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工土石方。
1.土壤 、岩石分类,详见“土壤 、岩石分类表”。人工挖土方、挖地槽、地坑项目深度最深为6m,超过6m时,另作补充。 2.人工土方项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1.18系数。干湿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按地下常水位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3.挖地槽、地坑、土方及挖流砂、淤泥项目中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发生时另行计算。挖土方时如有地表水需要排除时,亦应另行计算。 4.人工挖淤泥、流砂深度超过1.5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垂直深度每1m折合成水平运距7m计算,深度按坑底至地面的全高计算。
5.支挡土板定额项目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指满支挡土板;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在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际挖土体积,人工乘以1.43系数。 6.挖桩间土方时,按实际挖土体积(扣除桩所占体积),人工乘以1.5系数。
7.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平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工程量。
8.基础回填灰土时,按第七章相应项目,人工乘以0.7系数。
9.人工石方、机械石方、爆破石方等工程,允许的超挖范围内的石方数量计算在石方工程量内。允许超挖量:次坚石、普坚石为200mm,特坚石为150mm。
10.石方爆破项目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11.石方爆破是按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爆破时,应换算,数量不变。项目中的胶质导线换为,的长度按每个2.12m计算。
12.项目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雨水积水除外)计算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项目中未计算爆破时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架设安全屏障等,发生时的费用另行计算。
13.土石方工程有关项目的划分:
(1)土方工程
平整场地: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正负30cm以内的就地挖、填、平。
土方:凡平整场地厚度在30cm以上,坑底宽度在3m以上及坑底面积在20m2以上的挖土为挖土方。
地槽:凡槽底宽度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地槽。
地坑:凡图示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挖土为挖地坑。
(2)石方工程
平基: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外,坑底面积20m以外的为平基。
无水硫铝酸钙沟槽: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保偏光纤耦合器
基坑:凡图示底面积20m2以内的为基坑。
摊座:是指石方爆破后,设计要求对基底进行全面剔打,使之达到设计要求标高。地下室排水沟
二、机械土石方
1.土方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及岩石分类表”。
2.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 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列系数计算。
系 数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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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度(%)│5~10 │15以内│20以内│25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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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数│1.75 │2.0 │2.25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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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土石方运输中机具上坡(坡度小于5%) 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项目中,不再另行
计算。
4.机械土方项目中包括了机械挖不到地方的人工挖土,不另列项目计算。
5.机械挖桩间土时,按实际挖土体积(扣除桩所占体积),相应项目乘以1.15系数。
6.土壤含水率是按天然含水率编制的 , 若土壤含水率大于25%时,项目人工、机械乘以1.15系数;若土壤含水率达到饱和时,另行计算。
7.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运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 300m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1.25系数;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1.17系数。小区自动售水机
8.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项目中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发生时另列项目计算。
9.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按相应项目乘以0.73系数。
三、井点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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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井点排水按射流泵取定,如实际使用其他排水泵时,可以调整,附加的明排水泵,可按实计算。
2.项目中单机抽水包括一台水泵、一个水箱及胶管等设备,双机抽水包括二台水泵一个水箱及胶管等设备。
四、强夯
1.每遍夯击之间的间隔时间,由于设计要求、地质条件和孔隙水压的消散时间不同,间隔时间差异较大,间隔期间的机械、人工费用据实计算。
2.强夯机具的规格、数量均综合取定。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土方体积的计算 ,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如需以天然密实体积与夯实后体积、松填体积或虚方体积之间进行折算时,可按下表计算。
体积折算表
┏━━━━━━┯━━━━━┯━━━━┯━━━━┓
┃天然密实体积│夯实后体积│松填体积│虚方体积┃
┠──────┼─────┼────┼────┨
┃ 1.00 │ 0.87 │ 1.08 │ 1.30 ┃
┃ 1.15 │ 1.00 │ 1.25 │ 1.50 ┃
┃ 0.92 │ 0.80 │ 1.00 │ 1.20 ┃
┃ 0.77 │ 0.67 │ 0.83 │ 1.00 ┃
┗━━━━━━┷━━━━━┷━━━━┷━━━━┛
2.建筑物、构筑物及管道沟挖土按设计室外地坪以下以立方米计算。设计室外地坪以上的挖土按山坡切土计算。
3.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底面积计算,包括有基础的底层阳台面积。围
墙按中心线每边各增加1m计算。道路及室外管道沟不计算平整场地。
4.外墙地槽长度按图示尺寸的中心线计算;内墙地槽长度按图示尺寸的地槽净长线计算。其突出部分应并入地槽工程量内计算。各种检查井和排水管道接口处,因加宽而增加的土方工程量,应按相应管道沟槽全部土方工程量增加2.5%计算。
管道沟底宽度应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下表规定计算。
管道沟底宽度尺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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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 径 │铸铁管、│混凝土管、钢筋│ ┃
┃ │钢管、石│混凝土管、预应│陶 土 管┃
┃ (mm) │棉水泥管│力钢筋混凝土管│ ┃
┠─────┼────┼───────┼────┨
┃ 50~75 │ 0.60 │ 0.80 │ 0.70 ┃
┃ 100~200 │ 0.70 │ 0.90 │ 0.80 ┃
┃ 250~350 │ 0.80 │ 1.00 │ 0.90 ┃
┃ 400~450 │ 1.00 │ 1.30 │ 1.10 ┃
┃ 500~600 │ 1.30 │ 1.50 │ 1.40 ┃
┃ 700~800 │ 1.60 │ 1.80 │ - ┃
┃ 900~1000│ 1.80 │ 2.00 │ - ┃
┃1100~1200│ 2.00 │ 2.30 │ - ┃
┃1300~1400│ 2.20 │ 2.60 │ - ┃
┗━━━━━┷━━━━┷━━━━━━━┷━━━━┛
5.地下室墙基地槽深度,系从地下室挖土底计算至槽底。管道沟的深度,按分段间的地面平均自然标高减去管道底皮的平均标高计算。
6.挖地槽、地坑、土方需放坡者,可按下表规定的放坡起点及放坡系数计算工程量。
土方工程放坡系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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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壤│放坡起点│ │ 机 械 挖 土 ┃
┃ │ │人工挖土├─────┬─────┨
┃类 别│ (m) │ │在坑内作业│在坑上作业┃
┠───┼────┼────┼─────┼─────┨
┃普硬土│ 1.40 │ 1:0.37 │ 1:0.27 │ 1:0.69 ┃
┃坚硬土│ 2.00 │ 1:0.25 │ 1:0.10 │ 1:0.33 ┃
┗━━━┷━━━━┷━━━━┷━━━━━┷━━━━━┛大米添加剂
放坡起点,混凝土垫层由垫层底面开始放坡,灰土垫层由垫层上表面开始放坡,无垫层的由底面开始放坡。计算工程量时,地槽交接处放坡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因土质不好,基础处理采用挖土、换土时,其放坡点应从实际挖深开始。
7.在挖土方、槽、坑时 ,如遇不同土壤类别 ,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分别计算。边坡放坡系数可根据各土壤类别及深度加权取定。
8.基础工程施工中需要增加的工作面,可按下表规定计算。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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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 础 材 料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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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基础 │ 200 ┃
┃浆砌毛石、条石基础 │ 150 ┃
┃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 │ 300 ┃
┃混凝土基础支模板 │ 300 ┃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 │ 800(防水层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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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挖地槽、地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地坑底宽,单面加10cm,双面加20cm计算。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支挡土板,不得再计算放坡。
10.人工挖土槽、地坑深超过3m时应分层开挖,底分层按深2m,层间每侧留工作台0.8m计算。
11.回填土按夯填或松填分别以立方米计算。回填土工程量可按下列方法计算:
地槽、地坑回填土体积等于挖土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砌筑物(包括基础、垫层等)的外形体积。
在计算管道沟回填土时,管道直径在500mm以上(包括500毫米),需减去其体积。每米管道应减去的体积,可按下表规定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