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外廓尺寸测量仪校准规范-内容

1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汽车外廓尺寸测量仪(以下简称测量仪)的校准。
2引用文件
本规范引用了下列文件:
GB 1589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21861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JT/T 1012 《汽车外廓尺寸检测仪》
GB/T 3730.3 《汽车和挂车的术语及其定义车辆尺寸》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3术语和计量单位
GB/T 3730.3界定的及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试验车辆 test vehicle
用于车辆外廓尺寸测量仪校准试验的车辆。该车辆应空载、周身平整、无明显凹陷损伤或突出物,胎压应达到(240~280)kPa,轮胎磨损量、整备质量应符合GB 21861-2018《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相应检测要求。
[ GB/T 3730.3-1992    3.3 ]
[ GB 21861-2018    6.3.3 ]
[ GB 21861-2018 ]
3.2 车辆支承平面(简称X平面)  vehicle supporting plane( X )
测量车辆尺寸参数时,用于支承车轮的平坦、坚实的水平面。
[ GB/T 3730.3-1992    2.1 ]
3.3 车轮中心平面  plane of wheel center
对于单式车轮,车轮中心平面为与车轮轮辋的两侧内边缘等距的平面。
对于双式车轮,车轮中心平面为与外车轮轮辋内缘和内车轮轮辋外缘等距的平面。
[ GB/T 3730.3-1992    2.2 ]
3.4 车辆纵向对称平面(简称Y平面)  vehicle longitudinal symmetry plane ( Y )
线段AB的垂直平分平面。A和B两点为通过同一轴上两端车轮轴线的X平面的垂面同车轮中心平面的交线⊿与X平面的交点(见图1)。
[ GB/T 3730.3-1992    2.4 ]
图1 Y平面
3.5车长 Motor vehicle length
车长,是分别过汽车前后最外端点且垂直于Y和X平面的两平面间的距离,即垂直于车辆纵向对称平面并分别抵靠在汽车前,后最外端突出部位的两垂直面之间(车长度方向两极端点间)的距离C。单位
为mm。见图2。
[ GB/T 3730.3-1992    3.3.1 ]
图2 车长
3.6车宽  vehicle width
车宽,是分别过车辆两侧固定突出部位最外侧点且平行于Y平面的两平面之间的距离,即平行于车辆纵向对称平面分别抵靠车辆两侧固定突出部位的两平面之间(车宽方向两极端点间)的距离K。单位为mm。见图3。
[ GB/T 3730.3-1992    3.2 ]
图3 车宽
3.7车高vehicle height
金刚石磨头
车高,是车辆最高点至X平面的距离,即车辆支承平面与车辆最高突出部位相抵靠的水平面之间(从地面到汽车最高点)的距离G。单位为mm。见图4。
[ GB/T 3730.3-1992    3.2 ]
图4 车高
3.8 检测盲区  blind spot detection
车辆检测时,车辆外廓尺寸测量仪对车辆外侧(长、宽、高)的附加物无法检测出的区域为检测盲区。用车辆外廓最大突出位置未增加杆状突出物时与增加杆状突出物时,分别测得的车辆外廓尺寸(长、宽、高)的示值差值表示。
3.9汽车外廓尺寸测量仪 vehicle contour dimentions detector
用于测量汽车外廓几何尺寸的装置。
4概述
汽车外廓尺寸测量仪是运用动态图像、红外或激光原理及其他方法对车辆外廓尺寸(长、宽、高)进行测量的系统。通常包括前端采集系统和后端分析处理系统。
5计量特性
5.1分度值
车辆外廓尺寸测量仪分度值一般为1 mm。
5.2 示值误差
不超过± 0.8 % 或± 20 mm。
5.3重复性板栗割口机
石材背栓
不超过0.8%。
5.4静态与动态的一致性
不超过± 50 mm。
5.5检测盲区
不超过± 0.8 % 或± 20 mm。
6校准条件
6.1 环境条件
6.1.1 温度:(0~40)℃。
6.1.2 湿度:不大于85 % RH。
6.1.3 其他:无影响测量结果的振动、电磁干扰、强光等。
6.2 校准用仪器设备调整垫铁
校准用计量仪器设备见表1。
7 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7.1校准项目
测量仪校准项目见表2。
表2校准项目
7.2校准方法
7.2.1 分度值
目视检查测量仪仪表显示结果的分度值。
7.2.2 示值误差校准
采用试验车,按以下方法进行示值误差校准:
7.2.2.1 将试验车停放在规定的场地,采用铅锤将车长、车宽投影在地面,用钢卷尺或激光测距仪测量投影点的间距,并采用水平尺、铅锤和钢卷尺或激光测距仪测量车长、车宽、车高,记录测量结果作为参考值(测量方法见附录A)。
7.2.2.2 将测量仪按使用说明书要求预热后,进入测量状态,试验车按测量仪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速度正直驶过检测通道,测量仪显示并记录测量结果,连续测量3次。
7.2.2.3 将杆状突出物分别同时固定在试验车的长、宽、高方向的车体上,其长度应超出试验车后部最外端点、货厢侧面固定突出部位以及车辆最高点50mm~100mm 重复7.2.2.2步骤,测量测量仪并记录测量结果,连续测量3次。
注:除试验车驾驶员外,试验车不得乘坐或搭载他人,进行7.2.2.1规定试验时,试验车驾驶
员不离车。
7.2.2.4 按公式(1)和公式(2)分别计算车长、车宽和车高的测量示值误差,各次测量结果的示值误差均应满足5.2的要求。
%100i ⨯-=
S
S
S i δ                        (1) 式中:
i δ——第i 次被校检测仪校准的示值误差(测量点可分别代表长、宽、高),%; i S ——第i 次被校检测仪的测量平均值,mm ; S ——人工测量值,mm 。
S S S i i -=∆                            (2)
式中:i S ∆——第i 次测量的示值绝对误差,mm 。  重复性
按公式(3)计算测量结果的重复性。
%100min
pp附着力促进剂
max ⨯-=
S
S S R                          (3)
式中:
R ——重复性,(%);
m ax S ——3次测量结果的最大值,mm ;
min S ——3 次测量结果的最小值,mm ;
S —— 3次测量结果的平均值,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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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4 静态与动态一致性
试验车静态测量结果与按 7.2.2.2的方法获得的试验车动态测量结果进行比较,差值应满足5.4的要求。 7.2.5 检测盲区
7.2.2.3的试验结果的误差应满足5.5的要求。 8 校准结果表达
测量仪经校准后出具校准证书,校准证书应包括的信息及推荐的校准证书内页格式见附录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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