控动火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实现作业的全程闭环监控,保证了整个作业流程的安全性。
74.实施例2
75.本实施例提供一种用于船舶明火作业的监控系统,如图5所示,本实施例的用于船舶明火作业的监控系统包括:
76.监控终端1,用于采集船舶明火作业点的监控信息;其中,监控信息包括环境信息、作业人员的作业信息。
77.可选地,在每个明火作业点出设置有相应数量的监控终端,以对船舶各个明火作业点实现无死角监控,并将每一明火作业点与设置在该明火作业点处的监控终端关联,以利用监控终端采集船舶明火作业点的监控信息。
78.其中,监控终端可以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设备、热成像设备、各类环境传感器。
79.控制终端2,用于对监控信息进行分析处理以获取失火概率,并在失火概率大于预设阈值时发出第一报警信息。
80.可选地,控制终端接收来监控终端上传的监控信息,并利用预先存储的预设失火条件中对环境信息、作业人员的作业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其中,所述预设失火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火作业点处的火焰溅射范围是否具有可燃物、作业过程中的可燃气体浓度是否超标、作业人员是否有违规行为(未穿戴防护设备、超过作业时长等),当然预设失火条件可以根据现场明火作业点的规范要求而进行设置,按照失火危险程度对每一预设失火条件赋予相应权重值,即失火危险程度越高对应的权重值越高,进而根据每一预设失火条件的权重值确定失火概率,例如,在没有出现任何失火条件,失火概率为0,在出现作业人员未穿戴防护设备时,其权重值对应为0.3,对应失火概率为30%,在出现可燃气体浓度超标时,其权重值为70%,对应失火概率为70%,一旦超过预设阈值时则发出第一报警信息,以提醒现场人员和监控人员,进而避免出现失火。
81.在一种可选地实施方式中,本实施例的用于船舶明火作业的监控系统中的控制终端2,还用于判断是否获取作业人员提交的船舶明火作业的作业操作说明。
82.在一种实施方式中,在未收到作业操作说明时,发出第一提示信息。
83.其中,第一提示信息用以表征未收到作业操作说明。
84.在另一种实施方式中,在未收到作业操作说明且作业人员进入船舶明火作业点时,则发出第二报警信息。
85.其中,第二报警信息用以表征违规进入船舶明火作业点。
86.在一种可选地实施方式中,本实施例的用于船舶明火作业的监控系统中的控制终端2,还用于判断作业人员的作业信息是否符合作业操作说明;
87.若不符合,则发出第二提示信息;若符合,则进行明火作业。
88.可选地,通过监控终端识别作业人员的操作工序,并与预先上传的作业操作说明进行比对,以确认作业人员的作业信息是符合作业操作说明,也可以采用人工确认的方式,即在每一操作工序前,由人工确认该工序是否正确,其中,可以通过向作业人员所携带的具有语音提示的安全帽发出第二提示信息,其中,第二提示信息还可以包括正确的作业操作步骤,从而能够减少人为因素带来的失火隐患,在语音提示及人工指导的双重监督下,实现明火作业过程的管理控制。
89.在一种可选地实施方式中,监控信息还包括作业工具配置信息和/或环境信息,其中,环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图像数据、热成像数据、烟雾传感数据、温度数据、火焰数据,本
实施例的用于船舶明火作业的监控系统中的控制终端2,还用于根据作业工具配置信息检查作业工具是否归置。
90.其中,作业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工具、切割工具、其他工具。
91.若否,则发出第三提示信息;若是,则明火作业结束。
92.其中,第三提示信息用以表征作业工具未归置。
93.通过对作业工具的检查,使得明火作业点不会出现工具遗留,也为下次明火作业提供便利。
94.本实施例通过获取监控终端在船舶明火作业点采集的监控信息;其中,监控信息包括作业人员的作业信息,进而将监控信息上传至控制终端进行分析处理以获取失火概率,并在失火概率大于预设阈值时发出第一报警信息,能够避免纯人工监控动火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实现作业的全程闭环监控,保证了整个作业流程的安全性。
95.实施例3
96.图6为本发明实施例3提供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电子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及存储在存储器上并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处理器执行程序时实现实施例1的用于船舶明火作业的监控方法。图6显示的电子设备30仅仅是一个示例,不应对本发明实施例的功能和使用范围带来任何限制。
97.如图6所示,电子设备30可以以通用计算设备的形式表现,例如其可以为服务器设备。电子设备30的组件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至少一个处理器31、上述至少一个存储器32、连接不同系统组件(包括存储器32和处理器31)的总线33。
98.总线33包括数据总线、地址总线和控制总线。
99.存储器32可以包括易失性存储器,例如随机存取存储器(ram)321和/或高速缓存存储器322,还可以进一步包括只读存储器(rom)323。
100.存储器32还可以包括具有一组(至少一个)程序模块324的程序/实用工具325,这样的程序模块324包括但不限于:操作系统、一个或者多个应用程序、其它程序模块以及程序数据,这些示例中的每一个或某种组合中可能包括网络环境的实现。
101.处理器31通过运行存储在存储器32中的计算机程序,从而执行各种功能应用以及数据处理,例如本发明实施例1的用于船舶明火作业的监控方法。
102.电子设备30也可以与一个或多个外部设备34(例如键盘、指向设备等)通信。这种通信可以通过输入/输出(i/o)接口35进行。并且,模型生成的设备30还可以通过网络适配器36与一个或者多个网络(例如局域网(lan),广域网(wan)和/或公共网络,例如因特网)通信。如图6所示,网络适配器36通过总线33与模型生成的设备30的其它模块通信。应当明白,尽管图中未示出,可以结合模型生成的设备30使用其它硬件和/或软件模块,包括但不限于:微代码、设备驱动器、冗余处理器、外部磁盘驱动阵列、raid(磁盘阵列)系统、磁带驱动器以及数据备份存储系统等。
103.应当注意,尽管在上文详细描述中提及了电子设备的若干单元/模块或子单元/模块,但是这种划分仅仅是示例性的并非强制性的。实际上,根据本发明的实施方式,上文描述的两个或更多单元/模块的特征和功能可以在一个单元/模块中具体化。反之,上文描述的一个单元/模块的特征和功能可以进一步划分为由多个单元/模块来具体化。
104.实施例4
105.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实施例1的用于船舶明火作业的监控方法中的步骤。
106.其中,可读存储介质可以采用的更具体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便携式盘、硬盘、随机存取存储器、只读存储器、可擦拭可编程只读存储器、光存储器件、磁存储器件或上述的任意合适的组合。
107.在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本发明还可以实现为一种程序产品的形式,其包括程序代码,当程序产品在终端设备上运行时,程序代码用于使终端设备执行实现实施例1的用于船舶明火作业的监控方法中的步骤。
108.其中,可以以一种或多种程序设计语言的任意组合来编写用于执行本发明的程序代码,程序代码可以完全地在用户设备上执行、部分地在用户设备上执行、作为一个独立的软件包执行、部分在用户设备上部分在远程设备上执行或完全在远程设备上执行。
109.虽然以上描述了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是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这仅是举例说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是由所附权利要求书限定的。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背离本发明的原理和实质的前提下,可以对这些实施方式做出多种变更或修改,但这些变更和修改均落入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技术特征:


1.一种用于船舶明火作业的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方法包括:获取监控终端在船舶明火作业点采集的监控信息;其中,所述监控信息包括作业人员的作业信息;对所述监控信息进行分析处理以获取失火概率,并在所述失火概率大于预设阈值时发出第一报警信息。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船舶明火作业的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获取监控终端在船舶明火作业点采集的监控信息之前,所述监控方法还包括:判断是否获取所述作业人员提交的船舶明火作业的作业操作说明;在未收到所述作业操作说明时,发出第一提示信息;或,在未收到所述作业操作说明且所述作业人员进入所述船舶明火作业点时,发出第二报警信息。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用于船舶明火作业的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方法还包括:判断所述作业人员的作业信息是否符合所述作业操作说明;若不符合,则发出第二提示信息。4.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一种用于船舶明火作业的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信息还包括作业工具配置信息和/或环境信息,在所述船舶明火作业点作业完成后,所述监控方法还包括:根据所述作业工具配置信息检查作业工具是否归置;若否,则发出第三提示信息。5.一种用于船舶明火作业的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系统包括:监控终端,用于采集船舶明火作业点的监控信息;其中,所述监控信息包括作业人员的作业信息;控制终端,用于对所述监控信息进行分析处理以获取失火概率,并在失火概率大于预设阈值时发出第一报警信息。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用于船舶明火作业的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终端,还用于判断是否获取所述作业人员提交的船舶明火作业的作业操作说明;在未收到所述作业操作说明时,发出第一提示信息;或,在未收到所述作业操作说明且所述作业人员进入所述船舶明火作业点时,发出第二报警信息。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用于船舶明火作业的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终端,还用于判断所述作业人员的作业信息是否符合所述作业操作说明;若不符合,则发出第二提示信息。8.如权利要求5-7中任一项所述的一种用于船舶明火作业的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信息还包括作业工具配置信息和/或环境信息,在所述船舶明火作业点作业完成后,所述控制终端,还用于根据所述作业工具配置信息检查作业工具是否归置;若否,则发出第三提示信息。9.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及存储在存储器上并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
机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用于船舶明火作业的监控方法。10.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用于船舶明火作业的监控方法。

技术总结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用于船舶明火作业的监控方法、系统、电子设备及介质,其中,用于船舶明火作业的监控方法包括获取监控终端在船舶明火作业点采集的监控信息;其中,监控信息包括作业人员的作业信息,对监控信息上传至控制终端进行分析处理以获取失火概率,并在失火概率大于预设阈值时发出第一报警信息;进而能够有效避免纯人工监控动火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提高船舶明火作业探监控的及时性、准确性,并将监控信息及时传达给监控人员,实现作业的全程闭环监控,保证了整个作业流程的安全性。保证了整个作业流程的安全性。保证了整个作业流程的安全性。


技术研发人员:

袁飞晖 周婷 于栋亮 周春霞 黄磊 宋明旭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

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

2022.07.08

技术公布日:

2022/10/13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02:31:5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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