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德雅化工有限公司5万吨年甲醛生产项目预评网上公开内容

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表
一、评价报告基本情况
化妆笔
报告编号
渝职防预评字〔2014〕第10号
评价类别
预评价
65mn冷轧钢带
项目名称
5万吨/年甲醛生产项目
风险类别
严重
报告编制人
汪运
建设单位
重庆德雅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张立玉
项目地理位置
重庆市长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现场调查人员
汪运、夏懋书
调查时间
2014.12.5
采样、检测人员
无(采用类比检测数据)
采样检测时间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张立玉
报告评审专家
陈新、汤强、蒋学明、王华荣、何长春
评审时间
2015.1.29
二、项目简介
重庆德雅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二甲醚等精细化学品生产和销售的公司,目前公司已建成投产二甲醚装置一套。为缓解重庆及周边地区甲醛需求旺盛而供给相对不足的情况,公司计划在厂区预留用地投资建设年产 5 万吨的甲醛项目,以有效满足重庆及周边地区对甲醛产品的需求增长。
201312月,中化化工科学技术研究总院编制完成了《重庆德雅化工有限公司5万吨/年甲醛生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
三、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通过工程分析,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甲醇、甲醛、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酸、甲烷、臭氧、氮氧化物、其他粉尘(电解银粉尘)、电焊烟尘、电焊弧光、高温、噪声等。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分布情况一览表
序号
评价单元
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作业
方式
可能接触
时间
接触频度
可能接触人数
1
蒸发制气工序
噪声、甲醇、甲醛、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烷、高温
巡检
80分钟/
四班三运转,每1
小时巡检一次,每次巡检时间约10分钟。
2/×4= 8
2
氧化工序
噪声、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烷、甲醛、甲醇、甲酸、其他粉尘(电解银粉尘)*、高温
3
吸收工序
噪声、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烷、甲醛、甲醇、甲酸、高温
4
公用
工程
尾气处理
噪声、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烷、甲醇、甲醛、高温
软水站
噪声
甲醛罐区
甲醛
取样化验
甲醛、噪声
定点
2h
每天2h
2
维修
噪声、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电焊烟尘、电焊弧光、臭氧、氮氧化物、砂轮磨尘等
定点
不定
有维修任务时接触
3
产品装卸
甲醛、噪声
定点
每次装车约需0.5~1h
有装车任务时接触
3
通过对拟建项目工程分析、原辅材料年耗量及类比调查分析评估后,认为拟建项目工作场所产生或存在的甲醇、甲醛、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噪声、高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为重点评价因子。
四、评价结论与建议
4.1评价结论
职业卫生综合评价一览表
s602
序号
评价内容
评价依据
评价
结论
建议
措施
1
总体布局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
基本符合
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蒸汽管道走向设计
2
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 12801-2008空气净化风扇
基本符合
纠偏机应有设备选型时的噪声
要求。
3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基本
符合
具体补充措施见本报告书4.1章节
4
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
《有机溶剂作业场所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规范》(GBZ/T195-2007)
基本符合
完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设计
5
建筑卫生学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201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符合
——
6
辅助用室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基本符合
依据标准完善工作场所辅助卫生用
室设计。
7
应急救援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
基本符合
具体补充措施见本报告书4.1.4章节。
8
职业卫生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7号)等
基本符合
具体补充措施见本报告书4.1.9章节。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本项目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业中的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拟建项目存在的有害因素中甲醛、一氧化碳等化合物列入了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其中甲醛还是确认人类致癌物(G1),按照《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0-2010)标准的要求,属于“极度危害”。吸入一氧化碳可严重损害心脏中枢神经系统氢键受体,对人体有十分大的伤害。原料甲醇年消耗量大(22250t/a),皮肤、黏膜和眼睛直接接触其蒸汽或液体,可通过完整的皮肤吸收引起全身效应。虽然拟建项目生产过程自动化、密闭化程度高,原料和产品均通过密闭管道输送,正常生产情况下作业人员不直接接触,但在发生意外事故或设备检维修时可能存在高浓度接触而导致作业人员急性职业中毒。因此,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布情况、毒性大小、接触情况等,并结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本报告书确定重庆德雅化工有限公司5万吨/年甲醛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的风险分类为严重。
4.2评价建议
1)由于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因此在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设计,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专篇编制完成后,应当组织职业卫生专家组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并报安监部门审查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施工。
2)配套建设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3)用人单位应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8号)的要求,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30日内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并接受其监督管理。
4)厂区职业卫生公告栏除公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外,还应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等。
5)本项目机修人员在加工零部件和进行检修维护过程中可能接触电焊烟尘、电焊弧光、氮氧化物、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等有害因素,虽然维修量和接触时间较少,但电焊烟尘、电
焊弧光、氮氧化物、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等物质仍会对机修人员健康造成一定影响,机修人员应做好防尘、防毒、防电焊弧光等综合防护措施。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23:37:5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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