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线电缆企业安全操作规程

电线电缆企业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章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职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与法规,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遇有严重危及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的情况,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二、按规定正确使用好个人防护用品。凡进入车间、基建施工、起重搬运、车辆装卸以及内场立体交叉作业等复杂场地均需戴好安全帽。二米以上(含二米)的高处作业,若无防护围栏等有效可靠的安全措施,必须佩戴好安全带;水上作业要穿好救生衣或佩戴好安全带;女工应把发辫纳入帽内,高速或飞溅切削及敲、打、铲、凿等作业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进入生产场点,不准光膀子、穿背心、短裤、裙子,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及前露趾后露脚跟的鞋。机加工场不准穿凉鞋。
    三、操作一切运转、切削机械设备,严禁戴手套;不得在运转的部位跨越、传递物件或直接用手触握机械的传动部位。
    四、爱护和正确使用各种设备,加强维护保养。保证安全的防护、信号、保险装置完整灵敏、可靠,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五、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等,不准随意拆除或占用。
    六、入厂新工人、实习、培训、临时参加劳动及变换工种的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核不及格者,不准单独操作。临时性调动工作、协调和顶岗加班等,必须进行新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否则不准上岗操作。
    七、车驾驶、电气、起重、焊接(切割)、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作业特殊工种操作工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凭证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八、工作时要精力集中,坚守岗位。不准脱岗、混岗和串岗;不准大闹、睡觉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九、班前和工间不准饮酒(包括低度酒)。不准带小孩进入厂区。
十、  要把实干精神与科学态度密切地结合起来,严禁玩忽职守,违章指挥,不准冒险施工和野蛮操作。一切工具和设备均不得超重、超压、超载和超负荷使用。
十一、两人以上操作时,必须有主有从,统一指挥,配合协调,互相关照。进入狭小空间作业时,不应少于两人,工种中互相轮换监护,监护人要坚守岗位,集中精神,注意观察现场情况,以防窒息、中暑、倒昏和触电等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必须经过专业训练、考核和发证,才能上岗操作。学徒要有师傅带领教学,否则不准单独上岗。
    2.必须熟悉起吊设备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具、绳索的最大允许负荷及报废标准。
    3.起重的工具要经常检查保养,妥善保管,不得随便乱丢;并要定期对其进行技术检验,严格执行各自的使用标准和报废标准。
    4.工作前要根据吊运任务和作业对象,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对吊具及作业环境应作细致检查,掌握物体形状、重量、重心、角度及生根地方,选择、配备好吊具,不得超负荷使用。
    5.起吊物件,必须捆缚平稳牢固,棱角快口部位及精密部件,必须采取衬垫措施。吊位重心应正确,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度(遇有特殊吊运物物件时,应使用专用工具)吊物不得较长时间高空悬挂。
    6.吊运物件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指挥者必须头脑冷静,判断准确。指挥时不准戴手套,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
    7.起吊过长、过大等大型重吨位物件时,事先必须讨论研究,制订出具体方案和应急措施。起吊前必须先试吊,离地面不高于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并用绳索牵结物件保持平稳,方可指挥起吊运行。
    8.在型物件(分段)翻身前,应划出禁区,检查各受力点情况及吊码焊接质量,经试吊无误,方可起吊。指挥翻身时,应使物体重心平稳变化,不应产生指挥意图之外的动作。
    9.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  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均不得超过各自的定额起重能力的80%
    如达不到上述要求,也可由总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降低额定起重能力使用。吊运时,总工程师应在场指导。
    数码彩扩机 10.用起重机主、副钩同时翻身物体时,副钩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其额定起重能力。
    11.吊运物上的零星物件必须清除,特别是船体分段内的边角余料等杂物事前都要检查和清除,防止吊运中坠落伤人。
    12.吊运、装卸物体,必须留有充分安全余地。人步准站在死角(下风);攀登高处作业要小心谨慎、抓牢站稳,防止踏空坠落。
    13.多人操作要密切配合,步调一致,统一指挥。起吊前,应待操作者的手、脚  离开绳  索或链条等的结合处后才能指挥起吊,以免损伤手脚。
    14.吊运物件,应尽量在吊运道上通行。吊物上不准站人。吊物不准从人头越过。进入悬吊重物下方时,应先与司机联系并设置支承装置。
    15.吊运物件下舱底,事先要招呼危险区的人员离开。操作时要时刻注意吊物的动态,防止因挤、压、碰、撞等致使事故发生。在吊钩、钢丝绳尚未离开危险区域时,操作者不得提前离开岗位,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16.叠堆物体要稳妥,不能过高;特别是尖底、圆大等易倾倒的物件要采取垫固措施,防止倾斜、滚动和倒塌;船上堆放物件不得靠近船舷、舱口、梯口等开口的边源处,防止坠落;不准将重物堆放在动力输送管线上面或安全通道上,随车装运的物件要绑捆牢固,防止车辆在行驶时货物倾斜、移位,甚至伤人。
    17.使用滚杠搬运物件时,滚杠直径要统一,其长度以伸出物体两侧各4050厘米为宜;应有人指挥,统一行动,速度不宜过快,地面必须平整结实,滚杠不得手拿掌抓,手指应放在管口内,防止滚杠辗轧伤手。
    18.摇绞车时,必须听从指挥。绞车停止时必须将刹车刹紧,以免发生倒车而摔坏机件和伤人。
    19.使用三角架时,必须造反适当位置,杆架脚要固定扎牢,以防止倾斜倒塌。
    20.使用把杆、缆风绳索与地锚时,应与沟洞、地下管道和架空地下电缆等相距三米以上;杆底要紧固牢靠;缆风绳索的位置要适当,数量不得少于三根,要设专人收放,听从指挥,统一行动。把杆使用前必须经过试吊,不许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严禁超负荷使用。未经强度计算的厂房屋架电子灯丝不得作地锚使用。
    21.搭设脚手架做到牢靠稳固。超过三米高的脚手板必须铺设双块跳板,跳板两端搭头不应少于30厘米,受力点必须生根牢固,保证跳板在任何情况下不会产生滑脱或翘起现象。
    22.使用电动葫芦、手拉葫芦、十斤顶、卷扬机时,应遵守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3.严格遵守起重机司机“十不吊”:
      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无专人指挥或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隐暗看不清不吊;
      安全装置、机械设备有导声或有故障不吊;
      物件捆缚、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不吊;
      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以及歪拉斜挂不吊;
      吊物上站人或吊物上有活动物件的不吊;
      氧气、乙炔瓶等压力容器无安全措施不吊;
      梭角快口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不吊;
      埋在地下物件,情况不明不吊;
      钢水包过满,未打固定卡子不吊。
         
半导体模块
    1.工作前应检查所用工具、设备和周围环境,确认正常,方可操作。
    2.工件装夹必须牢固可靠。小件钻孔时,应用工具夹住,不得直接用手拿着工件钻孔。
    3.采用压板操作风钻时,生根要牢固,开风后待钻头转动后再加压,压力要均匀,切勿过大。
    4.在甲板边或高处等环境操作时,应佩挂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或采取加围栏、安全网等措施。
    5.使用机械钻孔时,严禁戴手套操作。
  6.钻咀上绕有长切屑时,应停车用刷子或铁钩清除,禁止用手拉或用风吹。
7.不准在旋转的钻头下翻转、移动、卡往和测量工件,步准用手触摸旋转的钻头。
    电子蜂毒采集器 8.自动走道时要选好进道速度,调整好行程限位块,手动进刀时要均匀加压。当孔即将钻穿时,要逐渐减压,不宜用力过猛,手柄要把稳。钻咀与工作保持基本垂直。以防卡往或晃断钻头造成意外事件。
    9.机械钻床用毕后,应将横臂降到最低位置,主轴箱靠近立柱,并且都要卡紧,切断电源,卸下钻头。
    10.现场的切屑要经常清理,保持场地的整洁。
  气割工
    1.工作前应检查减压表、胶管、接头、焊割炬是否完好。现场周围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确认无误方可操作。
    2.阀门及坚固牢靠,不准有松动漏气。检查设备附件和管系泄漏时,只能用肥皂水测试,而且周围不能有明火作业,不准抽烟。操作中应经常检查胶管、接头和阀门开关等,发现泄漏及时修复。
3.新胶管应清除里面的防粘粉未并按规定颜标记使用山人全息码,胶管接头必须扎紧。       
4.操作时遇到回火,应立即关闭混合气体,然后再关氧气和乙炔气,待焊割炬冷却后,再开少量混合气体排除烟尘,然后方可重新点火。
    5.凡进入舱室、箱、柜和容器内工作,应加强通风,不应少于两人,工作中要轮流监护,监护人要坚守岗位,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人离开现场时必须将焊割炬、胶管随身带出。
    6.严禁以焊割炬的火焰作照明和用氧气作通风气源。在平台和容器内操作时,焊割炬不得放插入平台孔或容器里。
睫毛器7.高处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和佩挂好安全带。操作中,胶管应扎牢固定,严禁缠绕在身上或搭挂在背上。脚手板上不准用木箱,凳子或铁桶作为脚踏。多人立体作业,上、下要叉开,不得同一垂线施工操作。
8.在高处切割拉撑、角铁、吊码和余料等物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当物体即将断时,慎防因站立不稳或偶然因素,失足跌落或撞击伤害。割下的物件和材料、工具等不得任意上抛下掷,以防坠落伤人。
    9.严格遵守氧气、乙炔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0.必须遵守明火作业“十不焊割”:
    不是气焊、气割工不能焊割。在容器或狭小舱室内无人监护不能焊割。            重点要害部位及重要场所,未经消防部门批准,未落实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⑶不了解焊割地点和周围情况(如该处是否能动用明火,有无易然易爆物品等)不能焊割。
    ⑷不了解焊割物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的危险性不能焊割。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20:26:3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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