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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1年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折叠水杯
【公布日期】2021.02.20
【字 号】豫发改环资〔2021〕114号
【施行日期】2021.02.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污染防治
正文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1年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发改统计局)、生态环境局,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的工作部署,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河南省2021年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2月20日
河南省2021年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要点电动车遮阳棚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加快白污染治理 促进美丽河南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20〕419号)和《河南省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20〕675号),持续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各项工作任务,制定2021年工作要点如下。
  一、重点推进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聚焦工作中的堵点难点,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压实目标任务,加快补齐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短板。
  (一)健全塑料污染治理网格化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2021年5月底前,指导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塑料污染治理网格化管理机制。落实网格长监督督促、宣传动员、协调处置职责,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措施落实落细。〔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负责(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地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增加绿产品供给。落实国家塑料相关的绿设计产品标准,组织符合标准的产品申报国家产品清单,培育绿替代产品骨干生产企业,建设一批补链和扩能项目。引导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加强可降解材料与产品研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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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实施可降解替代材料技术攻关。支持濮阳、周口等地重点园区和企业可降解替代材料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攻关聚乳酸(PLA)等规模化、连续化生产关键技术,完善生物基可降解材料的全产业链关键技术集成,降低应用成本。(省科技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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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实施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1年4月,组织开展塑料污染治理部门联合专项行动,督促各地落实减塑政策措施。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不力的责任主体,通过约谈、督办等方式督促整改。(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
  (六)开展生产销售塑料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厚度低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袋、厚度低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等行为。查处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行为。打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生产、销售无相关标识一次性塑料制品,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降解材料购物袋、农用地膜等制品行为。(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药监局参与)
  (七)开展农资打假行动。加强抽检抽查,严格查处市场销售的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违规用于农田覆盖的包装类塑料薄膜等,追溯来源,切断禁限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网络。开展降解地膜示范推广,优先在重点用膜地区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示范推广。(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市场监管局、供销社配合)
  (八)健全法规制度体系。推动修订《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增加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非标地膜等产品的有关条款和内容,明确塑料污染行为处罚标准,为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提供法律依据。(省生态环境厅负责)
  二、持续推进工作
  各地各部门持续抓好《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加快白污染治理 促进美丽河南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20〕419号)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20〕675号)明确的各项任务落实,分领域、分种类、分阶段精准禁限塑,构建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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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落实重点领域禁限塑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郑州、洛阳、濮阳、许昌等4个试点市城市建成区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提供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全省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吸管。全省集贸市场等开办方要建立产品来源可追溯的塑料购物袋集中购销机制,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购物袋。(省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宾馆酒店行业减塑。自2021年1月1日起,郑州、洛阳、濮阳、许昌等4个试点市旅游星级饭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
  (三)加快塑料行业转型发展。淘汰列入《河南省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的禁止生产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产能,2021年10月底前完成省内相关生产企业关停转型。取缔非法生产一次性塑料制品的小作坊、黑窝点等,从源头净化市场环境。(省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杜绝“洋垃圾”进口。持续推进禁止“洋垃圾”进口监管和打私工作,确保“全面禁止废
塑料进口”落实到位。(省生态环境厅、郑州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快递包装材料源头减量。推动郑州、洛阳、濮阳、许昌等4个试点市逐步停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快递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减少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胶带。推动全省快递业务实现电子运单全覆盖,大幅提升循环中转袋(箱)、标准化托盘、集装单元器具的应用比例。推动快递包装产品实现标准化、系列化和模组化,提高与寄递物的匹配度,防止大箱小用,减少随意包装。推广使用低克重高强度快递包装纸箱、免胶纸箱。鼓励通过包装结构优化减少填充物使用。(省邮政管理局负责)
  (六)提升快递包装规范化水平。加强电商和快递企业与商品生产企业的上下游协同,设计并应用满足快递物流配送需求的电商商品包装。选择一批商品品类,推广电商快件原装直发,推进产品与快递包装一体化,减少电商商品在寄递环节的二次包装。全面禁止电商和快递企业使用重金属含量、溶剂残留等超标的劣质包装袋,禁止使用有毒有害材料制成的填充物。(省邮政管理局、商务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局参与)医用洗手刷
  (七)促进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在写字楼、汽车站、港口码头等场所合理设置分类收集设施,规范居民分类投放行为。指导各地落实公路日常养护相关制度
和技术规范,及时开展清扫保洁,清理沿线塑料废弃物。合理规划建设塑料制品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网点,推进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建设,引导和扶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发展,推动废弃塑料制品回收再利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进农膜回收示范县建设。健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采取以旧换新、经营主体上交、专业组织回收等方式,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工作。推动废旧渔网渔具等养殖生产副产物及废弃物集中收置,作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组织开展试点,探索建立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机制。(省农业农村厅、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开展河湖塑料垃圾清理。将治理塑料污染纳入加强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范畴,在临近水源保护区、居民集中区等重点河段沿线持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省水利厅负责)
  (十)落实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制度。督促指导省内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外卖企业等落实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报告制度,减少使用、积极回收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广应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省商务厅负责)
  (十一)提高能源化利用效率。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合理安排建设时序,持续提升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能力。鼓励企业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积极推动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提高设施自动化运行水平。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企业污染防治监管,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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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塑料   污染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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