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浙江省加固定额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工程加固预算定额》的通知
浙建站计[2012]59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站:
    为满足我省加固工程计价的需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规范加固工程再加行为,根据《浙江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我们组织有关有专业人员编制完成了《浙江省建筑工程加固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经审定准予颁发,先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定额是《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的补充定额,与其配套使用。
磁悬浮支架图片    二、本定额附录中的加固工程清单项目是对我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补充,与其配套使用。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构筑物的加固工程。
    四、本定额自二○一三年一月一日起实,之前已办理竣工结算的工程不在调整。
                                                       
二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总说明
  一、为满足我省房屋建筑工程结构加固的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其工程造价,根据国家及我省相关的工程规范、规程、标准等,特编制《浙江省建筑工程加固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是知道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投标报价的编制以及工程合同价的约定、竣工结算办理、工程计价纠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鉴定的依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为主的房屋建筑加固工程,编制招标控制价应执行本定额。
三、本定额中所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构筑物的加固工程。
四、本定额中所称的加固工程是指为增强建(构)筑物的结构性能、保证使用安全、延长使用年限所进行的结构性加固的施工作业。
五、本定额作为我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补充项目,与现行的2010版计价依据配套使用。
定额中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单价均按2010版计价依据的基期价格取定,新增材料的价格按20122季度杭州市市场价格确定。由于加固材料品种繁多,且价格差异较大,本定额取定时已国产材料为主。
六、本定额在确定定额水平时,已综合考虑了加固工程施工地点分散、受原有建筑影响工效较低等因素。
七、本定额人工按定额用工的技术含量综合为一类、二类和三类人工,其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具体分类口径与《浙江省工程预算定额》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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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定额中各类砂浆均按普通现拌砂浆编制,若实际使用预拌(干混或湿拌)砂浆,按以下方法调整:
1.使用干混砂浆时,除将现拌砂浆单价换算为干混砂浆外,另按相应定额中每立方米砂浆扣除人工0.2攻入,灰浆搅拌机台班数量乘以系数0.6.
2.使用湿拌砂浆时,除将现拌砂浆单价换算为湿拌砂浆外,另按相应定额中每立方米砂浆
扣除人工0.45工日,并扣除灰浆搅拌机台数数量。
九、本定额中各类混凝土均按普通现拌混凝土编制,若实际使用商品混凝土时,应按以下方法调整:
1.使用泵送商品混凝土时,除将普通现拌混凝土单价换算为泵送商品混凝土单价外,还应扣除相应定额中搅拌机台班数量,同时振捣器台班数量乘以0.8;另按相应定额中每10m3混凝土含量扣除人工6.5工日;
2.使用费泵送商品混凝土时,除将普通现拌混凝土单价换算为非泵送商品混凝土单价外,还应扣除相应定额中的搅拌机台班数量,同时振捣器台班数量乘以0.8;另按相应定额中每10m3混凝土含量扣除人工5.2工日。
十、本定额未包括《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所规定由施工单位自行检测所需的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一、本定额与其他定额的关系:
1.对于本定额中未包含的分部分项工程量子目,可参照《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执行。考虑到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的特殊性,对参照子目的人工河机械消耗量分别调增20%cao55和5%,主材用量按本定额附录损耗率表进行调整,其余不变(加工厂或非现场构件子目除外)。
2.单独加固工程的施工取费按如下规定计取,其他费用项目发生时按建筑工程取费的相应规定计算。
十二、本定额凡注明“XX以内”均以包括“XX”本身;注明“XX以外”或“XX以上”的,则不包括“XX”本身。
十三、本定额由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第一章 地基及基础加固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人工土方、混凝土基础加固和锚杆静压桩等共52个子目。
二、本章土方定额子目会用与原有建筑范围内因工程加固所需的土方开挖,不适用于新建工程也不适用于房屋工程纠偏所涉及的人工挖(掏)土。
三、人工土方已综合考虑了不停类别的土质及干湿因素,计算工程量及套用定额时不再区分土壤类别和干试图,均按本定额执行。地下障碍物的排除及地下水位以下的将排水费用,应另行计算。
四、人工挖既有建筑为物内土方部分沟槽和基坑,按同一定额执行。土方开挖的基坑支护费用未包括在定额内,发生时另行计算。
五、人工土方开挖最大深度按3m计算,如局部超过3m且仍采用人工挖土的,超过3m部分土方,每增加1m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15.
六、地下室土方垂直运输可按垂直深度每1m折合成水平距离7m增加工日,垂直深度按室外地坪至地下室板上表面高度计算。
七、现浇混凝土构件模板、钢筋未包含在本章定额内,套用第三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加固工程相应子目。
八、混凝土基础加固未包含基层及界面处理、新旧钢筋连接等项目,发生时按第三章混凝土用及钢筋混凝土加固工程相应定额执行。
九、混凝土基础扩大适用于原有基础截面的增大或原砖基础外包混凝土;若浇捣位置原工程未设基础的,应套用混凝土基础增设子目。
十、混凝土锚杆静压桩实际采用成品预制桩是,其单价按成品价格考虑。
十一、锚杆制作、安装定额中麦秆按照M27钢锚杆考虑,埋设深度为300mm。设计锚杆直径和埋设深度与定额不同时,除锚杆按设计规格调整外,人工、机械及硫磺胶泥含量按比例调整。锚杆交叉连接钢筋的制作、安装费用已包括在封桩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十二、锚杆后成孔埋设指在原基础或承台表面钻孔埋设锚杆;预先埋设指在新建基础或承台内预先埋设锚杆。
十三、锚杆静压桩混凝土基础开凿压桩孔按设计注明的桩芯直径及基础厚度套用定额。基础厚度指压桩孔穿透部分基础混凝土的厚度,不包括各类垫层厚度。基础凿除后废渣外用运费另计
十四、遇开凿压桩孔后基础钢筋割断需要复原的,复原费用另行计算。
十五、锚杆静压桩压桩、送桩按桩径及单桩竖向承载力不同套用相应定额,压桩定额中已综合接桩所需的压桩机台班当设计桩长在12m以内时,压桩定额人工河机械乘以系数1.25;设计桩长在30m以上时,压桩定额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0.85.
十六、锚杆静压桩接桩,按桩径不同套用相应定额。
十七、由于设计要求或地质条件原因导致锚杆静压桩需截桩时,截除部分桩体压桩费用不计,但制桩费用不扣。
十八、锚杆静压桩设计采用预加载封桩时,按单桩竖向承载力和桩径不同分别套用相应定额。封桩孔基础厚度按800mm编制,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混凝土及相应机械含量按比例调整。
所谓预加载封桩指在千斤顶不卸载条件下进行封桩,当封桩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卸载。
十九、封桩中突出基础部分的桩帽梁套用第三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加固工程零星混凝土定额子目。
二十、预制锚杆桩场内运输套用第四章其他工程相应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定额中土方体积均以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回填土按碾压夯实后的体积计算。
二、挖、填土方工程量按设计图纸体积以光端机箱“m3”计算,土方工程量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无明确规定是,可按以下规定计算:
1.增设基础的施工工作面宽度,按基础或垫层最大宽度每册各家300mm计算;
2.基础结构增大截面的施工工作面宽度,按扩大后基础或垫层最大宽度每侧各加500mm计算;
    3.人工挖沟槽、基坑深度超过1.5m时,按l0.33;”的放坡比例计算放坡工程量。
    三、混艇土基础加固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m3”计算,不扣除棍凝土内钢筋、预埋铁件等所占体积。
四、预制锚杆静压桩制性摇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拄截面积“m3”计算。
五、锚杆静压桩中锚杆制作、安装,按锚杆数量“根”计算。
    六、混凝土基础开凿压桩孔按设计图示以“个”计算,
    七、锚杆静压桩压桩按址计桩长(包括桩尖)以“延长米”计算,送桩长度按设计桩顶标高至压桩前的原地面(承台面)标高另加0 5m计算。
    八、锚杆抒压桩接桩,孔内截桩和封桩按其数量以“个”计算。
第二章 砖砌体加固工程训练监控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砌体补强地傩复墙面钢筋月加目厦商体裂缝压力道浆等鼓l2个子日。
二、建筑物砌筑工程与上部结构的划分:基础与墙身使用同一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面内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面高度小于或等于±300mm时,以不同材料为分界线,高度大于±300mm,以设计室内地面为分界线。
三、本章定额中砖的用量按标准规格(240mm平面度测试仪×115mm×53mm)编制的,实际规格与定额不同时,砖及砌筑砂浆用量应作调整,其余用量不变;定额所列砌筑砂浆种类和强度等级,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应作换算。
四、砖墙部分内外墙及墙体厚度,均执行同一定额。
五、砖基础、砖墙、砖柱适用于加固工程中因设计或施工需要必须临时拆除,待施工完毕后2进行原位复原的砌体。
六、加固网片按钢筋绑扎网片编制,因定尺长度产生的搭接已在定额损耗内综合考虑,不在另行计算。墙体钢筋网加固所需的墙体开孔及穿墙钢筋费用,已包括在定额中,不另行计算。
七、砌体钢筋网水泥砂浆粉刷厚度定额按40mm考虑,抹灰遍数五遍。设计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按每增减5mm调整。
八、砌体裂缝压力灌浆如采用灌缝胶的,执行混凝土裂缝灌缝加固相应定额,灌浆液调配费用已在定额中综合考虑。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砖砌体补强及修复工程量计算时按图示体积以“m3”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每个面积在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的体积,以及嵌入墙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挑梁、过梁和止水翻边的体积,不扣除伸入的梁头、垫块所占的体积。
二、遇柱、梁等加固工作面需要砌体必须临时拆除的,其拆除宽度设计有明确要求的按设计要求,设计无明确要求时,按需加固构件完成面外边线每边各加500mm计算。
三、钢筋网水泥砂浆粉刷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如设计双面加固,工程量为两面面积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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