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根据《“腕带”使用管理制度与流程》运行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患者身份识别管理,规范使用“腕带”,特修订本制度与流程。 二、适用范围
0402封装所有住院患者。
三、定义
“腕带”:是病人身份的唯一性标识,是指对患者进行身份识别的一种特殊方法。
四、参考文件
无。
五、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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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腕带”由责任护士或接诊护士填写并佩戴。
2、“腕带”一般佩戴于患者左上肢,特殊情况佩戴于下肢。
3、注意佩戴部位皮肤无擦伤,血运良好,佩戴松紧以两指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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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佩戴时向患者及家属讲解“腕带”使用注意事项及重要性,强调不可自行去掉。观察有无皮肤过敏现象,如有发生及时报告并处理。
蠕墨铸铁5、严禁医护人员随意将患者“腕带”取下。
酸雨采样器6、如“腕带”不慎丢失,责任护士应重新核对、填写信息并及时佩戴。
(一)执行各项诊疗活动中要认真核对“腕带”信息。
(二)严禁任何人涂改,刮除“腕带”信息。
(三)“腕带”标识是患者的专用信息,不得借予他人使用。
(四)“腕带”身份识别规定
1、医护人员在各类诊疗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二种以上方法确认患者身份。凡属“腕带”适用范围的患者,诊疗活动中必须使用“腕带”作为识别和确认患者身份的有效手段。
2、护士在为患者使用“腕带”时,实行双核对(“腕带”与病历各类信息同时核对),患者“腕带”记载信息包括:患者科室、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过敏史、血型;重点科室如新生儿室患儿“腕带”记载信息包括:母亲姓名、床号、性别、住院号、出生日期、体重、身长;儿科患者“腕带”记载信息包括:科室、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诊断;手术科室患者“腕带”记载信息包括科室、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诊断、手术部位。
3、护士在给患者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识时,必须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腕带”损坏需更换时,同样需经双人核对,佩戴“腕带”应准确无误。
4、患者转科、出院、转院、死亡时,由病房护士去除腕带。
腕带使用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