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害、鼠害控制规定

三十八、虫害、鼠害控制规定
XP-SA-038
阀门专机1.  目的vvint
制定并落实防虫防鼠措施,防止虫、鼠的侵入对产品造成污染。
2.  适用范围
厂区、库房和车间
3.  职责
3.1 生产部负责厂区及各库房防虫、防鼠措施的落实。
3.2 各生产车间负责本车间防虫、防鼠措施的落实。
4.  控制措施
4.1 生产车间或库房内需要打开的门窗,车间要设纱网或门帘,进行防蝇,车间排风口安装防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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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生产车间进口设灭蝇灯;
4.3车间或库房的门口设置防鼠板进行防鼠,车间与外界联系的排水沟设防护罩以防虫、鼠的侵入。
cd124.4 防鼠具体措施及方法
猴车4.4.1 车间下水道通口处用网密封。
4.4.2 车间外出水口下水道用密封水泥板。
5.  监测
部门领导或食品质量安全员不定期检查车间和库房防虫、防鼠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6.  硫铁矿制硫酸纠正措施
6.1 根据发现老鼠活动痕迹的情况,及时调整防鼠方案。
6.2 根据杀虫灯检查记录以及虫害发生情况及时调整灭虫方案,必要时维修或更换或加密杀虫灯,以及采取其他措施。
6.3 害虫、鼠活跃的季节必要时加强措施。
6.4 若原辅料仓库内发现老鼠活动痕迹必须上报有关领导,对鼠害情况能够进行评估并做相应处理。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12:39:2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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