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教育局行政权力执法依据和权力运行流程图

仙游县教育局行政权力执法依据和权力运行流程图
单 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2010年5月20日热流道热电偶
一、行政许可(共3项)
㈠项目名称:民办初中、小学行政许可受理审批
【权力编码:XY22JY-XK-0001;承办股室:中教股、初幼教股;承办人员:林津辉、柯向东;承办时限:5个工作日】
1、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2月25日国务院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流程图
仙游县教育局正式设立民办初中、小学
行政许可受理审批流程图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不含现场核查20日和专家评议时间60日) 
★该项目不收费
受理(当天)
责任人:
中 教 股  林津辉
初幼教股  柯向东
□不予受理通知书
□补正材料通知书弩的结构图
申请
申请提交有关资料
材料审核(2个工作日)
责任人:
中 教 股  林津辉
初幼教股  柯向东
主办股室:
仙游县教育局中教、初幼教股
中教股股长:林津辉
初幼教股股长:柯向东
监督投诉:
申报材料:
(一)完成筹设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初中、小学学校举办者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筹设批准书(原件1份,举办者盖章);
  2、筹设情况报告(原件1份,举办者盖章);
  3、《莆田市民办初中、小学学校申报设立审批表》(一式三份);
  4、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原件1份,各成员签字,举办者盖章);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学校资产验资报告(原件1份);
  6、校长、教师、财会人员资格证明文件:
  (1)校长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资格证明、聘用合同(查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举办者盖章)、工作简历证明;
(2)教师身份证、资格证明、聘用合同(查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举办者盖章);
  (3)财会人员身份证、资格证明、聘用合同(查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举办者盖章)。
(二)直接申请正式设立,举办者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原件1份,举办者盖章);
  2、《莆田市民办初中、小学学校申报设立审批表》(一式三份);
  3、举办者的个人身份证或企业营业执照、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查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举办者盖章);
 4、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并载明产权(原件1份); 
  5、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查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举办者盖章);
铁水脱硫剂  6、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原件1份,各成员签字,举办者盖章); 
  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学校资产验资报告(原件1份);
  8、校长、教师、财会人员资格证明文件:
(1)校长身份证、学历证明、资格证明、聘用合同(查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举办者盖章)、工作简历证明;
(2)教师身份证、资格证明、聘用合同(查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举办者盖章);
(3)财会人员身份证、资格证明、聘用合同(查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举办者盖章)。
现场核查
(20日,不计入时限)
责任人:专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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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议
(60日,不计入时限)
责任人:专家组
局务会议研究
(2个工作日)
责任人:郑宁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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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批复(1个工作日)
责任人:
中 教 股  林津辉
初幼教股  柯向东

(二)项目名称:民办幼儿园行政许可受理审批
【权力编码:XY22JY-XK-0002;承办股室:初幼教股;承办人员:陈光黎;承办时限:5个工作日】
1、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2月25日国务院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
⑶《幼儿园管理条例》
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⑸《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流程图
仙游县教育局正式设立民办幼儿园肽链合成过程
行政许可受理审批流程图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不含现场核查20日和专家评议时间60日) 
★该项目不收费
受理(当天)
责任人:
初幼教股  陈光黎
□不予受理通知书
□补正材料通知书
申请
申请提交有关资料
材料审核(2个工作日)
责任人:
初幼教股  陈光黎
主办股室:
仙游县教育局初幼教股
初幼教股干事:陈光黎
监督投诉:
申报材料:
直接申请正式设立,举办者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层次、内部管理体制、办学形式等);
2、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包括:办学规模、办学条件、招生计划、资金来源、招生范围等);
3、《福建省社会力量办学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
4、举办者个人身份证;
5、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并载明产权;
6、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7、校长、教师、财会人员资格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资格证明、聘用合同);
8、食堂卫生许可证;
9、消防安全意见书;
现场核查
(20日,不计入时限)
责任人:专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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