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动态监管系统 平台技术要求(JTT796)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动态监管系统 平台技术要求(JT/T796)
 目 次
 
前  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系统架构概述
 
5      政府监管平台
 
6      企业监控平台
 
7      性能与技术要求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道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丘舍金、李旭光、冯泉、罗冠伟、董轩、刘建、洪茂枝、周炜、沈兵、张锦、李文亮、尚绛、梁金焰、刘佳欣、李明瑛、朴松爱、孙亚夫、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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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动态监管系统
 
平台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动态监管系统中政府监管平台和企业监控平台的功能要求、性能与技术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动态监管系统政府监管平台及企业自建或运营商搭建的卫星定位监控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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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7859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
 
GB 20263  导航电子地图安全处理技术基本要求
 
JT/T XXXX-XXXX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动态监管系统 平台数据交换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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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道路运输车辆 operating vehicles
以营运为目的,并有营运许可证的车辆。
 
3.2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动态监管系统 GNSS monitoring and management system for operating vehicles
以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实时位置和状态信息为特征,具有运输车辆驾乘人员及运输车辆管理者等用户远程信息服务,反映运输车辆动态数据,满足营运监管部门及安全监管部门对系统信息运用要求,能对服务范围内的车辆进行管理和控制的综合性信息处理系统。系统由卫星定位系统、通信网络、监控平台及车载终端等部分组成。
 
3.3       
政府监管平台(简称政府平台)government monitoring and management platform
以计算机系统为基础,通过提供信息处理及人机服务接口等功能,实现对服务范围内的车载终端和接入平台进行管理的系统平台,主要实现对上级平台的数据报送和对下级接入平台、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业户的管理以及车辆运营安全的监管。
 
3.4       
企业监控平台(简称企业平台) enterprise monitoring and management platform
企业自建或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建设的卫星定位动态监控平台,以计算机系统为基础,通过接入通信网络对服务范围内的车载终端和用户进行管理,并提供安全运营监控的系统平台,主要实现对平台中的车辆安全运营的实时监控。
 
3.5       
接入平台 access platform
接入到政府监管平台的平台,包括企业监控平台和下级政府监管平台。
 
3.6       
车载终端 vehicle terminal
安装在道路运输车辆上满足工作环境要求,具有卫星定位系统、移动网络接入、道路运输车辆行驶记录、道路运输车辆相关信号采集和控制,与其他车载电子设备进行通信,提供监控平台所需的信息,完成监控平台控制功能的装置。
 
3.7       
监控信息服务系统 monitoring and management service system
和通信网络接入网关相连,包含能提供车辆位置和状态等信息的车辆位置信息服务系统、提供监控工作站进行地图浏览和查询的电子地图系统以及存储和备份车辆信息的数据库系统,并提供后台管理和维护支持的系统。
 
吊耳3.8       
监控工作站 monitoring station
和监控信息服务系统相连,能提供车辆管理和控制等信息处理和人机交互接口的系统,是监控平台实现人机交互的功能实体。
 
3.9       
休眠 sleep
不锈钢表面钝化车辆熄火后,终端继续保持与监控中心联系的一种特殊状态。车辆熄火后,终端自动进入休眠状态,关闭除无线通讯模块外其他不必要设备,并自动持续降低数据上传频率。
 
3.10     
疲劳驾驶 tired driving
驾驶人的连续驾驶时间超过4h时,认为该驾驶人进入疲劳驾驶状态。
 
3.11     
区域报警 regional alarm
车辆驶出或驶入规定区域范围。
 
3.12     
地理栅栏 geographic fence
通过监控平台对车辆设定限制区域实现当车辆从此区域移出或是进入后报警的功能,并以声、光等方式提示。
 
3.13     
在线车辆 online vehicles
当前连接到监控平台的车辆。
 
3.14     
上线车辆 previously online vehicles
监控平台设定时间内曾经在线连接到监控平台的车辆。
 
3.15     
车牌 license plate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机动车号牌以及车牌颜简称。如闽AY3154黄。
 
4    系统架构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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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由政府监管平台、企业监控平台、车载终端、计算机通信网络等组成。通过系统各组成部分之间的互联互通,实现业务管理以及数据交换和共享。
 
政府监管平台与上级或下级政府监管平台对接,也可直接提供企业监控平台接入,主要实现政府管理业务功能,以及对下级接入平台进行监管和考核。
 
企业监控平台接入到政府监管平台,主要通过对车载终端的控制,实现对营运车辆安全运营的监控,并实时上报各项数据给政府监管平台。
 
政府监管平台之间通过专线网络或互联网VPN方式进行连接,企业监控平台与政府监管平台可以通过互联网或专线网络方式进行连接,车载终端与企业监控平台或政府监管平台之间通过无线通信网络进行连接。
 
5    政府监管平台
 
5.1      基本功能
5.1.1  接入平台管理
应提供接入平台管理、平台信息查询和平台考核等功能,具体功能要求如下:
 
——接入平台管理具备平台配置管理、平台自动查岗和平台手工查岗的基本管理功能;
 
——平台信息查询具备平台基本情况、平台在线车辆、平台历史上线车辆、平台未上线车辆、平台运行日志和平台巡检日志等查询功能;
 
——平台考核包括平台动态数据传输情况、平台链路通断情况和平台车辆上线情况和平台查岗统计等,具备对接入平台按日、周、月、季和年进行考核的功能。
 
5.1.2  报表导出功能
平台中所有查询结果及统计分析结果均应支持excel的报表导出功能。
 
5.1.3  车辆数据定时下发功能
定时向接入平台下发其上报的正常汇报车辆列表及异常车辆列表。
 
5.1.4  报警
应支持接收由下级监管平台或企业监控平台上报的报警信息,包括紧急报警、偏离路线报警、超速报警、区域报警、疲劳驾驶报警等。
 
产生报警时,可通过声、光、图片和文字等方式提示并显示车辆动态位置信息和静态信息及相关信息。
 
5.1.5  报警管理
应支持接收接入平台上报的报警信息及对应的报警处理信息。如下级监管平台或企业监控平台未在约定时间内上报报警处理信息,监管平台应向其发送报警处置请求指令。
 
5.1.6  基本资料管理
提供对接入平台的各种车辆、交通从业人员和运输企业等基本资料的查询管理功能。
 
5.1.7  危险品车辆/企业管理
5.1.7.1 危险品车辆查询和统计功能
危险品车辆管理应具备以下功能:
 
a)      危险品车辆查询,包括在线危险品车辆查询、上线危险品车辆查询、跨域危险品车辆查询和警情信息查询;
 
b)      危险品车辆统计,包括危险品车辆在线情况统计、危险品车辆上线情况统计、危险品跨域(不同地区监管平台间)情况统计、危险品车辆报警情况统计和危险品车辆分布情况统计。
 
5.1.7.2    危险品运输企业查询、统计和考核功能

本文发布于:2024-09-24 07:20:5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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