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手册给出了《统计上使用的产品分类目录》中热力生产及供热业中蒸汽、热水等产品生产过程的产污系数和排污系数,可用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锅炉污染源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的核算。 涉及的污染物包括:工业废水量、化学需氧量、工业废气量、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固体废物(粉煤灰)、工业固体废物(炉渣)等。
2 注意事项
2.1 “产品名称”是指蒸汽、热水、其他如导热油等;原料名称”是指锅炉燃烧的燃料,如烟煤、无烟煤、轻油等;“工艺名称”是指锅炉的燃烧方式,如层燃炉、抛煤机炉、室燃炉等;热风炉和导热油炉的燃烧方式可按其燃烧装置的具体类型选择。 “规模等级”是指锅炉容量;“工业废气量”是指锅炉产生和排放的烟气量;“工业固体废物(粉煤灰)”是指经过末端除尘装置收集获得的灰尘。;“工业废水量”是指锅炉运行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量。 2.2 燃煤锅炉产排污系数表使用说明
1)燃煤锅炉是指以煤为燃料的锅炉,燃煤种类包括烟煤、褐煤、无烟煤和型煤,锅炉燃烧方式包括层燃炉、抛煤机炉、循环流化床炉、煤粉炉和水煤浆炉。
2)污染物治理技术说明
用于控制燃煤锅炉二氧化硫产生与排放的治理技术如下表所示。
二氧化硫产生与排放的治理技术
治理技术 | 脱硫效率(%) | 效率取值(%) |
湿法除尘法 | 15 | 15 |
湿式除尘脱硫 (钙法/镁法/其它脱硫剂) | 60~80 | 70 |
炉内脱硫 | 20~40 | 30 |
添加脱硫剂 | 60~80 | 70 |
添加固硫剂 | 5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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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控制燃煤锅炉烟尘产生与排放的治理技术如下表所示。
烟尘产生与排放的治理技术
末端治理技术 | 相片冲印除尘效率(%) | 效率取值(%) |
单筒旋风除尘法 | 50~70 | 60 |
多管旋风除尘法 | 60~80 | 70 |
湿法除尘法/湿式除尘脱硫 | 85~90 | 87 |
机械+湿法除尘法/湿式除尘脱硫 | 90~95 | 92 |
静电除尘法(管式) | 80~85 | 82 |
静电除尘法(卧式) | ca121496~98 | 97 |
布袋除尘法 | 99 | 99 |
布袋除尘法/(静电除尘法+布袋除尘法) | 99 | 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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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没有在系数表中列出的燃煤锅炉的产排污系数均参照烟煤的产排污系数。
2.3 燃油锅炉产排污系数表使用说明
1)燃油锅炉是指以燃油为燃料的锅炉。本手册中,燃油分为轻油和重油,燃油锅炉的燃烧方式均为室燃炉。
其产品、原料、工艺、规模等级组合,分为蒸汽/热水/其他+轻油+室燃炉+所有规模、蒸汽/热水/其他+重油+室燃炉+所有规模,共计2种。
2)污染物治理技术说明
用于控制燃油锅炉二氧化硫产生与排放的治理技术包括湿法除尘法(效率取值15%)和湿式除尘脱硫(钙法/镁法/其它脱硫剂)(效率取值70%)两种。
用于控制燃油锅炉烟尘产生与排放的治理技术为湿法除尘法/湿式除尘脱硫(效率取值87%)。
展示架制作3)燃用渣油、原油的锅炉可以参照燃用重油锅炉的产排污系数计算;燃用汽油、煤油、(轻)柴油的锅炉可以参照燃用轻油锅炉的产排污系数计算。
2.4 燃气锅炉产排污系数表使用说明
1)燃气锅炉是指以各种燃料气体为燃料的锅炉。本手册中,锅炉用燃料气体分为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煤气,燃气锅炉的燃烧方式均为室燃炉。
其产品、原料、工艺、规模等级组合分为蒸汽/热水/其他+天然气+室燃炉+所有规模、蒸汽/热水/其他+液化石油气+室燃炉+所有规模和蒸汽/热水/其他+煤气+室燃炉+所有规模,共计3种。
2)以高炉煤气、炼焦煤气、混合煤气、城市煤气为燃料的锅炉可以参照燃用煤气锅炉的产排污系数计算;燃用矿井气、油田伴生气、炼厂气的锅炉可以参照燃用天然气锅炉的产排污系数计算。
2.5 生物质锅炉产排污系数表使用说明
1)生物质锅炉是指以各种生物质为燃料的锅炉。本手册中,生物质燃料包括木材、木屑、甘蔗渣压块等,锅炉燃烧方式为层燃炉,全部归为1个产品、原料、工艺、规模等级组合,为蒸汽/热水/其他+生物质(木材、木屑、甘蔗渣压块等)+层燃炉+所有规模。
2)烟尘治理技术说明
用于控制生物质锅炉烟尘产生与排放的治理技术如下表所示。
烟尘产生与排放的治理技术
调味篮
末端治理技术 | 除尘效率(%) | 效率取值(%) |
单筒旋风除尘法 | 50~70 pvc管件配方 | 60 |
多管旋风除尘法 | 60~80 | 70 |
湿法除尘法/湿式除尘脱硫 | 85~90 | 87 |
静电除尘法(管式) | 80~85 | 82 |
珍珠胸花静电除尘法(卧式) | 96~98 | 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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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燃煤掺杂生物质燃料的情况,产污系数和排污系数参考本手册相应燃煤锅炉的产排污系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