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头语言

镜头语言
一、摄影艺术
照相是一门自成体系的艺术。照相又是电影摄影和电视摄影的基础,不过它拍出来的是静止的照片,而电影、电视拍出来的是连续的活动的画面。其实,从拍摄技巧而言,拍照片比拍电影、电视要难。因为照相“瞬间艺术”,机会只存在于最精彩的一瞬间,对用光、构图也更讲究,要求更高,不像拍电影、电视可用连续拍摄来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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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摄常识(上)
这一节里讲的是电影和电视摄像中常用的一些术语,如景别、角度、彩和虚化等。不仅电影、电视通用,在摄影艺术(照相)中也基本通用,因为还不涉及连续的活动画面。
景别  景别指画面上视域范围的大小。视域范围小,给人以近视的感觉,看到的景物图像就大;视域范围大,给人以远望的感觉,看到的景物图像就小。由于变焦镜头的运用,在同一位置可以拍出不同景别的画面,给人以不同远近的感觉。
景别可以分为下面五种。
远景:画面上距离较远,人物较小,但可分辨人物的面孔。它常用来介绍较小的环境(如村景、街景、公园一角),或介绍集体的场面(如教室里上课,篮球场上打球,舞台上舞)。
全景:画面上有人物的全身,并留出周围的空间,给人物动作以施展的余地,相当于照相中之“全身照”。它常用来表达一两个人物的动作(如单人舞、双人舞、打架、拳击)。它被称为“定位镜头”,为情节确定特定的情境。
中景:画面上只保留人物膝盖以上的部分,或类似的视域,相当于照相中之人物之间的交流(如握手、对唱、说相声)。
近景:画面上只保留人物胸部以上部分,或类似的视域,相当于照相中之“小半身相”。它最擅长介绍人物的相貌,所以又被称为“标准相”(如常见的领袖像、明星像、证件像)。在影视中,它常表现人物的出场、讲话、被人注视。
特写:画面上只保留人为的面部,或类似的视域(如一双手、一双赤脚、一盏台灯、一束鲜花),相当于身份证上的“大头照”。它最擅长表达人物的面部表情、内心活动、喜怒哀
乐,或是细小的动作(如洗手、弹琴、编织)。在各种景别中,特写是最值得关注的,它往往在提醒观众:这个人此时在想什么?
值得注意的是,景别并没有绝对的界线,只有相对的标准。更何况在电影电视中,拍摄是连续的,经常出现在两个景别之间的过度状态,所以没有必要钻牛角尖。如画面上是人的腰部以上,它比中景要近,但比近景要远就可称之为中近景(相当于“半身相”),其余类推。
三维激光扫描技术角度  镜头代表观众的眼睛,从不同的角度拍摄,表达的效果就不同。
平拍:平拍指镜头与被摄物基本持平,处在同一水平线上,符合一般人之间的观察角度。根据被摄物朝向与拍摄方向的夹角,又可分为正面(180°)、侧前方(135°)、正侧面(90°左右)、侧后方(自动翻板机45°左右)、背面(0°左右)。
俯拍:俯拍指镜头从高处往低处拍。俯拍擅长表达横向画面,一般表现辽阔的场面(如人、原野),有居高临下之感。俯拍有时含有对对方的鄙视、蔑视,带贬义,拍反面人物时常用。从高处垂直于地面拍摄叫“全俯”,它常表达图案美,如拍团体操、花样游泳。从飞机或其他飞行器上俯拍叫做“航拍”。
仰拍:仰拍指镜头从低处往高处拍。仰拍擅长表达纵向画面,一般表现高大的东西(如高楼大厦、悬崖峭壁、参天大树)。仰拍有时含有对对方的崇敬、景仰,带褒义,拍英雄人物时常用。当然,角度俯仰的褒贬含义不可绝对化,决不能逢仰就褒、逢俯就贬。垂直于地面向上拍摄叫“全仰”,如室外的蓝天、白云、飞机,室内的天花板、吊顶、吊扇等。
拍摄常识(中)
下面两节接着讲电影摄像中常见的拍摄术语,如摄法、速度、字幕、声音、镜头、连接等。与前一节不同的是,它们只出现在连续拍摄的活动画面(电影、电视)中,而在摄像艺术(照相)中没有。
摄法
固定镜头:在连续拍摄活动画面时,镜头的位置不变,角度不变,景别也不改变,这样拍摄的镜头叫固定镜头。也就是说,取景器边框内所见的视觉范围是固定的,如在三角架拍摄的效果,类似人不走,头不动,目不转睛的观察效果。摄像师除了负责开和关以外,什么都不管。早期电视拍摄时只有固定镜头。现在拍电视时,固定镜头仍大量运用,如拍口播新闻、教学节目、天气预报等。
运动镜头:与固定镜头相对的是运动镜头,指拍摄的同时,镜头的机位、角度、景别有一项以上变化者,即边拍边变。它包括推、拉、摇、移等。
推:指镜头画面从较远的景别逐步向较近的景别过渡,画面景物由小变大,给人以由远到近的感觉。当然在实际操作中,并不需要把摄影(像)机推近前移,只需要“调焦”就可以了。就是说,机位不动而改变了景别,形成“从远到近”之感。它避免了晃动,减轻了劳累,提高了推进速度,避免了对被摄人物的干扰,使用方便灵活,不怕空间障碍。推镜头带有引导性,让观众“靠近”被摄物,看清最重要的东西,而把次要的东西逐步排除在画面之外。拍推镜头时,目标要明确,“落幅”要准,最后一个画面必须落在所需的目标上。“猛推”指快速推进,有猛然看到之感。
    拉:拉镜头与推镜头相反,指画面从较近的景别逐步向较远的景别过渡,景物由大变小,给人以镜头越来越远的感觉。在实际操作中,并不需要扛着摄影(电机接线柱)机退远或后移,只要“调焦”,不改变机位而改变景别,达到类似镜头后退的效果,形成“从近到远”之感。拉镜头带有悬念性,先介绍局部,引起观众的关注,再展开要交代它周围的东西,让这些东西逐步进入画面。拍拉镜头时,“起幅”要准,要善于把“包袱”先藏起来再抖出来。猛推猛拉的连续运用,有很强的视觉冲击力,常表达跃动感和震撼感。
    摇:摇镜头指拍摄时机位不变,但改变镜头的角度,类似环顾、转头看的效果。在实际操作中,可以肩扛摄影(像)机,人身左右扭动或上下俯仰;也可以放在三角架上,操纵底座扶手,改变镜头角度。根据摇的方向,摇镜头又可分为左摇、右摇、上摇、下摇、斜摇等。
移:移镜头指移动摄影(像)机的位置,不断改变观察拍摄点,边移边拍。在实际操作中,可以用肩扛着或手提着边走边拍。为防止晃动,也可放在轨道车、升降机或摇臂上拍,室外还可以从汽车上、火车上、船只上、飞机上拍。移镜头善于从运动中看事物,让不动的东西动起来,或显示自身的运动。根据移的方向,移镜头又可分为左移、右移、上移(升)、下移(降)、前移、后移等。
跟:跟镜头指镜头瞄准运动着的人或物,使之不出画面,始终成为关注的焦点。跟镜头又分为跟摇和跟移两类。拍跟摇时,机位不动,只改变角度。如跟拍400米跑、花样滑冰时,镜头始终瞄着运动员;跟拍足球、篮球比赛时,镜头主要瞄着球。而拍跟移时,摄影(像)机的机位改变。如在汽车上跟拍马拉松跑,在池边轨道车上跟拍游泳比赛,镜头始终瞄着最前面运动员,边移边拍。
晃:镜头不稳定、上下左右晃动,本是摄像中之大忌。但有目的的晃动,可以产生特殊的效果。一是表达自身的不稳定,如汽车在崎岖的路上颠簸,船只在波浪间起伏。二是表达人的主观镜头,如喝醉了酒、挨了打以后,头晕眼花时,看到周围的景象天旋地转。三是营造欢快、跳跃、动感的气氛,如表现一青年在跳劲舞,故意晃动镜头,以渲染动感。
字幕
字幕是指镜头画面中,在后期制作时加上去的文字。画面本身原有的文字,如商店的标牌、路边的广告、书报上的文字等,都不能叫字幕。字幕与活动画面、声音一起,是构成影视作品的三大表现元素。与报刊书籍等平面媒体(或称印刷媒体)上的文字不同,影视中的字幕是运动着的,其品种极其丰富多彩。尤其在电视中,字幕的发展更快,花样更多。
字幕的作用:字幕只能配合画面和声音,才能发挥其多种功能。字幕的作用很多,初算一下,有以下几项。一、做标题、打片名。二、演职员名单。三、唱词。四、语言字幕(包括外语、方言和重要讲话)。五、字幕新闻、快讯。六、字幕广告。七、宣传标语口号。八、交待时间、地点、人物、身份。九、交待剧情背景,或抒怀点评。
字幕出现的方式:字幕出现的方式很多,常用的有以下几种。一、出(直接出现)。二、显(先出现字幕,再逐一改变颜)。三、渐(逐行左右移或逐排上移)。四、推(从小到大推出,常用于标题)。五、拉(从小到大拉出)。六、飞(成行从屏幕两侧或成排从屏幕下侧通过)。七、打(让文字或字母一个一个跳跃出现,常配以键盘敲击声,如打字)。八、写(按书写的笔顺一笔一笔逐步“写”出,常用于标题或题词、签名)。九、其他。由于电脑和三维动画技术的介入,字幕特技日新月异,花样繁多,不胜枚举,如飘、翻、旋、转、跳等。
字幕的品种:从颜讲,最早的字幕一般为白,后来也有黑字幕,彩片出现后也有红、蓝、绿、黄和其他颜。从字体讲,有楷体、宋体、仿宋体、美术体、行书体、魏碑体等几十个花样。还可以用特技做出立体型、波浪纹型、倒影型、卡通人物型等。
拍摄常识(下)
构图  构图也叫取景,指怎样把镜头前的人、物、景有选择地、合理地安排在画面中;怎样使它们的大小、位置安排最恰当、最有表现力。调整镜头的位置和角度,可以获得不同的效果,从中出最佳者。怎么样构图,没有固定的模式,但有大体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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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原则:主体原则是要防止无意识、无目的的拍摄,而能鲜明表达主题,突出被拍主体,减少画面浪费。要有意排除有损主题,或与主题无关、容易分散观众注意力的东西。如拍人像,要尽量避开无关的人、杂乱的背景,通过改变拍摄位置、角度,或通过放大剪裁,删去次要东西,以突出主体。
均衡原则:均衡原则是指要表现画面的稳定性,保持画面左右的平衡。如水平线要平整,地平面、水平面要与上下边框平行。拍摄高大建筑物时要选好仰角,否则,会产生倾斜感、不稳定感、头重脚轻感。对称的构图是均衡的,有时是必要的,如正照天安门等古建筑,显得庄严、稳重。但过于对称,显得呆板、不活泼。最好的办法是将主体稍偏离中轴线,而在另一边配上一个副体。如画面上人偏左,就应在右边配上景物,或醒目的器物,如花、灯、球等,否则,一边重一轻,破坏画面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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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原则:用一个“十”字把画面分成上下左右四块,画面上的人物头部应高出横中线,人脸应朝向纵轴线。
井字原则:用一个“井”字把画面分成上中下、左中右三部分,共九块,形成四个交叉点。这四个点是兴奋点,是画面的视觉中心(视觉中心并不在正中心点上)。画面上最重要的
东西,如人的头部,特别是眼睛,最好靠近上面两个交点之一点,即画面纵横两向的黄金分割点上(约0.618)。另一点安排另一人,或配以字幕、画面等。
透视原则:镜头对明暗、大小、远近差别的感受,比肉眼要强得多,而且越近差别就越大。因此,超近处拍摄时,要慎用闪光灯,要防止超近变形;反之又可利用差别来夸张前景。此外,镜头、人、景一般不要在一条直线上,以免人挡住景,或是人与景上下叠加,出现人头上长塔、人头上顶雕像等现象。当然,有时又利用透视原则,故意叠加,产生特殊效果,或加强透视感、纵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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