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废气、废水及噪声管理制度

废气、废水及噪声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有效的控制废水、废气与噪声的排放,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特制定本程序,以确保对废水、废气与噪声的控制与管理。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3 职责
3.1 行政部
3.1.1 负责对废气、废水、噪声的产生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3.1.2 行政部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所属区域的废气、废水、噪声进行定期监测;
3.1.3 监督检查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上报工作;
3.1.4 监督检查废气、废水、噪声治理情况,参加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
3.2 装备动力部
3.2.1 负责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3.2.2 负责环保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
3.3 各部门按照本规定要求对废气、废水、噪声进行日常管理。
4 工作内容
4.1 大气污染控制
废气的排放控制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4.1.1 大气污染源分类:生产过程的烟尘、粉尘、化学物质挥发和分解气体、车辆尾气排放、罐装和管道气体泄漏、生活粉尘和烟气排放。
4.1.2 生产过程的烟尘、粉尘控制
a) 厂区内废弃物堆放场所和清洁运输过程应采取覆盖等措施,并定期进行清理,防止恶臭气味产生。
b) 设备动力部门应按期对抽风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清理,保证抽风设备的排风能力,并定期更换油漆工劳动防护用品。
c) 电焊、冲压、打磨、修磨工位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减少粉尘影响范围。
4.1.3 化学物质挥发和分解气体排放控制
a) 化学物质贮存包装应保证密封,保管部门应定期检查包装的完好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更换包装;
b) 各化学物质使用单位,在化学物质取用完后,使用人员应及时盖好包装盖,禁止敞开存放;
c) 化学物质在搬运、装卸过程中,应采用合适的搬运工具,禁止猛烈冲撞和抛扔,防止包
装破损;
d)涂装厂有喷涂作业时必须开启废气处理设施,严格按照处理设施操作程序操作,认真填写设施运行记录。装备动力部应定期对废气处理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清理,保证废气净化处理效果和设备的排风能力。
4.1.4 车辆尾气控制
a) 研究院及各产品研发组在设计开发时应根据环保要求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环保节能型发动机;
浮选机叶轮盖板b) 在用车辆应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燃油并保持完好状态,减少油耗及机动车尾气污染;
c) 厂内行使车辆应对燃油系统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确保符合国家车辆尾气排放标准,停车时,非必要应立即熄火。
4.1.5 罐装、管道气体泄漏控制
旋流沉砂器
a) 各部门每天应对辖区内气瓶、输气管道进行检查,使用完气体后立即关闭阀门,并对阀
门关闭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相关单位、部门进行维护;
b)设备管理部门需定期对气瓶、输气管道进行监测和维护。
4.1.6 生活粉尘和烟气排放控制
a) 禁止在生产、生活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含落叶)以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b) 资产购置时一般应选用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逐步减少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设备使用。
4.2 废水污染控制
液压缸位移传感器4.2.1 公司废水污染源分类: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
公司污水通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最终达标排放,废水排放执行GB/8978-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4.2.2 生产废水的控制
a) 生产废水必须进入公司专用排水管网,经处理后对外排放,禁止无组织排放;
b) 车辆和生产场地清洗必须节约用水,及时关闭给水阀门,控制废水排放量;
c) 产品清洗时,禁止进行修理或更换液压油等系列活动;
d) 车间油类物质使用岗位和设备要使用回收托盘(槽),操作工及时将废油集中收集,禁止带油工件、工器具等接触地面;
e) 产品加油应安排专人负责,禁止其他人员擅自加油,加油过程中应采取防止油滴漏的措施,油离开产品油箱前后禁止将口朝下,并及时将油归回原位;
f) 设备维修、大修后废弃的油类物质,禁止向下水道或沟渠倾倒,应集中收集,按照废弃物管理要求统一处理;
3d陶瓷打印g) 对于不慎导致的油污严重部位,由责任人及时通知清洁工先用木屑等物质先吸收处理,再用水进行清洁工作,禁止直接使用水进行冲洗;
h) 油品、油漆、切削液和检测化学试剂应按照其特性要求进行贮存,并定期检查储存环境
和包装完好性,防止化学物品的泄漏;
i) 金属切削原液应采用环保型产品;
j) 计量检测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慎用各类化学药品,各类废液必须集中存放,专门处理,禁止往下水道内倾倒;
k) 报废、过期和使用后废弃的化学药品,应集中收集处理,禁止倾倒到下水道。
4.2.3 生活废水控制
a) 生产、生活区绿化用水必须本着节约的原则,浇花木时不能浪费,不能将花木泥土冲刷到地面上;
b) 办公、食堂、生活清洁要求使用无磷洗涤剂。
4.3 噪声污染控制
4.3.1 公司噪声污染分类:主要分为作业噪声污染、设备噪声污染、交通运输噪声污染。
4.3.2 作业噪声控制
a) 工作现场工件、设备、工器具在搬运、装卸过程中应使用专用工具或设备,禁止拖拉、抛扔;
b) 工件加工过程中,应尽量避免敲打。
4.3.3 设备噪声控制
a) 对新建项目和技改项目进行工艺选型时,工艺技术部应推广和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及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措施,尽量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代替强声的设备和工艺,从声源上降低噪声;
b) 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防止操作不当而产生噪声;
c) 设备要求定期进行检修、润滑,使机器能正常运转,降低噪声;
d) 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各生产部门要定期检查,发现机器运转噪声增大时,要查明原因,及时检修;
开关型霍尔传感器
e) 各部门(厂)应保证噪声防治设施的正常使用,需要改造、拆除或闲置噪声防治设施的,必须事先报告行政部批准方可进行。
4.3.4 交通运输噪声控制
a) 机动车辆的消声器和喇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
b) 在园区范围内行驶的机动车辆禁止鸣气喇叭。
c) 厂内行使机动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要求维修和保养,保持技术性能良好,减少噪声污染。
4.4 环境监督管理
4.4.1 各部门按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要求对本部门的环境管理措施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实施整改。
4.4.2 相关方环境的管理根据《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
4.4.3 行政部不定期对各部门、岗位环境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将检查结果记录通过安全检查通报、隐患整改通知单等有效方式,传递给责任部门实施整改。
4.4.4 有违反本制度规定行为,严格按《安全环保奖惩制度》规定执行
5 相关文件
5.1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5.2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5.3 《安全环保奖惩制度》
6 相关记录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09:24:5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2/247517.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进行   设备   禁止   使用   部门   噪声   废水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