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钢门窗制作安装分包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重庆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xx一中
1.3承包范围及内容:
1.4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涉及本 合同承包范围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及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学校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______日 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合同工期:本工程于__ 年_ 月_日开工,至__ _年__ 月_日竣工,共_____个日历天。
2.3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合同总价的_____计算, 按天累计。
2.4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同意并报业主书面签字盖章认可后,可考虑工期延长(如业主不同意工期延长,则按上述2.3执行):
a.因不可抗力的影响;
b.重大的设计变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进度无法按原计划进行;
c.业主原因的工期调整。
第三条 工程质量
3.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院设计、业主认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图纸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3.2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3.3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权威部门三性检测、铝合金门窗的喷淋试验及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
3.4除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火灾、自然灾害等及人为破坏和使用不当之因素情况外,乙方保证对所供材料在工程全面竣工后10年内使用性能不变,并提供原生产厂家签署的同等期限的产品质量保证书。乙方保证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情况下,达到设计所要求的使用年限。
第四条 环境安全标化
4.1乙方须加强自身的施工现场管理,执行甲方一体化管理体系的各项要求和施工现场的环
境安全管理计划,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不发生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事故,若万一出现,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第五条 合同造价
5.1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的工期、质量等级和合同条款要求完成本合同第1.3条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本合同单价是综合包干单价,是不再计取任何费率,为完成本合同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一次包死不再调整的单价,工程量按实际结算。
5.2本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整。
静脉曲张裤子
5.3合同暂定工程量及合同单价如下:
图纸所示规格 | 门窗所属系列 | 壁厚(mm) | 静电粉喷厚度/阳极氧化/或其他表面处理 | 型材品牌 | 颜(卡编号) | 玻璃品种厚度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备注lrx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d5集 | | |
| | | | | | | | | | 灭茬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门窗五金件采用的品牌为:
2) 墙体与窗框间采用的发泡剂品牌为:
3)防水硅胶采用的品牌:
4)上述表格中的数量为暂定量,等竣工结算时按实际调整,单价为双方确认价格。
5.3.1工程量计算规则:合同工程量暂按设计院施工图纸以设计门窗洞口尺寸计算,竣工结算工程量按甲方、业主、设计院认可的竣工图纸以设计门窗洞口尺寸计算。乙方施工用的翻样图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
5.3.2本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门窗样品制作及送审(包括型材样品的送审)、门窗的深化设计及翻样、供料、制作、主材及辅材的场内外运输、现场搬运、安装框扇、校正、五金件、玻璃、配件的材料及安装费、周边塞口、硅胶嵌缝、门窗四周专用发泡剂嵌缝、竣工全面清扫、原材料及成品的检验测试费、竣工未交付前的产品保护费、进建设交易中心门窗分中心的交易费、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费、文明施工、夜间施工申报、乙方合理的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切费用。
5.4乙方在签约前已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施工现场的一切情况进场后不得以不熟悉现场情况和施工图纸为由提出单价调整或工期延长的要求。
第六条 材料供应
6.1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原则上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供应商必须在甲方的合格分包商名录内。如乙方另行选择供应商的,则应事先收集该供应商的相关资料(经营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准用证、合格证等),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甲方有权供应其中的部分材料。
6.2门窗所用型材的厂家、品牌、型号、型材的壁厚、表面处理方式及处理厚度、门窗颜、玻璃的品种及厚度、五金、配件、油膏及发泡剂的品种等均须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的确认,乙方在正式施工前须将材料和配件的样品提前送甲方和业主及监理,且需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方可开始采购加工。
6.3一旦材料的样品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未经甲方、业主及监理同意,不得作任何变更。
6.4甲方有权于材料出厂前测试检验,乙方须在各批材料出厂前3天通知甲方。
6.5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符合图纸设计要求且和甲方、业主、监理、乙方共同确认的样品相一致,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质量标准,并必须向甲方提供出厂“合格证明、质量保证书、以及有复验要求的试验资料并经甲方、业主、监理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6.6进场的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如发现品种、型号、规格、颜和质量等不符合规定,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必须封存不得使用,经核查如确实不符合规定要求,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若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清理及重做,乙方承担所有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子顺延。
第七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7.1甲方委派 同志为驻施工现场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职责。有关甲方的指令、通知,以甲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项目专用章后方有效,并视其为甲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7.2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和承担自己的部分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
7.3甲方代表或甲方代表委派人员易人,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继任者必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牵引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